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師論文發表範文

  音樂是一門抽象的藝術,它是由音高、音長、音強、音色等基本要素組合而成,通過音響的聲波振動,傳入人的感覺器官,喚起人們的情感共鳴。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論傳統音樂中樂人與樂社的傳播作用

  音樂的傳承與發展和人類社會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緊密相連。是人創造了世界,是人改變了世界。音樂同樣是來自人類的創造。在中華民族漫長的音樂歷史長河中,湧現出了大批優秀的樂人和孕育這批藝人的傳統樂社,他們在中國傳統音樂的傳播與發展中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一、關於樂人

  樂人是繼承音樂技藝、傳承音樂文化傳統的主體。中國的樂人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宮廷樂師或是以音樂為生的藝人;第二類是完全的民間勞動大眾、田野農民。這兩種類別的差異在於,前者是把音樂作為一種職業或是謀生的手段,而後者則把音樂完全作為一種精神上的寄託,作為生命延續的方式。

  ***一***宮廷樂人

  宮廷樂人是宮廷音樂活動的主體,也是宮廷音樂傳承的重要紐帶。早在周代中國宮廷就有了專門的樂人,在周代***包括東周的春秋戰國時期***稱樂師為“師”;在唐朝,宮廷樂人們在固定的場所進行訓練,如教坊、梨園等。在封建統治時期,樂人訓練的目的只是為了統治階級的娛樂和消遣。在宮廷中,除了美貌,技藝是一個很重要的評定標準,通過一層層的篩選、一批批的淘汰就形成一個競爭十分激烈的藝術氛圍,各個專業都湧現出大批人才,這對當時的音樂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而後在伴隨著統治階層政權的瓦解和樂戶藝人們從宮廷向民間的流散,為後來我國民間器樂、戲曲雜劇的發展和文化的傳播都提供了專業的技藝和寶貴的經驗。

  ***二***民間樂人

  與宮廷樂人相對而言的就是民間藝人。民間藝人又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生活在城市、市井中,以演出和傳授技藝為基本職業的藝人;第二類則是生活在中國的廣大農村中,終身伴隨著習俗、宗教等信仰,以音樂作為生命中重要組成部分的勞動大眾。

  1、城市民間藝人。唐代是宮廷音樂的輝煌時期,隨著樂戶藝人們向民間的流散,便形成了以後朝代的音樂文化從宮廷轉向民間的特點。宋代音樂的主體便是民間音樂,以自然、樸素的市井音樂文化為代表。宋朝民間瓦子、勾欄的出現,使得說唱、散樂等市井音樂藝術逐漸形成,湧現出一大批優秀的市井藝人。除了固定的演出場所瓦子、勾欄外,以流動的演出形式為主的路岐人也是宋代市井藝人的一個分支,他們的演出可以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這也豐富了當時的藝術形式和音樂文化。在宋代之後的元、明、清代,民間藝人的演出形式更加豐富、技藝更加高超,也出現了很多優秀的民間音樂家。

  2、鄉村民間藝人。我國民間音樂大多數在廟會、宗教節日和年節祭慶、人生儀軌等場合出現,並且儲存了***或大都伴隨著***豐富多彩的民俗,是真正具有中華民族特色的音樂。廟會中經常出現的戲曲、說書、鼓詞等音樂形式給村民的業餘生活帶來了歡樂,更重要的是傳授了知識、典故。在傳授技藝方面,民間藝人們缺少必要的知識儲備,因此,他們不能像音樂學家一樣用思辨的方法去表現或是教授音樂,但是卻能夠以實踐為宗旨來傳承技藝。口傳心授、抄譜都是重要的方式。

  ***三***音樂文人

  傳統的音樂文人主要是指,在中國歷史上有一定文化修養的音樂行為者,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古琴演奏者和詩人階層。在中國傳統文人文化影響下,他們是在音樂實踐中善於運用託物言志,並崇尚高潔氣質的文化風範,以追求超逸、淡泊名利的踐行者。 文人音樂家由於大多來自文人階層,因此,他們具備相當豐富的知識結構和不同於常人的思想境界。文人音樂家喜歡隱居的生活方式,過著無憂無慮、不被人打擾的自在生活,其音樂特徵也顯得曲高和寡、幽靜深刻。中國曆代出現過許多的音樂文人,如先秦的孔子,魏晉時的嵇康、阮籍,唐代的曹柔,宋代的姜夔,明代的徐上瀛等等。

  二、關於樂社

  ***一***樂社的機制

  樂社,是以民俗參與和自我娛樂為活動主旨,以劇情清唱、歌舞表演、器樂演奏為基本形式和內容,主要生存於民眾社會文化生活中的一些音樂會社組織。樂社多依附在宗族、宗教的名義下,以音樂藝術為手段,服務於社會儀式。樂社不同於宗教組織,首領不一定非由年高德重的族長擔任。會首***俗稱會頭、管會的、管事人等***需要在音樂技術上能以服眾,習藝排練,指導解疑。就是說,會頭一職,約略相當於現在樂隊中的指揮。他不單純是組織管理者、儀式指導者,還必須是音樂專家。因其行會性而非宗教性,會頭人選,就以掌握技術的高低為重要因素,而不論齒序長幼。另外,根據各樂社不同的情況,會有相關的工作人員幫忙打理樂社中的各種雜事,如“跑道”、招募會員、傳遞資訊。在演出之前,他們還協助會員佈置舞臺、放鞭炮、維持秩序等。樂社會定期招募學徒,以便傳承技藝。在這種技藝的傳承方面,多以血緣傳承、宗族傳承為主。在民間樂社中,一直有著這樣不成文的規定――技藝只傳同姓,不傳外姓人。師傅會從合乎規定的學徒中抽選最聰明、最有潛力的學習主奏樂器,當然,個人喜好也需要考慮。不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社會,樂社的維持和發展都離不開經濟的支援。在樂社中,例如修繕樂社場所、修理樂器、添置刀具、活動花費都需要固定的開支。在中國,廣泛存在於貧困鄉村的樂社組織得到這些費用的途徑有以下幾個:***1***社群村落各家各戶的奉獻――這種形式主要是村民們為保佑自家平安的一種心理慰藉;***2***鐫刻碑文以讚頌捐贈多的人家――這是從另一個角度來刺激和鼓勵村民多奉獻,以便能將自己的名字刻在碑上,流芳百世。除了樂社的經濟來源,樂社的各項經濟支出也有著明確的賬目和告示,村民們就可以清晰看到自己的奉獻都用在了何處,做到透明、公正、合法。民間樂社不僅承擔鄉村社群的宗教禮俗活動,也進行商業性的演出活動,以增加樂社的收入。但是,以經營為目的的樂社組織由於涉及到跟人收入的隱私,所以,他們不會有詳細的收入支出表。另外,由於各樂社之間還存在著技藝上的差異,因此在參加商業演出時,也會因為收入分攤不均而產生各種矛盾。

  ***二***樂社的價值

  在中國傳統的觀念中,喪葬儀式是人生最為重要的禮儀之一。而貫穿於禮儀之中的音樂演奏就成為民間樂社最為主要的活動。除此之外,流行於民間的風俗節日、廟會、時歲節氣也需要樂聲烘托氣氛。 樂社承擔著婚禮和葬禮儀式中所有的音樂演奏,例如喪葬儀式其內容可分為:為亡靈超度的儀式音樂和為族人聚會聚餐準備的音樂。兩種音樂有著兩種不同的風格,前者略微悲涼,樸素淡雅;後者溫馨歡快、熱情奔放。在中國鄉村,時歲、祭祀節日也是鄉村文化的標誌。例如春節、清明、中元節等,這些寄託著節氣、宗族、宗教等傳統信仰的禮俗,對社群中的凝聚力有著很大的影響,每個人都樂於參與其中,體驗這些節日的意義。從文化傳播的角度來講,這些由村民組織起來的樂社實際上起到了一個儲存文化和推動音樂發展的作用。民間樂社演奏的曲目大部分來自祖輩的口傳心授和抄譜,而其中一部分音樂都鐫刻著深深的傳統習俗的烙印,有的甚至伴隨著一整套的宗教儀式。當傳統文化在當下高速發展的商品經濟社會中日益黯淡的時候,樂社的藝人們在自己生活的一片熱土之上的吹打、吟唱,實際上正傳承和復興著華夏民族幾千年的悠久文化。

  篇2

  淺談音樂對情緒的影響及調節方法

  音樂是一門抽象的藝術,它是由音高、音長、音強、音色等基本要素組合而成,通過音響的聲波振動,傳入人的感覺器官,喚起人們的情感共鳴。音樂不同於其他的藝術表現形式,它在時間中展開,又在時間中消失,是直接表達人類情感的抽象藝術。

  一、音樂與情緒

  《樂記》中記載:“樂者,心之動也”。意思為:音樂是人內心情感的反映。音樂擁有喚醒、聯絡和整合人格的力量,它是一種自我表達與情感宣洩的特殊手段。它不但來源於作曲家的情緒表達,更是激發了欣賞者的情緒體驗與審美想象。

  情緒是一種複雜的心理現象,是有機體在生命的進化過程中逐漸分化出來的高階行為,它是由客觀事物和主觀態度相聯絡的。廣義的情緒是指情感,是人對客觀事物的立場反應。狹義的情緒是有機體受到生活中的刺激時,生物需要是否滿足而產生的臨時的較強烈的反應。情緒一般分為快樂、憤怒、悲哀、驚恐等基本情緒,在個體社會化程序中又形成了愛、焦灼、抑鬱等複合情緒。

  二、音樂要素對情緒的影響

  《毛詩》序中說:“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音樂的不同要素表達不同的情緒。例如:“Do”堅定;“Re”激勵;“Me”穩定;“Fa”悲慘;“So”光輝;“La”悲哀;“Si”敏感。

  1.速度和節奏

  音樂不同於其他藝術,它是流動的藝術,帶給人聽覺的享受,旋律的變化會影響人情緒的起伏。人的“激動”“低沉”“緊張”“鬆弛”等心理活動稱之為情態,而情態的活動中也包含著速度與節奏的特徵。所以音樂中能引起人們悲傷、哀愁和寧靜的作品,都具有慢速的特徵。例如肖邦的《夜曲》會帶給人寂靜幽瀾,平和優美的感覺。而使人產生快速、興奮、活躍、急躁的作品都具有快速的特徵,例如貝多芬的《命運》會讓人感到緊張、雄壯、激烈。

  慢速的二拍子的樂曲易產生悲傷、憂愁的情緒,快速三拍子的樂曲易產生快樂、興奮的情緒。而節拍對人們情緒的體驗並不顯著,這是由於任何樂曲都是在固定拍子上變化發展的,以強拍、弱拍的迴圈反覆、交替進行為特徵。

  音樂速度的快慢則會直接影響人們的情緒體驗,這是因為人是具有共振功能的有機體,音樂速度的不同,聲波的振動也會有所不同,如果聲波的振動和人體的共振是協調的話,就會因此產生愉悅的感覺,反之則會產生不愉悅的感覺。

  2.調式與和聲

  不同的調式色彩代表了人的不同情感,大調式色彩明朗,代表了人的激動、興奮與高昂;小調式色彩暗淡,代表了人的悲傷、憂慮與柔和。調式使音樂產生了主音、下屬音與屬音,將簡單的音有組織有規律的排列起來。如樂曲結束在穩定的主音上,會給人完滿、堅定的感覺,而如果結束在不穩定的下中音或導音上,則會給人疑惑、請求的感覺。

  和絃分為正三和絃和副三和絃,正三和絃作為調式和絃中的主幹和絃,它包含了調式音階裡的所有音,分別為主和絃、屬和絃和下屬和絃,主和絃作為調式的中心和絃,具有強烈的穩定性,屬和絃直接傾向於主和絃,具有相對的穩定性,運用在樂曲中的正三和絃會帶給人堅定、協和的感覺。而副三和絃中因為存在導音、上主音、中音等不穩定音,所以常帶給人揪心、行進的感覺。

  另外,如三、六度和聲協和較飽滿,給人協和、平靜的心理體驗,但是缺乏動力性。而二度、七度和聲因為構成比例較特殊,所以帶給人不協和,甚至緊張的心理體驗。

  三、人成長曆程的情緒發展

  不同的音樂代表不同的風格,不同的表現形式影響人的不同情緒,情緒的體驗除了與對作品的風格特徵有關外,還有人的年齡及認知水平的發展密切相關。

  1.嬰幼兒時期

  嬰兒雖然沒有語言表達能力,情緒表達也較為單一,但是音樂可以刺激嬰兒的生理反應,聆聽不同的音樂嬰兒所表現的情緒也有所差異。例如:在嬰兒哭鬧時播放貝多芬的《小步舞曲》,嬰兒立刻會停止哭鬧,瞪大眼睛好奇的聆聽,一會兒便會忘記哭鬧跟隨輕盈的節奏手舞足蹈。在嬰兒不肯睡覺的時候,播放莫扎特的《搖籃曲》,優美的旋律會使嬰兒立即安靜下來,漸漸的進入睡眠狀態。而如果給嬰兒播放怪誕的音樂旋律,他便會產生害怕的情緒,哇哇大哭。

  進入幼兒階段,基本情緒隨著認知的發展和社會化程序逐漸變得豐富。學前兒童分辨表情的能力也逐漸加強,他們可以正確的區分開心、傷心、恐懼、憤怒等面部表情。對於聲調、語言的情緒識別度也逐漸增強。而且會表現出尷尬、羞愧、驕傲等自我意識的情緒。例如在播放學前兒童必學曲目《世上只有媽媽好》時,他們便會不由自主的跟著哼唱,並且會表現出一種自豪的表情。

  2.學齡兒童時期

  學齡兒童隨著年齡的增長,除了基本情緒的變化與自我意識情緒的發展,同時也出現了更加複雜的情緒與情緒表現。隨著知識的增多,學前兒童區分心理表徵和外部行為認知能力也在逐漸發展。而且處在學齡期的兒童,情緒的表達受到文化背景的影響也是非常顯著的。例如,學校每週一都會舉行升旗儀式,學生在面向國旗唱國歌時都會表現的異常嚴肅,這是學齡兒童知道自己作為一名中國人而表現出來的愛國情懷。

  3.青少年時期

  青少年時期是心理與身體發展的第二個轉折期,隨著青春期的到來和學業的逐漸繁重,青少年的消極情緒逐漸增多,容易出現抑鬱、煩惱、孤獨等情緒。兒歌、輕音樂等不再能喚起他們的情感共鳴,流行歌曲、重金屬音樂則會激發他們內心的情緒。例如SHE的《不想長大》會喚起他們對童年的留戀;張韶涵的《隱形的翅膀》會讓他們學會堅忍;周杰倫的《星晴》會激發他們內心的懵懂。   四、情緒調節方法

  情緒調節是個體對於情緒反應、體驗、表達從而進行監控、調整和修正,以達到一種動態平衡的過程。情緒調節主要包括內部調節和外部調節。內部調節是個體對於情緒反應系統本身及各要素之間進行的協調和優化,對於情緒反應系統、認知系統、行為系統與生理反應系統進行的調節;外部調節是指個體對人際互動過程中情緒的反應進行調節。①

  1.情境選擇

  這是最為常用的一種情緒調節方法。當面對許多不良情緒事件的發生時,例如:恐懼、尷尬、憤怒等情緒事件,個體通常會採用迴避此消極的情緒事件,選擇接近積極的情緒事件,例如大多數人會聽一些輕鬆歡快的音樂,莫扎特的《土耳其進行曲》、柴可夫斯基的《小天鵝舞曲》。

  2.情境修正

  當面對消極的情緒事件時,個體會選擇以一種更加積極主動的方式面對,即通過情境修正的方法進行情緒調節。例如在情緒低落的時候,可以選擇播放輕鬆的背景音樂進行情緒調節,例如:維瓦爾第的《四季》。

  3.注意轉換

  注意轉換是通過轉移注意或有選擇的注意,一般分為分心策略和專注策略。分心策略即將注意力從當前的情緒情境中轉移,或者集中於與情緒無關的方面。例如,個體可以選擇看一些諸如《音樂之聲》《歌舞青春》等此類的音樂電影。

  4.認知重評

  認知重評又稱認知改變,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情緒調節方法。是個體通過認知重評改變對情緒事件的體驗評價以及它所帶來的影響。認知重評一般是在面臨憤怒、恐懼、厭惡等消極情緒事件時,採用一種積極的態度去理解或者將其進行合理化。

  當個體面對恐懼的情緒事件時,可以選擇聆聽例如《梁祝》《平沙落雁》等羽調式音樂來緩解恐懼的情緒;當個體身處悲傷的情緒時,可以選擇聆聽《步步高》《金色狂舞曲》等徵調式的音樂。

  5.表達抑鬱

  表達抑鬱是反應調整的一種,是指抑鬱將要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情緒表達行為,是反應關注的情緒調節策略。②表達抑鬱的情緒調節通過修正情緒的外在表達來管理情緒。表達抑鬱調節通常與個體對社會文化認知的多少相聯絡,需要耗費更多的認知資源。例如個體在特定場合聽到了讓自身感到厭煩的音樂,但是出於禮貌等客觀原因,個體不得不抑制自身的消極情緒,表達一種開心愉悅的積極情緒。

  五、音樂教學中情緒調節的基本方法

  音樂是情感的藝術,音樂所傳達的喜怒哀樂會感染人們的情緒,在音樂教學中及時的調節審美個體消極的情緒體驗,努力使個體的情感與音樂作品所傳達的情感產生共鳴,從而提高自身的音樂感受力。

  1.歸因訓練

  個體在音樂的情緒體驗中,有時候會不由自由的出現多度的喜怒哀樂,通常在短時間內都得不到較好的疏通與緩解,這時就有必要去了解產生該情緒的是內部原因還是外部原因。

  通過對個體產生該情緒的解釋,從而緩解音樂體驗中產生的過度的喜怒哀樂,使音樂的情緒體驗更適應於音樂審美層面的特徵。

  2.思維阻斷與對立思維

  在音樂教學或欣賞中,由於審美主體的知識水平、審美經驗及偏好的差異,有時候會體驗到與音樂作品所要表達的相反的情緒,這種情緒有時候會是消極的情緒,為了體驗到音樂作品所帶來的真實情緒,審美主體可以採用特定的語言或行為來打斷消極的思維,進行思維阻斷的情緒調節。

  審美主體也可以運用符合音樂作品客觀實際充足的資訊和符合邏輯的嚴密推理來破壞消極的情緒體驗,從而意識到消極情緒的錯誤,這被稱為對立思維的情緒調節方法。

  六、結語

  不同的音樂作品具有不同的風格特徵,所傳達的情緒也有所差異,其中以音樂的速度對個體情緒的影響最為顯著,慢速的音樂易誘發審美個體憂鬱、痛苦的情緒體驗,快速的音樂易促使審美個體愉悅快樂的積極情緒,;其次不同的調式、和聲所代表不同的音樂色彩,也對個體產生一定的情緒體驗;節奏節拍對審美主體並沒有顯著的影響,這是由於所有樂曲的節奏都是根據一定的拍子變化發展的。

  個體的情緒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認知水平的提高在不斷的發展與完善,對音樂作品的情緒體驗也在逐漸的豐富與複雜化,但是審美主體也因此出現了許多消極情緒,這時情緒調節在審美過程中就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註釋:

  ①郭德俊,劉海燕,王振巨集:《情緒心理學》,北京;開明出版社,2015年版,第1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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