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工資計算方法

  假期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節三天長假,還是清明節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節一天假期,中秋節一天假期,國慶長假三天***以及雙休日等假期時間加班,向其工作單位領取的加班費。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勞動保障部門指出,在10月1日至3日這3天法定假日裡,採用事後調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資,這是不合法的。 按《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的規定,國慶7天長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向在此期間加班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並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10月4日至7日為勞動者法定休息日,如果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而且,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假期工資支付兩倍的方法

  按照規定,如2011年"十一"假期分為兩類,一是法定節假日,10月1日至3日共三天為法定節假日;二是休息日,10月4日至7日共4天為休息日。

  對於加班工資的計算,人社部門表示,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2003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條和第44條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10月1日至3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至7日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今年長假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為兩類。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據瞭解,對於單位在國慶期間安排職工加班,卻拒不支付其加班工資的行為,市民可撥打本市勞動保障熱線12333進行舉報。

  如何計算加班工資基數

  工資基數:一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二是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三是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時,應當按照《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的規定執行。即: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假期工資的黃金週

  "黃金週"是從日本舶來的休假方式。1999年,中國國務院公佈了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將春節、"五一""十一"的休息時間與前後的雙休日拼接,從而形成7天的長假。1999年國慶第一個"黃金週",全國出遊人數達2800萬人次,旅遊綜合收入141億元,假日旅遊熱潮席捲全國。長假制度也被視為是拉動內需、促進消費的一大舉措。"五一"後改為三天小長假,更大節日,也做了相應的調整。

  黃金週分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春節、勞動節和國慶三個節日的每個節日的連續七天休 黃金週

  假。國慶七天休假稱為"十·一黃金週",勞動節三天休假稱為"五·一小黃金週"。相對於其它公休假期,"黃金週"又被稱為" 長假 ",通常冠以節日名稱,分別為"五一小長假"、"國慶長假"和"春節長假"。

  1999年9月18日中國國務院修訂釋出《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新年為"全體公民假日",其中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節為三天,元旦為一天;還規定這四個屬於"全體公民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

  2000年國慶放假開始,對國慶、春節和勞動節這三個節的休假時間進行了統一調整,移動節日前後的二個週末四天和法定假期三天集中休假,這樣共計7天時間。自此實行這種休假制度以後,每逢這三個節日的休假稱為"長假",通常前面冠以節日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