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創業選址技巧
選址,被認為是餐飲企業必備的關鍵生存能力之一。很多餐飲品牌失利,都把最大的問題歸咎於選址。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第一,商業集中區域
必須靠近大中型商場或其附近的十字路口,變通方便.進出便利,人流量大
其體位置應面臨大街門前有停車位
餐飲店門頭和大型廣告牌亮化條件好可視程度高
主要目標市場客源量***其計算方法為所在區域日均人流量×人流就餐比倒×擬建餐飲店市場份額***要大於餐飲店保本餐位利用率的日均人次
餐飲店店面周圍同等規格的餐飲店數量不應超過三家,餐飲店消費環境、產品風味和經營風格要與競爭對手明顯區別開來
第二,大中型辦公區域
大型辦公區域包括高中檔寫字樓、辦公樓,金融大廈、商貿大樓、大學、科研機構比較集中的區域。若在這些地方選址,具體操作時要把握四個注意事項:
要靠近l~2個大樓或直接在大樓一層,以保證客流量。經市場調查可爭取的客源量***其計算方法為:點位常住辦公人口×日外出就餐人數比例×擬建餐飲店市場份額***要大幹餐飲店保本餐位利用率的日均人次
必須交通便利。主要目標市場顧客的步行距商應在15~20分鐘或3-4個街區,門前最好有停車位
餐飲店店面周圍有其他高中檔餐飲店的,其數量不宜超過3個。餐飲店裝修主題和環境、經營風味必須與競爭對手有明顯區別。否則不宜在此選址
所選地點的可視程度高,門面開間寬度不應少於80米,能安裝大型廣告牌,1ooo米範圍內能看得請楚
第三,商品房居民區
能夠購買商品房的居民大多是中等收人以上的家庭,包括高中檔商品房居民小區、別墅區、公寓樓等。中檔舒適型和高檔豪華型餐飲店都可在此選址。中檔餐飲店如在這些地方選址,重點要把握三個細節:
要把握小區人口總量和市場分割。在商品房居民小區的外出就餐顧客總量中,高檔餐飲店的客源一般佔15%~20%左右,中擋餐飲店一般佔50%左右,大眾低檔餐飲店一般佔30%左右。私人付款消費,多數人還是比較節省的。因此,中檔餐飲店若在此選址,其目標市場客源量***其計算方法為:小區人口總數 x 月外出用餐人口比例 x 50% ÷ 30 x 擬建餐飲店市場份額***要大幹餐飲店保本餐位利用率的人均日次。
具體位置應選在小區進出口、公寓樓一層或附近500米左右的臨街十字路口.進出方便,步行20分鐘以內即可到達
要避免市場競爭過於激烈。一個小區的總人口是有限的,如果同等餐飲店的數量過多.就不宜在此選址,以防過度競爭.造成兩敗俱傷。
餐飲創業選址原則
目標市場原則
餐飲選址要考慮倉業自身的市場定位,餐飲企業的市場定位不同,吸引的目標顧客群也不同,餐飲企業選址時要考慮接近目標顧客多的地區,這樣才能保證有一定的客源量。
對商業區、商務區、工業區、大學區、娛樂區和住宅區等不同特性的區域,餐廳要採用不同的營銷策略。美國一家調查公司曾對餐廳中顧客的愛好做了一個調查,發現餐廳內部環境和周邊環境的整潔、美觀,是大多數顧客選擇餐廳的主要理由。
容易接近原則
餐飲企業應選擇在交通便利的地區。要儘可能設定規模相當的停車場,避免交通護欄、單行線等限制,以方便顧客來往。交通狀況是指車輛的通行狀況和行人的流量,它意味著潛在的客源。但必須清楚客源數量絕不等同於交通的流量。如在交通主幹道,儘管過往的車輛很多,但如果那裡既沒有公交站點,又沒有停車位或不能停車,過往的行人根本沒有就餐的機會,也產生不了就餐的慾望,只有有就餐機會和就餐慾望的行人才會成為餐廳客源。因此,餐廳地址必須交通便利,進出方便快捷。
綜合配套原則
餐廳宜選擇在有住宿和娛樂設施或購物中心的附近。這種地方潛在的顧客多,在這裡開設餐廳,餐廳營業額相對會高。場地條件除場所營業面積與結構外,還需考慮的因素包括:場地內是否有必要的公共設施服務、獲得該場地所需支付的租金或其他交易成本、租用此場所的條件、必要的停車條件、顧客停車場地及原料進貨空間、法律條件、建築計劃的稽核、防火標準驗收情況、是否符合城市規劃及各種限制性的規定。另外,還有市政設施和服務市政設施,包括經營場所必須具備的能源供應,如水、電、燃氣,下水設施,周邊道路的建設與綠化,垃圾處理設施,通訊設施,消防設施等。市政服務包括與上述設施有關的服務,如環衛、環保、治安等這些先決條件直接影響餐廳的營運功能和餐廳的形象。
便於發現原則
餐廳要選在人們便於發現的地方。餐廳的正門往往裝潢豪華,是餐廳形象的展示。因此,餐廳正門不能正對小巷、人行天橋、高架橋、立交橋等。因為它們會阻礙視線,人們不易發現餐廳,會影響餐廳的經營。
投資預期目標原則
餐飲企業在選擇地點時,除考慮外部因素外,還應考慮自身的條件,如經營品種、經營方式等,要以能否實現預期投資目標來衡量地理位置的優越程度。
餐飲創業選址要求
1.商圈選擇 普通餐廳分為商務型和大眾型兩種餐廳型別。商務型的普通餐廳以商務酬賓為銷售物件,一般選址在商務區域或繁華街市附近,或其他有知名度的街市;大眾餐廳以家庭、個人消費為主,一般選址在社群型或便利型商業街市。
2.立店障礙 開設餐廳須經消防、環保、食品衛生、治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會審後,方可頒照經營,周邊鄰居有異議而無法排除的也能成為立店障礙。餐廳必須離開汙染源 10 米以上,對較大餐廳,消防部門會提出設定疏散通道要求。 商鋪門前有封閉交通隔離欄、高於1.8 米的綠化,以及直對大門的電線立杆均為選址所忌。
3.面積要求 大眾型餐廳80~200 平方米,商務型餐廳150~1000 平方米均可。
4.建築要求 因餐廳為個性化裝飾、佈置,各種建築結構形式均適合開設餐廳,但剪力牆或承重牆擋門、擋窗除外。餐廳門前須有相應的停車場。餐飲還應具備廚房汙水排放的生化處理裝置以及油煙氣排放的通道。
5.租金承受 低層為1.50 元/***平方米•天***以上,視地段、商圈確定租價。樓上餐廳租金略低。
6.租期 一般不少於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