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認識罪
認識罪是墮落之人的首要 人生最重要的是認識神,罪人最首要的是認識罪。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昨晚和大家討論,為甚麼要信耶穌,因為我們要得屬天的平安。我們常聽人說;平安即是福!真的,無論你多麼富有,沒有平安有甚麼用處呢!如果我們作信徒的沒有平安,我們就不能彰顯主耶穌基督;如果我們內心常時翻騰,我們就不能使神的榮耀在我們身上彰現。昨天晚上我們討論的是比較主觀的,今天晚上我們要討論客觀的。
我們為甚麼信耶穌?因為罪的可怕!我說了這句話,恐怕有人會說:「罪有甚麼可怕呢?」如果我們明白聖經,我們會知道,罪是超乎我們想像地可怕!許多時候,就是因為我們不認識罪的可怕,對耶穌的救恩我們不欣賞,對受罪困綁的靈魂我們不同情,甚至當罪侵入我們自身,家庭和教會的時候,我們也不知道!罪的確可怕,願主叫我們洞悉罪的真相,知道如何依靠主,不得罪主!
中文的「罪」字,實際上是一幅可怕的圖畫,可惜許多人不留意!罪字分為兩半,上半是個四字,下半是個非字。上半的四字原來是個網字,如 ,下半的非是為非作歹的非,整幅字畫暗示我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為非作歹,難逃天網!凡罪一定有審判,別想逃避!天網雖然疏,但這疏卻不致使你漏網,希特勒,墨索里尼等都是好例子!雖然中國的古聖賢者知道罪的可怕,可是他們的見解到底不是屬靈的看法。神在聖經中以屬靈的眼光來告訴我們罪的真相,說罪是人格化的!有人或以為這不過是神特別要形容罪的可怕吧!我們知道:神絕不會把無的當作有。神的話語是真理,真理一定要事實和理論相符的,不然的話,便成為虛謊!
神不特在聖經裡給我們看見罪是人格化的,他也告訴我們,有一天,罪會實際地罪成肉身!那看不見的罪,竟會成為人形,你看多麼可怕啊!罪成肉身將在那大罪人身上應驗,他是沉淪之子,會在末世顯靈出來***帖後二3***。主耶穌曾道成肉身,日後,罪也要成為肉身,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所以罪在世上的活躍和可怕是超乎普通人所想像的!舊約時候以色列人有逃城,你們都知道這是基督的預表。基督為甚麼要作我們的逃城呢?其中原因之一,是為了罪的可怕!願主憐憫,今天晚上讓我們看罪的真面目,叫我們知道如何隱藏在主裡,不受罪的轄制,也不讓罪侵犯我們!
弟兄姊妹們能不能告訴我,聖經中甚麼地方第一次提到「罪」字?請我們留意:凡是在聖經中第一次提到的一件事或一個字,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聖經中第一次提到主日***約二十19-23***,你若仔細去讀,你會發現,主為主日所預備的福份有多少!第一次的罪字記載在創世記四章七節。創世記二章七節論到人的被造;叄章七節論到人第一次失敗;四章七節是第一次提到「罪」字。這裡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這樣,當聖經第一次提到「罪」字,神就說罪是人格化的——「他必戀慕你。」「戀慕」二字在舊約共用過叄次,指妻子戀丈夫***創叄16***,或男情人戀慕女情人***歌七10***。罪是多麼可怕,她竟有豐富的情感來戀慕人們去犯罪!今晚讓我們研究這第一個「罪」字;罪的性別,性情,動作和含義。
罪的性別
舊約文字男女性的分別,和中英文男女性的分別不同,凡是像母親的,溫柔的、軟弱的、屬下的和抽象的,舊約文字都用女性來表明。這裡的罪字是個女性的,由此可知罪的詭詐!普通人以為罪是可怕的,醜陋的,殊不知她的外觀是美貌的,柔弱的,令人容易接近的。正如魔鬼,普通人以為是紅髮綠眼,十分難看,殊不知他是宇宙中最美麗的。雖然如此,我猜想他現在一定是走樣了,因為這麼多年來,他內心積存 恨毒,那恨毒能使他的美麗變成醜陋!一個人內心的恨毒,能使他的心理和生理都受影響。如果你們當中有懷恨人的,請記得,受虧損的不是你所恨的人,乃是你自己啊!願主幫助你作聰明的人,把你的恨毒交給主,讓主搬出去,饒恕人是得快樂的祕訣,也是美容的祕方!
為甚麼罪要女性呢?與其說是天然,毋寧說是為方便任務起見,因為經上說:「總要趁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罪的任務是迷惑人,那未花容月貌當然比粗手大足方便得多!我作孩子的時候,鄰居告訴我水塘裡有水鬼。我問他怎麼知道?他說:水鬼常在水塘裡變成一朵很可愛的花,但當你伸手去採時,那花會漸漸移遠離開你,讓你失丟平衡,跌入水中,他便用泥塞住你的口鼻,叫你窒息而死!自從我聽了這話,以後每逢看見水塘裡有美麗的花,便嚇得連忙走開。這些可能是迷信,但罪的本領確是如此。她常花技招展地招呼你,引誘你,要你到她那裡去,應許你享受一切。許多無知的人聽信她的花言巧語,就上了當。在箴言書裡有一段話,我們平常以為是描寫淫婦而已,其實是罪迷惑人的寫照:
「我曾在我房屋的窗戶內,從我窗櫺之間,往外觀看,見愚蒙人內,少年人中,分明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從街上經過,走近淫婦的巷口,直往通到他家的路去,在黃昏,或晚上,或半夜,或黑暗之中。看哪,有一個婦人來迎接他,是妓女的打扮,有詭詐的心思。這婦人喧嚷不守約束,在家裡停不住腳,有時在街市上,有時在寬闊處,或在各巷口蹲伏,拉住那少年人,與他親嘴,臉無羞恥對他說,平安祭在我這裡;今日 還了我所許的願。因此我出來迎接你,懇切求見你的面,恰巧遇見了你,……淫婦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用諂媚的嘴逼他同行。少年人立刻跟隨他,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 ,去受刑罰;直等箭穿他的肝,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眾子阿,現在要聽從我,留心聽我口中的話。你的心,不可偏向淫婦的道;不要入他的迷途。因為被他傷害仆倒的不少;被他殺戮的而且甚多。他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到死亡之宮。」***七6-27***在這裡,神告訴我們,罪在世上好像一個淫婦,她會用各種花言巧語來引誘我們,特別是無知的人;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在愚昧人中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我們不願意做個無知的人,可是我們若聽從罪的引誘,聖經就說我們是無知的人!
在這裡,我要和你們談一談試探的真相。甚麼是試探呢?試探就是說,用錯誤的手,達到正當的目的。例如在耶穌受試探這事上,耶穌飢餓的時候,找些食物來充飢,本是合法的需要,目的完全正當,並沒有甚麼錯。可是用甚麼手段來找食物,能叫整個行為成為合法或不合法的!魔鬼知道這關頭,他就給主耶穌一個正當的目的,和一個不正當的手,要主耶穌注意目的,***以石頭變成食物充飢***忽略手段。***在神旨外擅自妄動***耶穌知道,神所要的是目的和手段同樣合法,不然的話,就是得罪神,所以耶穌拒絕他的建議。
弟兄姊妹們:目前有許多人提倡「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論調,我們千萬不要受欺騙。「只要目的正當,手段不正當無關要緊」,是從撒但來的禍音,也就是撒但試探的內容,我們信主的人,行事為人不但要目的正當,手段也要正當。凡是目的正當,而手段不正當的,主從來不會算他為無罪!今天有許多教會不注意這點,他們滿以為只要目的正當便可以了,手段不正當主會原諒!他們不擇手段去賺錢,還為自己辯護說:「我又不是為自己賺錢,為主,為教會,怕甚麼!」他們不知道,如果手段不正當,他們不是榮耀主,乃是羞辱主!他們也會用各種手段引人到教會裡來,***甚至開跳舞會***,給他們受洗,騙他們說,他們已經信了耶穌,不叫他們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救主,及自圓其說:「我們怎能知道一個人重生得救啊!」總之,甜言蜜語的罪不特在社會中有,在教會中也有,有智慧的人卻從不上她的圈套!
罪的性情
罪的性別是女的,外表似乎弱不禁風,可是她的內裡,或說本身,卻是強而有力的。在約裡,大多數字是由叄個字母作字根的,凡是字根當中那字母重複的,就是表示那字是強而有力的意思,罪字就是這麼強而有力的字。不特如此,「罪就伏在門前」的「伏」字是分詞——有名詞的形式,可作形容詞用,也有動詞的動作。照希伯來文文法,若主位是女性,那形容她的字和動詞也應該是女性,但這裡卻不是如此。如果聖經不是靈寫的話,我一定會說摩西的文法有了錯誤。「罪」字是女性,「伏」字也應該是女性才對,但「伏」字是男性,難道真的摩西用錯了文法嗎?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而這裡的文法很簡單,他斷不至用錯文法!這裡是聖靈的特別文法,為要告訴我們,罪的外表是女性,行動是男性!當罪接近我們的時候,她是一個女姓;當我們一旦被她抓住以後,她是一個強而有力的男姓。我常想埃及的獅身女首石像和罪很相似。在埃及的金字塔旁有一座獅身女首石像,從遠處看它,很像一個女人,在近處看便是一隻獅子,罪也是如此!
在希伯來文文法,男性是表示勇敢、危險、大力、野蠻等等。所以罪的外觀雖然是溫柔,軟弱,實際卻是野蠻、大力!這種事實,今天在社會上隨處可以找到例子。美國有許多青年人,被引誘吸食毒物以後,可以看見從未見過的事物,感覺到感覺以外的幻境,真的有飄飄欲仙的味兒!於是他們繼續吸食,不久,就無法脫離了!等到無錢購買毒物時,甚麼事也會去作,偷得到就偷,搶得到就搶,名譽不顧,性命也不顧!這就是罪的本色,正如經上記 說:「雖然惡在他口中甘甜,他藏它在舌下,愛戀不捨,含在口中;他的食物卻成為虺蛇的毒!」***伯二十12-14講者重譯***。
罪的動作
罪有外表、內容、也有動作。她的動作也可以「伏」字上見到。這「伏」字是名詞也是動詞。當名詞用時,在阿拉伯文,是獅子的綽號:當動詞用時,它的動作是繼續不斷的。罪是沒有假期的,她會晝夜戀慕我們,她會伏在門口,等在門後,乘機捉住我們!這「伏」字也有它的語態,它的語態是自動的。我們常以為犯罪是我們自己作得主的事,自己要犯就犯,不犯就不犯;但聖經說罪是自動的,不需要你去找她,她會來找你!***民卅二23***罪不但是自動,且會找機會,如經上說:「然而罪趁 機會」,「因為罪趁 機會」。***羅七8-11***我們都知道機會的重要。在希臘有個機會的神話說:有一次,有一人在田野散步,忽然看見迎面來了個怪人。那人除了額前有一 頭髮外,頭上牛山濯濯,腿上反有翅膀,走起路來如飛。這人就上前問他尊姓大名?他說名叫「機會」;問他為甚麼只在額前有頭髮,他說因為他是機會,如果有人要抓他,就必須在他前面抓他,一旦他過去了,便再也不能抓住他;問他為甚麼腿上有翅膀,他說因為他要走得快,叫人不很容易抓住他!罪很懂得機會的重要,她常伏在門前,在那裡等機會,待你一出門,她就可以跳在你身上,抓住你!所以我們要保守自己在基督裡。凡在基督裡的,她就奈何不得了!如經上所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的奪去。」***約十28-29***
總而言之,罪的行動是連續性的,你靜坐時她會來,你作工時他也會來;她能把罪行如電影放映給你看,她也能把罪中之樂播音給你聽;只有在基督裡,她就無法施她技倆?願主憐憫,叫我們常住在主裡面。
罪的含義
罪包含 救恩,說起來你可能難以置信。這字在舊約有一一六次譯作「贖罪祭」,叄次「刑罰」,叄次「除罪」,其餘都是「罪」。這是告訴我們;甚麼地方有了罪,甚麼地方就有刑罰,同時甚麼地方也有贖罪祭。神的恩惠慈愛,不特一生一世隨 大衛,也隨 一切犯罪者!只要我們肯認罪,無論多大的罪,多久的罪,都能得赦免。相反地,罪的刑罰也跟 罪!甚麼場合有了罪,甚麼場合就有罪的刑罰,千萬別以為可以僥倖,神的忍耐是無限的,卻不是無底的,千萬不耍玩烈火!***來十二29***
當神對該隱說這話的時候,該隱一定知道這字一切的含義。他知道神所說的罪,也指贖罪祭說的。雖然他行得不好,贖罪祭卻在那裡等候他,戀慕他,甘心情願解決他「不好」,只要他肯接受。可惜該隱讓這千古難逢的機會溜之大吉!弟兄姐妹們:悔罪是有機會的,別讓機會失去,成為一失足成千古恨!***啟二21-22***
弟兄姊妹們: 首在那裡,老鷹也在那裡;罪在那裡,罪的刑罰也在那裡;可是神的恩典也在那裡。罪的工價本是死,但罪也被神的恩典跟 ,你要罪的刑罰,還是要神的恩典呢?神給我們有選擇的自由,神不勉強我們。若你覺得心中不安,良心在那裡控告你,不要輕忽良心聲音,散會後,找個安靜的場合,把良心帶到你意識裡的罪,一一認清楚,交給主,讓主搬出去。不要等待,明天或許不是你的!
基督教講章:罪與勝罪
一.什麼是罪?
主題:怎樣證明人有罪。***很多人不以為然,不認為自己有罪,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
罪,原文,射不中靶子的意思。我們不能達到神的要求,不能達到神的標準,就是罪。
例如:招兵的時候,被招的人都要經過全身體檢,符合了招兵的條款,才能當兵。若是身體上有紋身、有駝背、腿腳彎曲,有病的,不符合招兵條款的,都要淘汰掉,因不符合招兵的標準。
罪又好像彎月——我們知道,十五的月亮,十六圓。我們知道神是完全的,人是不完全的。
罪在聖經中有特徵:
1.違背律法這就是罪約一3:4
違背,原文是指不法,無法、不聽。
不法,就是不照著律法的要求生活,這叫不法。例如:紅綠燈——闖紅燈。
無法,就是心裡沒有神的律法或法律,自己就是法,這叫無法。如毒梟——無法無天。
律法,就是神的話語。違背律法,就是不聽神的話語,不照著神話語的要求生活。神的話語,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標準。聖經說,你沒有聽神的話語,這就是罪了。
例子:亞當、夏娃,掃羅。
你若不聽神的話,那你想聽誰的話呢?當然是要聽自己的話了。聽自己的話,就表明自己不順服,驕傲。
聖經說,聽命勝於獻祭,順服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
很多時候,我們沒有以為不聽神的話語是罪,但聖經告訴我們,不聽神的話語是與拜偶像的罪相同。
所以我們當鄭重所聽的道。我們要留心的聽,要側耳聽,要快快的聽。
2.凡不義的事就是罪約一5:17
律法,指行為方面的罪。不義,指道德方面的罪。
什麼是不義?不義,指一切不正當的行為。
信主之後,我們外面的不義漸漸的不做了。
心裡恨人,就等於殺人——思想方面的不義。
法利賽人為例——行為上守安息,背律法,但思想裡卻千方百計陷害耶穌,這就是不義了。——耶穌說,外面是粉刷的墳墓,裡面卻是死人的骨頭。外面好看,裡面骯髒。從外面看,這人有義。從裡面看,這人不義。箴言23:7
凡,這裡包括外面的和裡面的,都是不義。
3.知善不行的就是罪
古人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能有傷害別人的壞念頭,但是也要防備他人,警惕他人***多指居心叵測,想要達到其目的而與人結交朋友的人***。多勸人要提高警惕,既不要傷害他人,也要多多提防。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
行公義——主張正義——服老愛幼的傳統文化——卻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給上失。中央1臺報道,一老人在過馬路時,不小心被車闖了,一個好心人見狀,就打120急救,但到醫院時,兒女問老人,誰闖了你,老人竟然說是這個好心人。從那以後,再有這事,沒有敢扶老愛幼了。
好憐憫——愛心賙濟——街上要飯花子,常有騙子。——見到騙子——行善不可灰心
存謙卑的心——不目中無人——肯虛心求教——三人行,必有我師。這句話幾乎是家喻戶曉的話,出自於《論語·述而》。原文是:“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說:“別人的言行舉止,必定有值得我學習的地方。選擇別人好的學習,看到別人缺點,反省自身有沒有同樣的缺點,如果有,加以改正。”
聽說過這樣一個寓言:有一隻年幼的獅子,立志要成為一頭最完美的獅子.後來,它發現獅子在長跑中的耐力比羚羊弱.於是它決定學羚羊吃草以增強耐力,最後獅子因吃草而變得體力空乏.獅子的母親發現他的做法後對他說:“獅子之所以成為草原之王,不是因為它沒有缺點,而是因為它有突出的優點.它是靠突出的觀察力、優異的爆發力、鋒利的牙齒和準確的撲跳動作而不是靠完美來稱霸草原的,沒有缺點的動物是不存在的.”
與神同行——最大的善——與神同行***時間——以諾。使命——挪亞。品格——彌6:8***
4.不信耶穌是救主,這乃是罪。約3:18,羅14:23
不信耶穌——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各1:2,3-4***
不信耶穌能救你這乃是罪。徒4:12
耶穌能救人嗎?——1.能力——勝過罪和死的能力
2.品格——無人能及的
3.智慧——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4.預言——過去、現今、將來
5.出生——與眾不同,超然脫俗
曠野的以色列人——不信——多次試探——倒斃在曠野。——約書亞和迦勒——另有一個心志——信心。
亞伯拉罕——羅4:23—27,30仍無指望的時候,憑信仰望神的應許。信心從神的話語來***來11:2,羅10:17***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語來的。
二.罪的結果***羅6:23來12:29***
主題:人犯罪之後的影響力是大的,範圍是廣的,所帶出來的後果是慘痛的。
罪的工價乃是死。犯罪的人要承受犯罪之惡果。聖經告訴我們,人類始祖犯罪後,所帶來的惡果是慘痛的。
1.死
始祖犯罪——死臨到世界——死就作了王——一代一代的死去——周而復始
破壞了關係——與神關係破裂——與人關係破裂——與自然關係破裂
2.刑罰
加略人猶大——賣主——自殺——沒有神的同在——良心沒有一顆安寧——死的很慘——肚子崩裂。
3.管教
我們常有一種錯覺——信主了就不用死了——因為得救了,所以不用死了。——我不想得什麼賞賜,只要能得救就行。——在世上——大罪不犯,小罪不斷。
寓言故事——《小蟲與大船》船主要造一艘大船,讓工人按圖紙選木料,有一塊木板正合適,只是木板上有個蟲蛀的小窟窿.船主看說:“這麼個小窟窿,沒關係!”就讓工人把那塊木板釘到了船上.船造好了,在海上航行了幾年後,蛀蟲越來越多,大船的木板上出現了許多小窟窿,有一次,船裝滿貴重物品剛離港,海上就颳起了風暴,蟲蛀的木板被浪頭打穿,海水灌進了船艙,船主讓工人們趕快排水,可是來不及了.大船被越灌越多的海水漸漸地吞沒了.這個故事講的是:不要忽略小事,小事有時也會鑄成大錯.
大衛犯了罪——蓄意殺人——奪人之妻——犯了***——後果慘重——與拔士巴生的兒子死了——押沙龍背叛——嬪妃光天化日下行***——亞多尼雅死——刀劍不離開他的家。
士師時期的以色列民——犯罪——管教——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孩子不聽話——就得管他——若不管他——到大了就犯法——管孩子是為了他好,可是小孩子不知道父母是為他好,所以又哭又鬧。等到他長大了,才知道父母是為了他好。父母打孩子的時候,心裡是愛孩子的,是疼孩子的,但為了叫孩子知道錯誤,就必須忍痛打孩子,讓孩子知錯。我們也是這樣,神愛我們,但我們犯罪了,得罪神,神為要我們知道錯,就興起環境管教我們,是讓我們知道自己做錯了,好悔改在神的面前。
三.罪的性質
主題:人陷入罪中不能自拔的原因,就是罪有強大的勢力,使人不能擺脫轄制和捆綁。
罪的性質,就是罪的特性本質。
看人——看人的本質,而不是看人的外貌。這人本質好,人品好。這人本質不好,就說明這人品不好,壞。——好人和壞人
同樣的道理——看罪——不能看罪的表面——也要看罪的裡面——既本質。如果只是看罪的表面——對罪認識的不夠,膚淺——要看罪的裡面,認識罪的深度,既本質。——好比:麵包——圓形、橢圓形——麵包裡面的成分——牛奶、奶油——麵包新增劑、麵包膨鬆劑、麥淇淋、糖、雞蛋等原材料。經過流程——和麵——搓行——切割——燒烤——麵包。
保羅說:罪是個律。律——規律、定律——地心引力——罪是一種自然力羅8:1/2
保羅說罪的本質是一種自然力,罪的特性就如同律。律——犯罪習以為常——習慣***犯罪的習慣***——有的人一說話,就帶榔頭——罵人的話——不罵人不順服。有的人愛佔別人便宜——不佔別人便宜——心裡就不服。——這就是罪的性質。
聖經給我們看見罪的特性,它具有誘惑性和捆鎖性。
1.罪有誘惑性——創4:7上“罪”
創4:7節——罪——女性詞——各1:15***雅閣說:罪就好像女人懷胎生小孩子一樣——有生命力——能長的——若不約束罪——罪就會長大——結果:死。
根據箴言書七:1-27節——妓女誘惑行走的少年人——許多巧言誘惑他隨從——用諂媚的嘴逼他同行——少年人立刻跟隨他,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鍊去受刑罰,直等箭穿他的肝,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
伯20:12-14節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愛戀不捨,含在口中;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
試探——用錯誤的手段來達到正當的事業。我們覺得是罪,才叫人可怕。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再是名詞。現在的人,為要達成目的,不再看重過程,而看結果。——糖衣炮彈。電影明星——追逐名利——背後的交易——卻是骯髒的——但現今的人卻是看明星亮麗的一面——不注重過程,卻是結果。
教會裡舉辦舞會——說辭——為要叫不信主的人到教會裡來信主。只注重結果,不看重過程。
聖經上給我們看見——注重過程,也注重結果。——約伯42:1-17——加倍——日子滿足而死。——試探的過程是苦的,但結果是甜的。——不以口犯罪——賞賜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所以我們要警醒預備自己,識破魔鬼的詭計。
耶穌與彼得為例——彼得說,這事萬不能臨到你。耶穌說,撒旦退去吧。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保羅責備彼得——彼得與巴拿巴隨夥裝假。
我們要有分辨的能力——分辨什麼是屬神的,什麼不是屬神的。什麼是人的意思,什麼是神的意思。我們對罪要有敏銳感——不可麻木——麻木不仁——就不能警醒。
2.罪有捆鎖性——創4:7下“伏”
創4:7節——伏——男性詞——如獅子蹲伏、埋伏,捕捉獵物——人字旁,加一個大,大字旁邊加一點,就叫伏,就是俯伏餘地的“伏”。從人,從犬。意思是:人如狗那樣地匍伏著。本義:俯伏;趴下。人——一撇一捺為人字,既人需要別人的服事。犬——傷人的動物——凶猛——人加犬——人需要學習動物一樣要凶猛,不要懦弱,要剛強不受欺負。伏——有持續的、不斷的、埋伏下來,以瞬即不及掩耳的速度,撲向獵物。
獅子——為要撲捉獵物時,都是埋伏在隱祕處,等到獵物接近自己時,一下子撲將上去,將獵物捉住。獅子為要抓住獵物,它先大聲哄叫,動物一聽見獅子吼,四肢便癱軟在地,不能動態。獅子就利用動物懼怕的心裡,快速的捕捉。
罪就是這樣,我們一旦給罪機會,罪就迅速的佔有整個心,使我們懼怕屈服。
古埃及——獅身人面像,從遠處看,就是一個女人。但臨近處一看,卻是一頭凶猛的雄獅。罪也是這樣,有女人的美色來誘惑人,也以獅子的面孔捆綁人。
老人撿破爛——家庭條件好——卻撿破爛上癮了——樓道和屋裡都是垃圾味,臭氣熏天,讓過路的人無法忍受,但他自己卻聞不到。居民委出頭將垃圾清理,過了一段時間,垃圾又堆滿了。這是受罪的轄制。
四.如何得勝罪
主題:既然罪是自然力,人就不能靠著自己得勝的。人需要超越自然的力量,才能得勝罪,根除罪。那就是在耶穌基督裡。
人怎麼有可能得勝自然的罪呢?人和自然比起來那麼渺小,怎能得勝呢?
羅8:1-2節,給了我們得勝罪的方法。
1.在耶穌里加4:5羅6:1-3,約一4:4
2.愛神可12:30
愛得無比——愛是一種甜蜜的愛情,愛是一種親情的愛,愛是一種小孩的依戀。
保羅單身——盡上所有的愛神。
總結:罪有誘惑性,也有多面性,只要我們靠著主得勝罪,就有公義的冠冕等著我們。
基督教講章:論 罪
今天是主耶穌基督榮入聖城的日子,我們把這個日子叫作“棕枝主日”。當主耶穌基督榮耀地騎著小驢子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全城的人都驚動了,有許多 人出來迎接這位君王,都想看一看這位萬王之王到底是什麼樣子,所以他們手裡面拿著棕樹枝,把自己的衣服和各式各樣的禮物鋪在地上來迎接這位榮耀的君王進入 聖城耶路撒冷。我們知道,主耶穌基督進入耶路撒冷,並不是為要受榮耀與服侍,也不是為要受人的尊崇,主耶穌基督進入耶路撒冷是一條受難之路。
主耶穌基督榮耀地進入耶路撒冷,也是主耶穌基督在世的最後一週的開始。在這一週,主耶穌基督就要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並且一週後,從死裡復活。所以 我們把接下來的這一週叫受難周,從主耶穌基督星期日榮耀地進入耶路撒冷開始的這一週裡,主耶穌基督每天都有重要的工作要處理。星期一是主耶穌基督潔淨聖殿 的日子;星期二,是主耶穌基督和猶太的文士及法利賽人辯論的日子,叫作權柄的論辯;星期三,主耶穌基督到了一個名叫伯大尼的村莊,在那裡發生了著名的“一 件美事”;星期四,是主耶穌基督設立最後晚餐的日子,他為門徒洗腳,並在這裡與門徒同飲在這世上他最後所飲的葡萄汁;星期五,主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星期 六,主在墳墓中;第三天,也就是星期日的清晨,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所以在下一週,也就是在棕枝主日之後的下一個主日,就是主耶穌基督榮耀的復活節了。
在這受難周的一週裡,主耶穌基督走的是一條不同尋常的道路,這並不是一條榮耀和享福的道路,而是一條充滿凌辱和屈辱的耶路撒冷之路。耶路撒冷之路 的結果是主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裡復活。主耶穌基督明明知道自己來耶路撒冷要走一條不尋常的道路,那麼為什麼還要進入耶路撒冷呢?或者我們可 以發出這樣的追問,主耶穌基督是神,為什麼還要化身為人的樣式為我們受死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主耶穌基督為要拯救我們這些犯罪的人,為要洗淨和遮蓋我們 的罪,才選擇了在十字架上走這樣一條耶路撒冷之路。是因為我們的罪,才使得主耶穌基督榮入聖城並且在一週裡受盡各樣的凌辱,最終被判釘十字架。主耶穌基督 之所以受死受難,與我們每一個人的罪是分不開的。今天藉著保羅在羅馬書上的經文,我們一同思考一下,我們所犯的到底是怎樣的罪,這種罪在基督教的語境中到 底有一些怎樣的意義,以及這種罪的後果和拯救的途徑。
羅馬書第一章開頭的部分,十八節之前是羅馬書的導言,就是沒有進入正文前,從巨集觀上談談這卷書的主題思想是什麼。保羅在前十八節經文裡闡述的主題 是:福音不僅是給猶太人的,也是給羅馬人,更是給全世界人的,很多人以為,基督教是某種特定文化中的宗教,比如說是猶太人或是西方人的宗教,前十八節經文 明確告訴我們,福音不受文化和時間的限制,是所有人的福音,對今天的基督徒具有同樣的救贖功效。從十八節開始,羅馬書進入基督教教義的闡釋,必須承認人類 有罪才是接受主耶穌基督救贖的一個前提,從“罪”這個問題開始論述,也是基督教系統神學的一個邏輯起點。我們知道“罪”這個詞,在基督教的語境中有著重要 的、特殊的含義。在接受基督教影響的文化中,“罪”這個詞有著這種文化的指向性和代表性。中國文化叫做“樂感”文化,西方受到基督文化影響的叫“罪感”文 化。有一本書《拯救與逍遙》的作者曾說,中國人講“逍遙”,講如何在山水之間領受天地間的樂趣。基督教的文化是一種“罪感”的文化,這種“罪感”文化不是 逍遙而是拯救,承認人類有罪汙,需要得到一個外力的救贖。這也是中國文化和受基督教文化影響的其他民族文化根本區別的地方。在很多人的眼中,“罪”的文化 成為基督教文化的關鍵詞。比如,德國人和日本人都當過法西斯,但是德國人很快就會懺悔,而日本人則不懺悔。有人分析這是因為德國人受基督教文化傳統的影 響,認識到了自己的罪,並懺悔自己的罪得到救贖。日本缺乏這種基督教背景的影響,他們信仰的神道教是沒有善惡之分的,死去的人不分好壞都可以當作神一樣被 敬拜,使日本人不願意認識到自己有罪,死去的人不論是善是惡,都會有像神一樣的地位,可以得到人的敬拜。基督教文化和“罪”這個詞發生著密切的關係,在傳 福音的過程中,宣講關於“罪”的資訊,承認自己的罪汙,才有可能接受救贖。這一切都說明“罪”這個詞,是基督教教義裡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罪”論是基督 教神學系統的一個重要分支。
從《聖經》裡面,看看保羅是怎樣論述這種“罪”的。罪的本源,簡單地說,就是虧欠了神的榮耀。十八節明確地說“罪”屬於那些不虔不義之人,他們行 不義,阻擋真理,就是犯罪的人。在《聖經》原文中,希臘文的“罪”***哈瑪提亞***是指一個人射箭沒有射中靶心射偏了,這個動作就是“罪”,是指沒有按照既定 的道路前進,就是我們沒有按照神的真理前進,個人偏行己路,這是“罪”的本原的含義。一個人是否犯法,與懂不懂法沒有直接和必然的聯絡,“我不懂法,可以 原諒”,這種說法顯然不能成立。同樣的,基督教把世上的人都圈在罪裡,凡是這世上的人都有罪,都偏離了自己道路,這並不以一個人是否是基督徒,是否瞭解 《聖經》裡面規定的律法為判斷標準。新教裡面認為所有的人都一樣犯了罪,連那些執政掌權的和在教會裡面職位很高的人都是一樣。天主教認為神職人員至高的權 威性,是神和人之間的又一箇中介,賦予他們很大的權利,可以給人定罪,也可以宣告人被赦免的資訊。但是新教認為,所有的神職人員牧師、長老及神父和我們一 樣,都是罪人,每個人都需要主耶穌基督的救恩。“罪”是每一個人都有的客觀現象,這種現象並不以個人是否瞭解《聖經》和懂律法為界定的標準。除此之外,基 督教所說的“罪”,也和我們在日常語境中的犯罪有很大不同,日常語境中一個人犯罪了,判定的依據是某項法律,比如說重婚罪是違反了婚姻法,偷竊是犯了刑 法。基督教語境的“罪”含義更為廣泛,其規定性要比世人所說的“罪”嚴格一百倍。我們說的哈瑪提亞***音譯***,中文翻譯為“罪”,英文翻譯成sin,世人說 的違背法律的“罪”,英文中為crime,英文中的sin和crime這兩個詞在中文都翻譯為“罪”。宗教意義上的“罪”外延要比法律意義的“罪”意義更 為寬廣。有一些“罪”在世人眼中可能不是罪,比如嫉妒,但這卻是宗教意義上的罪,宗教意義上的罪比法律意義上的罪嚴格一百倍。傳福音的過程中說這個人有罪 了,不是說其觸犯了哪一條法律,而是指“虧欠”了上帝的榮耀,是與上帝完全的聖潔相背離了,偏離了祂的聖潔和真理的軌跡。所以我個人主張,基督教意義上的 “罪”應該叫“虧欠”,表達更為準確。說的是一種人無完人的狀態,比起上帝的聖潔,人都有自己的汙穢之處,這就是基督教語境中“罪”的含義。法律規定的是 一個很低的標準,法律上的不犯罪不能說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道德高尚的人一定不能滿足於法律的標準,基督教的標準比道德還要嚴。一個人沒有犯法律規定的 罪,以上帝的標準並不一定就是一個行為正的人,在上帝的眼中所有人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承認虧缺,就是接納主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生命救贖主的一個必要前提條 件。
保羅在《羅馬書》1章18-32節,所說的“罪”到底有哪些具體的表現?或者說在保羅的眼中,基督教語境中有哪些最大的罪呢?《使徒行傳》15 章,講到耶路撒冷會議的一個主要議題,就是討論基督教在往非猶太文化傳播過程中,有哪些是必須要堅守的律法。外邦人接受猶太人的律法很困難,比如讓外邦人 過猶太人的割禮、安息日、不吃豬肉等都是不現實的,要想對外傳播,就不能完全按猶太的律法行事。但是,猶太的一些律法規定卻是基督教所說的“罪”的底線, 違背這些就是犯了大罪,與文化是沒有關係的,在任何文化語境裡都是要遵守的。耶路撒冷會議決議就此規定了最低限度的四個根本方面:禁戒祭偶像的物、禁戒奸 淫、禁戒勒死的牲畜、禁戒血。在後來的執行過程中,後兩項逐漸淡化了含義,勒死的牲畜和血不再像當年一樣視作大罪。但是拜偶像和***這兩項,無論是在聖經 時代還是在當今時代對於基督徒都是非常重要的禁戒。保羅在哥林多書信裡面,很巧妙的化解了這兩項,他認為這不是最重要的,但保羅堅持了兩項即拜偶像和姦 淫,至今都被列為人類所犯的最大的兩項罪。保羅說不能拜偶像,並不是指不準信仰其他宗教,並不是說基督教非常專斷,這是一種非常狹隘的理解。
基督教所說的拜偶像有幾種含義。第一:是狹義的拜偶像,是指信仰其他宗教、木偶等;第二:兩種廣義的拜偶像:其一,把自己所信仰的耶穌基督做成偶 像去敬拜,這便是拜偶像,基督教反對的不是指拜偶像的物件或攻擊其他宗教,而是從根本上反對這種行為本身,現今教會內、外都會有一些基督耶穌的形像,但在 基督教中這些只代表裝飾、美化的意義,如果認為這像本身就是神,要在它面前跪拜的話,那麼人就在拜偶像了,甚至嚴格地說,一個人把其他任何東西當作敬拜的 物件,哪怕是十字架,認為每次禱告就必須面對十字架,否則就不靈驗,這也是拜偶像,基督教與“拜偶像”絲毫不相干,不能把神限制在某一個“像”中,這種行 為就是基督教所指的“拜偶像”;其二,指不準拜任何的受造之物,保羅在這裡提到有人拜天上的萬像,拜“日月星辰、飛鳥走獸”的像,古代社會有許多民族講圖 騰,一種民族的吉祥物,認為它是祖先的守保神,這種觀點和行為就是拜偶像,還有古代的“占星術”,信仰天上的某顆星辰、信仰太陽神等,這樣的行為都是把受 造之物當作偶像去敬拜,這些在基督教中都是被嚴格禁止的。
如果把一個人當成偶像,這也是基督徒應該警惕的。在某些狂熱的時代,我們常常把偉人當成大救星去崇拜,這種行為也是“拜偶像”。在今天,有許多的 基督徒,不去追尋神的道理,卻去追尋某一位著名的牧師,這種行為也是“拜偶像”。比如大家會說:“今天誰講道?誰講道我就去聽。”有人會說:“我特別喜歡 聽這個人講的道,他在哪兒講道我就去哪裡聽。”這種行為也是“拜偶像”,把人當作偶像了,這種行為非常危險的,如今海外的這種情況非常突出,他們願意塑造 一些明星牧師,明星牧師的每場講道都是上萬人去聽,“牧師”要牧養,不僅只是講道、傳道,他還要牧養信徒,一個牧師怎麼可以牧養幾萬人呢?那麼這些牧師就 會變成舞臺上的偶像,也有許多牧師因此而跌倒。最近大家也會注意到,曾經我們內地信徒追捧的某位牧師東窗事發,犯了一些醜聞,被迫辭掉自己的職事,這很大 成分是因為人們把罪當成偶像的結果。所以基督教反對廣義上的拜偶像,這種行為從根本上與基督教的信仰格格不入。
除此以外,保羅提到了另一種行為是“***”,基督教對於“***”有非常嚴格的規定。有許多人與我討論過這個問題,說基督教太死板,現在的社會已經 “性解放、性自由”到很開放的地步了,基督教為什麼還禁止呢?有些事情是可以隨社會進步的,比如經濟水平、法律體系等,但另一些東西,社會發展卻在退步, 道德觀念就是這樣。我們可以說今天的經濟比古代要好得多,但是我們不能說今天的道德觀念比古人高尚得多。有許多東西,特別是涉及終極價值的東西,可以說自 古以來是不能改變的。《聖經》裡的教導和基本教義、行為基本方面,也沒有隨時間發展而改變,相反,這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基督教對於“***”的規定也是從來沒有改變過的,“***”包括反對一切婚姻之外的性行為,這種規定不但比今天的法律規定嚴格,而且也比普通社會規 定的道德理念嚴格得多,基督徒一定要引以為戒。當你選擇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意味著在“性”這件事上,放棄一些作為一個非基督徒可能要享有的某些權利,這是 基督徒必須給自己的要求。
不但如此,保羅在《羅馬書》1章26-27節中特別提到了當時在羅馬城中存在的“同性戀”,“……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當作逆性的用處;男人也 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參羅1:26-27***這種事並不是現在才有的事情,在古羅馬就是社會愈演愈烈的惡習。猶太 人的律法對於同性戀也有嚴格的規定,《利未記》20章13節: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這是《聖經》律法方面的規定。在保羅的時代,由於受羅馬帝 國統治,一些被認為是最先進的主流文化,猶太人看到羅馬人如何行,他們也如何行,猶太人認為同性戀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其實它從來不是進步的表現,這種行為 在古代就被認為是種惡習,並不同於真正的社會風尚,是要受到非常嚴厲的處罰的。“拜偶像”和“同性戀”不但是以前羅馬教會應該警惕的,也是我們今天每一位 基督徒都應該警醒、禁戒的行為。
在《羅馬書》1章29-31節,保羅還列舉了許多基督教語境裡面被認為是犯罪的問題,大家會認為這些也是罪嗎?因為這些現象不同程度的在我們身 上都存在,但是弟兄姊妹,這些行為在基督教中都是犯罪。當我們看到每一種罪的時候,我們要省察自己是否與這種罪有關,“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 ***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 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1:29-31***所有列舉的這些罪,大家有沒有捫心自問,若按照《聖經》的標準是不是我 們都不是聖人、都不完全。這些罪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只求自己的益處而不求別人的益處,這就是犯罪,一個人就只考慮自己好而不考慮別人,就是犯罪。今天的 社會特別需要這種禁戒,如今許多人的煩惱都是高舉自己的利益,沒有考慮別人的利益而造成的。作為基督徒不能只考慮自己得好處,要按照《聖經》的教導,不僅 要求自己的益處,也要求別人的益處,“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4-5***作為基督徒,要把自己的好處、發展、位置看得很低、很淡,凡事讓別 人得好處、讓別人在前面,自己要降卑,做一個要服侍人的人,這就是基督教所說的“博愛”。只愛自己、只愛家人,再有可歌可泣的事都達不到耶穌基督的要求, 只有耶穌基督才為我們這些“為敵的、陌生的”人而死,神的愛就在這裡為我們顯明出來。
在這裡有許多是為人父母的弟兄姊妹,希望在教導自己子女的時候特別強調這一點,讓孩子從小做一個心裡有別人、為別人服務的人,而不是凡事只想自己 有好處、爭取自己利益的人,如此才能在上帝面前看得端正。那些罪名都忽視了主耶穌“愛人如己”的教導,只有愛人如己才能顯出基督徒的樣式。
《羅馬書》1章32節中“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保羅提到了一種人,他們不但知道自己的罪,而且不把這些罪當罪,自己行不義 的事還教唆別人也去行,就是今天社會中的不和諧音符。今天的社會也是一樣,當基督教教導人們禁戒“奸行”,遠避“淫行”,一定要禁避“同性戀”的時候,有 許多人攻擊基督教,他們說基督教太保守、太死板、已經過時了,這是一種沒有看到社會進步的表現,卻在暗地裡行著背信棄德的事,這種人要受到更重的刑罰。
罪的後果在《聖經》中也有陳述,比如:對待同性戀,後果就是“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7***罪的後果要報應在每一個人的身上, “報應”這個詞有些像佛教的詞彙,這裡的“報應”是指上帝的懲罰,上帝會對這些明知故犯,或者對違背上帝心意的人進行處罰,並且後果是非常嚴重的。昨天的 新聞中報道一位16歲的小女孩,她已經墮過5次胎了,再墮會有生命的危險。上帝創造了一個如此好的孩子,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傷害呢?不怪別人總怪她自己, 因為她要受自己行為當受的刑罰,這就是“當得的報應”。除此之外,罪還有更大的後果,那就是讓犯罪的人永遠與神隔絕,神是完全聖潔的,人是有罪的、虧欠 的,所以人無法與神面對面地交流,《聖經》中“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
主耶穌為何要進耶路撒冷?神為何要走這條耶路撒冷受難之路呢?是因為我們犯了罪,我們不聖潔,我們沒法與神合好,只有主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贖罪 祭,替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讓祂所流出的血來厚厚地塗抹和遮蓋我們罪大惡極的罪,我們才能重新與上帝合好,重新得到主耶穌基督以及上帝在萬古之前為我們 所預定的救贖恩典。
願神祝福祂的話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