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銷售談判實列分析
談判是人一生中該有的一項能力,因為談判無處不在。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閱讀參考。
篇1
有一次,一位售樓代表與一位已看過三次樓的顧客談價,業務員開價24萬,顧客還價20萬元,業主底價是23萬元,這位
售樓代表一見顧客還價在業主底價之下,就急了,大聲對顧客說:“說實話,業主的底價23萬,20萬是不可能成交的,你看23萬買不買?”最後,這位顧客咬定21萬,高過這個價不買,由於中間有2萬元的差距,結果是徒勞一場。
這位售樓代表在還價過程中到底有沒有做錯了什麼呢?
還有一次,另外一位售樓代表與一位已看樓多次的顧客談價,售樓代表開價45萬***業主底價43.5萬***,顧客還價42萬,這位售樓代表非常堅定地告訴這位顧客,說業主的底價是45萬,42萬是不可能買到這套房子的,後來經過幾輪談價後,顧客加了兩次價,一次同意加價1萬元,後來又同意加價5千元,即43.5萬可以成交。這時,售樓代表看顧客的還價已經到了業主的底價,就同顧客說:“43.5萬元雖然離業主底價有一點點差距,但已經比較接近了,這樣,你先下一點誠意金吧,給我幾天時間,我去同業主談談,如果幾天後談不到43.5萬元,你交的誠意金我分文不少全部退回給你。”這位顧客聽到要交錢,就有點打退堂鼓,趕忙說:“這事我得回去同丈夫商量!商量!明天回你電話定吧。”
案例分析
這位售樓代表在還價過程中,又有沒有做錯了什麼呢?
不管是一手樓銷售,還是二手樓銷售,在與顧客買賣談判中“放價”***一手樓常見是放折扣***是一門藝術,需要掌握火候,在恰當的時候對恰當的人放價才會起到效果,否則,多半是表錯情,錯失良機。
要掌握售樓過程中的放價技巧,首先要先明白“放價”的目的是什麼?一般來講,如果在不能成交的情況下進行放價,一方面不會有任何結果產生,另一方面還洩露了自己的底價。因此,放價的原則是隻有在可能成交的情況下才談得上放價。放價目的可以用簡單的兩個方面來概括: 結束遊戲或者啟動二度談價
例如,業主底價45萬,你開價47萬,顧客還價35萬,憑我多年的地產經驗,對於一套45萬元的房子來說,35萬和47萬之間差距太大,要拉攏雙方成交的可能性非常小。這時,你的放價就只能是零,告訴顧客:“這已經是實價了。”這樣回答的好處有:1、讓對方心理明白知道,差距太大,沒辦法談下去,沒必要浪費大家的時間;2、如果顧客想談下去,必須以我的報價來還價,而不是我根據他的還價再進行還價;3、生意不成,也就沒有必要洩露房屋底價。
結束房屋交易
這是售樓談價過程中“放價”的主要目的,也是我們在售樓中要時刻掌握的一個原則。不能成交的談價,堅決不放價;此外,放價是以成交為目的,所以一定要找對人放價,在現實售樓過程中,很多人非常喜歡砍價,但卻沒有決策權,一談到要他下誠意金,這種人多半要回去“考慮!考慮!”,而回去之後,與決策人一商量,決策人是一定要再次砍價的。因此,你對一個沒有決策權的人過早地洩露了底價,則多半在後半拍會受阻。就像本章中的第二位售樓代表犯的就是這種錯誤,在談價之前沒有搞清楚對方能不能做主,結果是到了關鍵時刻,只能無奈地“縱虎歸山”。
因此,要放價,一定要掌握“可成交”這個原則,對於不能成交的談價,最好是“以不動制萬動”,那怕是變成“逐客令”都好,不要輕易地陷入對方還價後設定的遊戲規則,一定要主控談價過程,以自己開價設定的遊戲規則來玩下去。
此外,在售樓放價過程中,還必須注意如下一些事項:
放價不能過快
大多數人對太快得到或太容易得到的東西,總是持懷疑態度,就像本章中第一位售樓代表,一下子把底價透露給顧客聽,顧客肯定是不相信的,並堅持了壓價,以至無法成交。這裡,我並不是講直率的個性不好,但要看用在什麼時候,對什麼人。人性本就多疑,在放價時,你的直率往往只能讓你陷入困境。
因此,在談價時,一般要求“喊價要高,讓價要慢”,當然,高是有要求的,要求合理,如果太高,會讓顧客認為你沒有誠意,這樣就有可能輕率地毀壞了整個交易。
要進行技術性堅持
一般來說,買家喜歡試探價格,如果一經還價,就得到首肯的話,他一定會懷疑還有議價空間,是自己出價出得太高了。為了避免讓顧客產生這種心理,我們在顧客還價後,一定要進行技術性的堅持,不管顧客還價是在業主底價之上,還是之下,第一個反應就是“太低了,猜想業主不會接受這麼低的價格”。
對於顧客的還價,一定要有一個短暫、適度的堅持,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有:一方面讓顧客不要輕易殺價;另一方面則藉機判斷顧客是否有誠意以及是否決策人。很多時候,還不清楚對方是否決策人,就開始放價,結果到頭來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篇2
地點:一位精明律師的辦公室。
賣方:律師***此律師代表一位大客戶處理房地產***
買方: 房地產經紀人***此房地產經紀人因為大力開發公司"聚集"大片的整塊房地產而聞名。***
背景:會談物件是一棟位於快速成長市區的房子,房子擁有人是律師的大客戶。公平市價是二十五萬美元。而由房地產經紀人開始談判。
買家:"你好,Y先生,我很高興見到你。如同我在電話中所說,我的委託人對×××很有興趣。***×××是討論中的這棟房子的地址***我想親自造訪,與你商談價錢。"
賣家:"很好,X先生。或許你已知道,我的委託人擁有這棟房子,所以任何我收到的出價,必須書面呈交他們,然後由他們決定。此棟房子對適當的人來說是頗有價值的房地產。"
買家:"是的,我的委託人也是這麼想。不過當然了,他所感興趣的只是那塊土地,不是房子。"
賣家:那是自然了。不過,我不斷接到許多買主打來的電話,而由於我的委託人瞭解一切的情況,上個星期我便拒絕了一位買主的易價,因價錢談不來。"X先生,你是知道的,出價並不是可以擺在博物館裡的東西,事情變化快速 ,你我都清楚,時機很重要,若不是找的委託人對此棟房子頗有興趣,我也不會佔用你我寶貴時間了。"
買家:"是的,的確如此。Y先生,對了,請問你的委託人是誰呢·"他拿起一支筆,一本正經的樣子。
賣家:"X先生,很自然地,我的委託人目前寧願在背後。"***他說這句話時,面不改色。***"他覺得既然他是相當知名的人士,他對×××有興趣,正在議價的情報對他沒有好處。"
買家:"是的,我瞭解。那麼,讓我們繼續,請問你的出價是多少·"
兩人原先是站著。此刻,房地產經紀人站直身軀,開始走向對手,就象在遞交皇冠一樣。
賣家:"我代表我的委託人,出價十七萬五千美元,現金交易。此出價有效期限十天,這十天足夠你和你的委託人商談了。"說完這些話時,此經紀人站在律師面前,朝下看著律師,很明顯地對律師施以壓力,要他採取對經紀人有利的行動。
買家:"哈!哈!十七萬五千美元。很好,衝著你的面子,Y先生,我會把你的出價轉告我的委託人。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上星期他們拒絕了一項更為優惠的出價。"
賣家:"我說過,時機永遠是考慮的因素。***回到他提過的論點***再者,此出價是來自一位支票信譽極好,所有銀行、董事會都會見票即付兌的人士。而要將此信譽卓著的支票開給你的人就在你身邊。"
買家:"Y先生,我說過我會把你的出價讓我的委託人瞭解。麻煩您是否可以書面報價,以便呈遞。"
賣家:"抱歉,先生,我不能這麼做!"
買家:"為什麼呢·難道你的出價誠意不夠嗎·"律師帶著諷刺的口氣問道。
賣家:"我的出價是很誠意的。不過我常常因留下書面報價單而受害非淺。一旦你的委託人擁有報價單,他們會以它做為壓榨我競爭對手的工具。抱歉,X先生。不過你可信賴我所說的話和我的信譽。我無法違背己願,寫下書面的報價。"
案例分析
此談判的清晰、明確。雖然這次會議,出價太低並無結果。而從談判經過來看,兩位老練的對手試探彼此,以友善、風趣的對話進行談判,雖然彼此都很清楚對方所玩的花樣,是很有參考價值的。
談判其實就是意見的溝通。你談判不是要給對方深刻印象***雖然如此也無傷***。你談判是為了表達你的意見,縱使Y先生沒有買到房子,他還是很明確地表示了他對這房子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