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的市場準入條件是什麼

  創業板市場是特為支援有發展潛力的中小型企業的成長而設立的。為了給沒有完備的良好業務紀錄和足夠大的規模的成長型公司提供上市融資機會,創業板的上市標準比主機板的要低,且並不規定公司必須要有盈利紀錄才能上市。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創業板交易市場的准入條件如下:

  1、行業要求:屬於高新技術產業,具有很高的成長性,公司產品專案最好是被列入國家火炬計劃專案和其他重點發展專案。

  2、股本規模:符合《公司法》關於股份公司設立的基本條件,改制後的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3、營業記錄:具有3年的活躍經營記錄。

  4、盈利要求:最近一年淨利潤500萬以上。

  5、融資限制:首次募集資金不超過2000萬元。

  創業板發行條件的定量指標

  創業板的定量指標主要包括業績指標和其他定量指標。

  創業板對發行人設定兩套定量業績指標。第一套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第二套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其他定量指標主要有三項:一是要求發行前淨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二是要求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三是要求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延伸閱讀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機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機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佔據著重要的位置。我國創業板市場的稱謂經歷了從高新技術板、到第二交易系統、二板市場、再到創業板這樣一個演變過程,意味著原先的上市物件應重新進行合理地定位。如果說從“高新技術板”的提法改為“二板市場”和“創業板”,是為了減少網路高科技股泡沫破滅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那麼從“二板市場”、“創業板”的提法改為“中小企業板塊”,則更多地是考慮到現行法律制度的限制和市場環境的壓力。在有關制度層面無法跟進、且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又日益增加的形勢下,為了避免因設立創業板造成的過大風險而帶來的阻力,對上市條件進行小幅調整、設立中小企業板塊便成為更為現實的一種解決途徑。與其說這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折衷選擇,不如說是一種順勢而為的曲線救國方案。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中小企業板塊的推出正是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過程中應運而生的一塊“探路石”。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機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資訊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

  二板市場和主機板市場的投資物件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絡,反而會促進主機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