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的退還法律規定

  隨著時代變遷,彩禮這一傳統習慣在與現代法的碰撞過程中面臨一些司法難題。那你知道彩禮錢的退還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供大家參考!

  彩禮錢的退還法律相關規定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這三種情形的話,是需要返還彩禮的。

  彩禮錢的退還法律延伸閱讀

  一、哪些財產屬於彩禮,婚前給女方的財產都可以作為彩禮嗎?

  在一些地區,男女雙方確定關係後,按照當地習俗男方會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者財務,表示其欲與對方結婚的誠意。因此,如果一方向對方支付財物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的,為了與對方結婚必須給的錢,就屬於彩禮錢。如果不是按照當地風俗給對方的財物,是雙方感情好的情況下自願給予的,則屬於一般贈與行為,不屬於彩禮錢。

  二、離婚退彩禮怎麼退?

  解決離婚退彩禮怎麼退的問題,首先需喲按照前文確定一方給予另一方的財物是否屬於彩禮。屬於贈與的,無權要求退還;屬於彩禮錢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可以請求退還彩禮錢。那麼,法定的離婚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 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退彩禮怎麼退有著普遍的現實意義,由於結婚彩禮錢屬於我國的傳統習俗,大部分地區仍保留結婚送彩禮的風俗,確定離婚彩禮返還怎麼處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最主要的是由於農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結婚時,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高達數萬元,甚至是借錢給女方彩禮錢。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