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與宗教結課論文
宗教看似脫離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實則是個人與社會、自我與世界的聯絡,宗教的存在實際是個人與整體的維繫,以下是小編整理分享的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篇一
由佛教探討宗教中個體與整體的意義
摘要:宗教看似脫離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實則是個人與社會、自我與世界的聯絡,宗教的存在實際是個人與整體的維繫,本文從佛教內涵探討宗教中個體與整體的意義。
關鍵詞:佛教 個體 整體 宗教的意義
一、個體與整體的關係是宗教的源泉
宗教的源泉是嚮往整全的渴望與厭惡個體的無力與卑微。由佛
教的世界觀——“三科”“五位”“十法界”以及佛教的核心理論“緣起論”與“因果論”,我們可以發現小乘佛教與大乘佛教區別較大,佛教發展也趨向於大乘佛教,大乘佛教強調修持六波羅蜜的重要性,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菩薩十地的修正次第,以菩薩發菩提心救度終生之“利他行”,作為大成與小成的根本區分點。從佛教發展趨勢可以看出,由個人救贖轉向整體救贖,個人救贖是對個體無力與卑微的厭惡,期待佛的救贖,並注重修持以成佛;整體救贖是嚮往整體的渴望,整體的救贖才是真正的救贖,所以佛教的本意是倡導人人發大願救贖眾人,以獲得整體的救贖,這是對個體的無力與卑微的抵抗。
二、取消主體的共同努力:大我,小我,無我
“小我”是指個體的人,凡是先想對自己是否有利;“大我”是指一個群體,與“大家”異曲同工;“無我”單從字面上看會理解為“沒有我”,實際是“無限的我”。在大成佛教的“因果論”與“緣起論”中都強調“無我”的境界。遇到問題時,“小我”會權衡自己對對方的利益,從而與對方爭論,把事情結果扭轉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把責任推卸給對方;“大我”則會理性地分析問題,辯證對待,轉換立場,不推卸責任;“無我”會認為“所有的問題都是我的錯”,把對方的責任也承擔起來,發願力考研與磨礪自己以實現自己的價值。
三、意識到和認同個體彼此間的親密聯絡:我們共同生活、悲傷、犯罪、奉獻……
佛教中所謂的“涅槃重生”,指一切眾生流轉於生死之中,起惑造業,但並不覺得身處無限痛苦。佛為度化解脫眾生,演說涅槃成佛之法,使眾生脫離生死輪迴,獲得寂滅安靜之永恆快樂。佛教倡導人們把個人的苦難看成眾生的苦難,倡導把眾生的解脫看成個人真正的解脫,仍舊有一個人未得到解脫,個人便無法真正的解脫,佛教術語中的“三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便可很好地論證這一點:“自覺”是自我覺悟宇宙人生的真相,即“自覺”,是阿羅漢境界;在自我覺悟的基礎上又可以使他人覺悟宇宙人生的真相,即“自覺”與“覺他”兼具,屬於菩薩境界;在“自覺”“覺他”的基礎上,進一步將這種覺悟的行為做到盡善盡美,斷除自我及他人的一切困惑,即“覺行圓滿”,屬於佛的境界。從中可以得出,佛教引導人認為眾生的救贖才是真正的救贖,個人的苦難則為眾生的苦難。
四、獲取超越性的力量。
所有的宗教無不讓人相信超自然的力量,當自我面對生命中的挫折無力應付,又沒有親近之人及時幫助,自我每每感受到那種無力、脆弱與卑微,宗教為人提供一種可以被神救贖的信念。佛教的“六道輪迴”中的“餓鬼道”也可促使人們獲取超越性的力量修行行善。人死後投入“餓鬼道”與“地獄道”均是生時作惡之人,依據作惡的程度死後受到不同的懲罰,這便促使每個人生時修繕,從而獲得超越性的力量。
五、確定自我在宇宙中的位置。
佛教認為整個宇宙是無窮無盡的,它是由無數的單位世界構
成的。無數“大千世界”構成一個“剎塵世界”,相積十二層,構成一個“世界種”,其中從第十二層過十二個剎塵世界到第十三層“婆娑世界”,也就是我們人類所在的位置,即自我在宇宙中的位置便如此。無數的“世界種”又構成了“世界海”,佛教中的宇宙無窮無盡,佛教中的自我則很渺小。
六、個體=整體,取消物件化。
佛教世界觀引導人們從細微事物中看到巨大無窮的徵象,“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菩提”,真正參透佛法的人該是能細膩具體察覺到點滴的人,通過認識自我從而推而廣之認識集體,認識眾生。這種把自我作為整體的影響,可以避免自我與他人的對立,從而避免考慮事情太過單一片面,只注重個人利益缺忽略他人的感受,可以避免物件化的現象出現。
通過對佛教內涵與世界觀的探討與解讀,我們可以很好地理解佛教作為宗教之一在整體與個體方面發揮了很積極的作用,佛教作為宗教之一具有宗教的普遍作用,佛教在整體與個人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也論證了宗教的積極作用。
在當今社會中“個人”與“整體”矛盾較大的情況下,我們有必要也有意義去推廣宗教信仰,引導眾生由“小我”走向“大我”,更積極合理地處理好“個人”與“整體”的關係。
參考文獻:
[M],王孺童,《佛學綱目》,灕江出版社,2012年年7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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