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融資的原則是什麼
隨著國際航運業務重心和國際船舶融資業務重心逐步從歐洲向亞洲轉移,亞洲對於船舶融資服務的需求正在不斷上升,以新加坡、香港、上海為代表的亞洲航運中心的船舶融資業務也在迅猛發展,未來全球船舶融資的競爭將成為新的競爭焦點。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由於購買船舶所需籌資量大,風險性高,而採取不同的融資方式直接影響資金的成本水平,進而影響到船舶投資的經濟效益。因此對船舶融資決策絕不能掉以輕心,要在研究產撥的基礎上科學的加以分析決策。在同樣的條件下,決策水平的不同可能會得到不同的結果。決策正確,可以用較小的融資成本籌資到風險性低、金額大的資金;決策若不正確,輕則使企業蒙受損失,重則給企業今後發展帶來沉重的債務包袱,甚至有破產的危險。此外由於籌集資金較困難,航運企業更要深人研究船舶融資才能開拓多種融資渠道,吸引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的資金為我所用,擴充船隊以求日後發展。總之,只有研究好船舶融資,才能使融資決策達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客觀條件上可能這一滿意目標。
船舶融資渠道眾多,有政府資助,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和機構的貸款,融資租賃,以及航運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籌資方式,不同的籌資方式所涉及的資金成本、償還期限、還款方式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條件都有差別,船舶融資環境也非常複雜,除了企業內部的資產結構、經營管理水平等內部影響因素外,國家政治、經濟、法律以及國際金融市場、國際航運市場的變化等諸多客觀環境都制約著航運企業的融資活動。在如此複雜的主客觀條件的制約下,企業要以較低的成本融通到擴充船舶運力所需要的最低資金數量,並將融資風險控制在企業可化解的能力範圍內,就必然涉及到船舶融資的決策問題。
所謂船舶融資決策,就是在多種可行的融資方案中,選取最優的融資組合方案,較好地平衡最低融資成本與最小融資風險的關係,以滿足企業擴充船舶運力所需的最低資金數量。這是一個多決策變數、多決策目標的系統優化問題。隨著我國現代航運企業制度的建立與逐步完善,企業作為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船舶融資決策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船舶投資效益和企業資本結構的好壞。因此,加強對船舶融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我國航運企業作為一個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要根據船舶的生產經營特點,依法自主經營,自主選擇資金來源渠道和融資方式,自主確定融資規模和融資結構。為此,必須加強船舶融資的成本效益分析,力求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收益;其次,航運企業作為負債經營的市場主體,需要合理地確定企業的資金結構,有效地控制負債風險。按照財務槓桿原理,當企業息稅前資金利潤率高於借入資金利率時,借人資金越多,企業自有資金的收益率就越高,但同時,企業的負債風險也越大。因此,必須進行船舶融資規模、舉債結構的分析,以及經濟環境變化對企業負債風險的影響分析等,以確保企業負債經營安全有序的進行。
航運企業在進行船舶融資時,要實現籌資結構最優化,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增強企業自我改造、自我發展和對市場的應變能力,主要應遵循以下幾條基本原則:
船舶融資的原則:穩定性原則
航運企業的融資活動應保持適當的穩定性,這首先是指借入的資金能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即借款期限要相對長一些,以便在安排資金的使用時有一定的餘地。因為借人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如果到期不能按時償還,將破壞企業的信譽。其次,融資方式也要保持相對的穩定。一般來說,如果過於頻繁地更換航運企業的融資方式,將很難使投資者對企業的信譽有所瞭解。第三是指要與有業務往來關係的金融機構保持相對穩定,航運企業在融資時,受其業務範圍、自身信譽和金融市場資訊掌握程度等因素制約,因而應選擇與其業務往來頻繁的金融機構,以達到省時、快捷優先的目的。
船舶融資的原則:合理資金需要量原則
確定企業資金需要量的合理界限,是航運企業進行融資決策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在確定企業資金需要量時,應著重考慮企業規模經濟的需要。在一定技術水平條件下,企業存在一個能夠取得最佳經濟效益的生產規模。按照規模經濟規律,生產規模的過大或過小,都會引起成本的上升,效益相對下降。因此,企業在進行船舶融資過程中,應根據規模經濟的需要,確定最佳船隊發展規模,籌措足夠的資金,以實現企業的最佳經濟效益。
船舶融資的原則:融資成本最低原則
市場經濟條件下,船舶融資渠道、融資方式多樣化,企業應通過對籌資方式的選擇,儘可能降低籌資的綜合資本成本,達到籌資結構的最優組合,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
船舶融資的原則:最佳融資組合原則
最佳融資組合包括融資規模的確定、融資成本的取捨、融資風險的衡量,以及財務槓桿的運用等。要求在融資整體規劃上採取內外融資結合的策略,在償還方式上選擇成本最低方案,在償還期限上採取分散化策略等。
船舶融資的原則:融資方式可轉化性原則
航運企業在籌集資金時,應充分考慮融資方式的調整彈性,即各種融資方式之間相互轉化的能力,採取多元化、分散化的融資方式,以避免或減輕融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