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知識問答

  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為保障職工的利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1、什麼叫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用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2、社會保險制度有哪些特點?

  社會保險制度具有如下特點:一是保障性。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的基本生活。二是法定性。國家通過立法,確立在全社會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使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三是互濟性。社會保險按照社會共擔風險原則進行組織,社會保險費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三方負擔,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通過發揮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調劑作用,分散用人單位和個人風險。四是福利性。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國家通過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和以稅收優惠政策支援社會保險事業。五是廣泛性。社會保險制度覆蓋所有職工和城鄉廣大居民

  3、社會保險的方針是什麼?

  社會保險的方針是: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廣覆蓋”,是指不斷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將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其他城鄉居民納入社會保險的覆蓋範圍。“保基本”,是指社會保險的籌資和保障水平定位在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其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得到必要的物質幫助。“多層次”,是指社會保險制度的結構有基本社會保險、補充性社會保險和個人儲蓄性保險。基本社會保險由國家強制實施,其待遇水平以滿足參保人員基本需求為標準;補充性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政策和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輔助性保險;個人儲蓄性保險由職工自願參加。“可持續”,是指通過加強和完善社會保險的各項制度,實現社會保險的可持續發展。

  4、哪些人應當或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針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以強制參保為原則的一項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社會保障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怎樣籌集的?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目前用人單位繳納比例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目前個人繳費比例為8%,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要參加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6、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享受怎樣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具體是:統籌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7、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條件是什麼?

  《社會保險法》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十五年。 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是:1、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可以退休;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以退休。2、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或者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8、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怎麼辦?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例如某人在北京工作5年後,到上海工作4年,又到廣東工作10年,在這種情況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由北京轉上海再轉到廣東,他在各個工作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為19年,在其達到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制度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9、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手續是怎樣規定的?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手續:一是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二是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0週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三是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0、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如何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跨省流動就業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一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10、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如何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跨省流動就業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一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四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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