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是多久
發生合同違約時,會有合同違約糾紛,最核心的糾紛是合同違約金的糾紛,一般會申請法律訴訟,從發生糾紛到決定打官司是有時間限制的,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合同違約金糾紛訴訟的時間有多久的內容。
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章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合同違約金的標準
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違約金由雙方自行協商後確定,法律上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標準。
但是,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標準應當於一方違約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額相當。
如果違約金約定過高***超過損失金額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請求調低違約金的情況下,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違約金數額進行調整;
同樣的,如果違約金約定過低***低於實際損失的30%***,守約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調高違約金數額。
合同違約金包含的內容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所規定的,一方違約時應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量的貨幣。違約金有兩種:
1、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2、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經濟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