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稅是國稅管還是地稅管
國稅是國家稅務系統,與"地稅"對稱,是一個國家實行分稅制的產物。在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租賃費屬於國稅還是地稅相關的問題,希望能幫到你。
租賃費屬於什麼稅
目前無形資產不動產租賃屬於營業稅,地稅徵收,其他裝置等已經營改增了,屬於國稅徵收。
營業稅:收入的5%
城建稅:營業稅的7%***有些是5%,有些是1%,看你的地點定***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3%
個人所得稅:這個按當地的負擔率來定,有些地方也許沒有
房產稅:收入的12%,有些地方稅務機關可能不對你收
印花稅:按合同金額收
租賃費的具體內容
1、租金
決定租金大小的主要是租賃的價款。裝置的價款一般由裝置買價、運費和途中保險費三大因素構成。
裝置的買價,一般根據市場現行價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協商確定。為了防止出租人在租賃裝置的買價上任意加碼,承租人也可以直接同供應商洽談、商定購價以及其他條款,然後再與出租人談判,有時甚至先以買方名義同供貨商簽訂購貨合同,再將合同轉讓給出租人。
國際租賃中大多數裝置是進口的,會涉及到不同計價方法的問題。如是到岸價格計價,則直接視為裝置買價;若是離岸價格,則在貨價上還要另加運輸和途中保險費。在很多融資租賃方式中,運費與保險費由承租人支付,因此在確定租金時,應將此兩項費用從裝置價款中予以扣除。
2、安裝除錯費
在非租賃業務中,企業取得裝置的價款中應包含裝置的安裝除錯費。在計算租金時,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裝置的安裝除錯由出租人負責,那麼在計算確定租金時要包括這部分費用。如果由承租人負擔安裝除錯費,則在租金中就不應包括它。
3、利息
現代國際租賃主要以融資為目的,因此出租人要按一定利率收取利息。再者出租人的裝置也未必是以自有資金購買,也要借款。 利率的高低決定於市場平均利率、稅收因素、租賃公司的籌資費用、利差風險等。利息收入是出租人的營業收入,因此按規定要繳納一定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承租人的信譽、金融市場行情及其未來走向等也影響利率的變化。另外,不同的租金支付方式也會影響利息的大小,如定期支付、不定期支付、等額支付、遞增支付等。
4、手續費
手續費是出租人為了補償各種日常開支,如辦公費、工資、差旅費、廣告費、稅金等而收取的費用。出租人的日常開支中,一部分是變動成本,隨業務量增加而增加;另一部分是固定成本,與業務量的關係較小。手續費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按資產價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另一是包含在租金之中。一般說來,國際租賃,無論是從國外購進裝置再租給國內企業,還是從國外租來再轉租出去,其手續費總是高於國內租賃的。
5、維修費
裝置的維修費用也是企業為獲得裝置的使用權而支付的費用。從形式上看,裝置則誰維修,則由誰承擔相應的費用。但由於出租人擁有較多同類可供出租的裝置,有一定的專業維修能力和為眾多客戶服務的規模效益,因此租賃形式中的維修費用常包含在租金中,但相對較低。所以租賃決策時就應對有關維修費用的現金流量作出儘可能 準確的分析與估計,以便做出更合理的決策。
6、保險費
為了防止意外損失,購買裝置的企業不但要直接或間接地承擔運輸保險費,還要承擔裝置的使用過程中的保險費。不同的籌資方案、不同的租賃形式,保險費的表現形式也不同。如在經營性租賃方式下,在裝置整個經濟壽命中,由於承租人多,承租期短,因此保險費由出租人支付,然後以租金形式轉嫁給承租人。在融資租賃方式下,則保險費用多數由承租人支付。在租賃決策時,為使分析比較建立在同一的基礎上,對此必須予以充分考慮。
7、擔保費
出租人在國際租賃業務中總是期望從租金、利息、手續費等方面收回投資並獲利。但由於各種原因,承租人不能如期支付租金,或租賃裝置由於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或損耗過快,因此出租人要承擔各種風險。出租人為避免損失常要求承租人物色一個有信譽的機構作擔保。而擔保機構是要收費的,有時由於租賃裝置價值極大使得擔保費也不容忽視,故此在決策時不能輕易遺漏。
8、名義購買費
在融資租賃方式下,租賃期滿後,根據合同,承租企業可能會以一定的價款將原租賃裝置買下來,其留購費可能遠低於留購時的資產實際價值,也可能與現行市價相符,不管如何留購,這部分支出均是企業現金流出,租賃決策時必須考慮進去。
有的租賃合同中還會規定,承租企業在歸還裝置時要保證其新舊程度,如損耗過度,則承租人應按該裝置的重置價將過度損耗部分以貨幣資金的形式賠償給出租人。例如A企業向B公司租入某裝置,租期5年,非留購性租賃,歸還時原定新舊程度為40%,若實際新舊程度為30%,假定期末裝置重置價為100000元,則承租人要賠償過度損耗部分的10000元。這部分賠償金也是租賃決策時要考慮的部分。
國稅的基本簡介
國稅又稱中央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徵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來源,歸中央所有。國家稅務總局為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
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目前,我國每年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稅收,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國稅系統主要負責徵收和管理的專案有:增值稅,消費稅,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後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的個人所得稅,對證券交易徵收的印花稅,車輛購置稅,出口產品退稅,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按中央稅、共享稅附徵的教育費附加***屬於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繳納的入中央庫,其他入地方庫***。
國稅與地稅的區別
地稅局收所得稅與營業稅:地稅局負責收取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上述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不包括上述2002年後新辦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印花稅;契稅;屠宰稅;地方稅的滯納金、補稅、***。
國稅與地稅,是指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一般是指稅務機關,而不是針對稅種而言的。 國家稅務局系統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因此,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分屬國家不同的職能部門,一般是分開辦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是合署辦公的。
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雖是兩個相對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有著各自的工作職責和徵管範圍,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經濟職能部門,共同執行統一的稅收法律和法規,共同面對的納稅人。各地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不斷加強協調配合,整合行政資源,共同致力於徵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交流溝通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建立資訊交換制度,定期交換資料資訊,實現資訊共享。加強日常徵管工作的協作,通過聯合辦理稅務登記證、聯合開展個體工商戶稅額的核定、聯合開展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聯合組織稅收宣傳、納稅諮詢輔導、對同一納稅人欠繳稅款實行聯合公告、聯合實施稅務檢查以及加強稅收政策執行的溝通協調等方式共同做好對納稅人的服務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