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社會保險流程

  社會保險費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僱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一、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1、以個人名義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從1998年1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的可以補繳單位及個人1992年1月後曾經參保以來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流程

  1、本人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相關證明。

  2、報城鎮個人繳交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在大廳辦理繳費。

  3、在確無能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用人單位中就業、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按個人參保辦法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但不得由個人補繳以往基本養老保險欠費;如需補繳,由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以單位名義補繳。

  4、在1998年前應繳養老保險費而從未繳納的從業人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檔案、勞動合同等***審批後,均可辦理補繳手續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及利息。

  三、計算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準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準。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四、徵集方式

  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因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絡,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