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不動產租賃稅率是多少
不動產是一個民法概念。它包括土地及其上之房屋等不可移動、可以有固定地址的建築物,因此物業也屬於不動產。那麼增值稅不動產租賃稅率要怎麼算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增值稅不動產租賃稅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增值稅不動產租賃稅率
營改增以後 不動產租賃的稅率是11%。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不動產租賃一般納稅人***年應交納增值稅服務達到500萬元〈含500萬〉***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的徵收率。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增值稅不動產的基本定義
不動產是指不可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民通意見》第186條規定,土地、附著於土地的建築物及其他定著物、建築物的固定附屬裝置為不動產。比如尚未收割的農作物,就是不動產,但收割後的農作物就是動產。
法律定義
《民法》第66條: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份。即其包括了土地和其上在建或已完成之建築物。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
《不動產證劵化條例》第4條:指土地、建築改良物、道路、橋樑、隧道、軌道、碼頭、停車場與其他具經濟價值之土地定著物及所依附之設施,但以該設施與土地及其定著物分離即無法單獨創造價值,土地及其定著物之價值亦因而減損者為限。不動產相關權利:指地上權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權利。
增值稅不動產的基本特點
自然特性
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社會經濟特性
不動產景氣迴圈體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的特性。
1、價值量大: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
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並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由涉及廣泛性引起。政府主要通過設定管制權、徵收權、徵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增值指不動產由於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禦通貨膨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