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上市籌劃
創業板上市指交易所主機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充套件業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創業板上市的上市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型別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定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於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於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淨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淨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於成長髮展階段,如果業務範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於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機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創業板上市程式
第一步,對企業改制並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檔案,設定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取消了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這一環節。
第二步,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與輔導。
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範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準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檔案。目前已取消了為期一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
第三步,製作申請檔案並申報。
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檔案,保薦機構進行核心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檔案。
第四步,對申請檔案稽核。
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檔案後,對申請檔案進行初審,同時徵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稽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稽核意見進行回覆或整改,初審結束後發行稽核委員會稽核前,進行申請檔案預披露,最後提交發行稽核委員會稽核。
第五步,路演、詢價與定價。
發行申請經發行稽核委員會稽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准,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摘要及發行公告等資訊,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第六步,發行與上市。
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