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的工資怎麼算_帶薪年假的工資計算方法
勞動者符合帶薪年假的條件後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待遇,那年假的工資是怎麼計算的?計算方法是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年假的工資怎麼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年假的工資怎麼算
1、職工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的計算。
根據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休假等同於在正常工作。有些單位通過規章制度規定,職工休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等,均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也就是說,上班獲得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出勤獎,休年休假一樣應獲得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報酬。根據條例第2條“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立法思想,這裡的日工資收入應按統計局第1號令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口徑進行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額等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對實行年薪制的,應以年薪為基數折算出日工資收入。
3、年休假工資計算不同於加班工資計算。
在有的地區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可以通過合同約定。國務院年休假條例明確規定年休假工資計算基礎為日工資收入,尤其要注意該條例強調了計算基數是工資收入而不是工資。企業不能通過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來約定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基數。因此,企業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資成本將遠高於安排員工休假。
帶薪年假一般有多少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員工如果連續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是員工享受年休假的一個重大標誌。
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計算,它是根據員工累計的工作年限為基礎。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計計算,而不是僅計算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如員工在參加工作之前***間***服兵役、作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在計劃經濟時期轉正前在轉正單位的臨時工工齡等均與參加工作後的工作年限綜合累計計算。
帶薪年假天數是按照什麼計算
年假天數按累計工齡算
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明確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由此可見,年休假與工齡密切相關,勞動者工齡的長短直接關係到其可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數。而且,這裡所講的工齡指的是勞動者的累計工齡,並非指在某一單位的工作年限。可實踐中卻經常發生,部分用人單位為了縮短勞動者應當享受的休假權利,漠視勞動者的累計工作年限,只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作為計算年休假天數標準。
法官解釋說,事實上單位的上述做法是站不住腳的,一旦發生爭議,只要勞動者能夠舉證證明自己在入職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夠支援勞動者的合法主張。而且, 這種舉證並不複雜,有些勞動部門就可以出具相應的工齡證明,同時之前任職的勞動合同、工資記錄、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等,也都可以作為證據。
法官同時還提醒說,勞動者在入職時就應該與用人單位明確約定入職後應當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此外,雙方約定的帶薪年休假天數可以高於法定的年休假天數,但不可以比法定標準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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