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對策探討
[關鍵詞]農村 財務管理 對策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家底不清,產權不明,無資產臺賬,集體資產出租和發包不規範;專項資金管理不善,使用不當,財務管理不規範;會計人員業務水平低;缺乏民主管理和監督。針對這些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加強法制宣傳,提高認識,做到依法治村
採取各種切實可行的辦法,加強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度的宣傳教育,使幹部群眾思想認識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專人分工負責,解決實際問題。其次,對村幹部和財務人員開展財經管理、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村幹部的綜合素質,切實做到按章辦事,為群眾謀利益。第三,要對廣大村民開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規、有關制度交給群眾,使他們真正懂得村民的權利,增強村民的參政意識,使其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以堵塞財務工作中的漏洞。
二、規範集體資產管理,力求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1.明晰產權、摸清家底,搞好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和產權登記,建立集體資產臺賬。做好這項工作,首先要建立集體經濟組織的清產核資小組,對本村或本社的資產進行徹底清查,對現有的資產進行產權界定與評估,對賬上有而實際已經不存在的資產要按規定程式進行核銷,明確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存量、結構、分佈和運用效益,瞭解整個資產狀況,明晰資產所有權,並進行產權登記。其次,根據清產核資的結果準確無誤地建立資產臺賬,做好集體資產的登記工作,做到賬實相符,並及時反映資產的使用及其變動情況,防止資產的流失,保護集體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2.搞好資本營運,盤活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不同型別的資產特點,搞好資產經營。經營性資產重點抓增效,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抓增值,資源性資產重點抓開發,福利性資產重點抓保護。〔1〕可以採用多種多樣的方式充分利用集體資產,如發包出租、使用權拍賣、統一經營等,達到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3.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目前,村級專項資金主要包括徵地補償費、“一事一議”資金等。首先,加強對徵地補償費的管理。徵地補償費的規範管理,是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圈佔土地,亂佔濫用耕地,保障失地失業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要求對徵地補償費進行會計核算,按照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來規範管理。土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預算方案要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批准,事後要將土地補償費的實際開支、管理情況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對徵地補償費收支原始憑證應單獨裝訂成冊,並定期向群眾公佈管理、使用情況。其次,加強“一事一議”資金的管理。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深入,村(社)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要求社員出資、出力的,按“一事一議”的辦法來籌集,在向群眾收取時,要開具統一的“一事一議”籌資收據。“ 一事一議”收取的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財小組進行監督,使用、開支情況要及時向群眾公佈。
4.正確處理“村改居”過程中集體資產的處置問題。在“村改居”過程中,應搞好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2〕通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會作出資產處置方案,杜絕平調、侵吞、私分集體資產行為,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維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確保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財務制度是搞好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為使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須嚴格執行農業部、財政部新頒佈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並從各村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如“報賬制度”、“列支審批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做到賬簿齊全、記賬及時、獨立核算、民主理財、規範管理。
四、積極探索新財務管理形式,理順管理體制
推行村(社)會計委託代理制,是適應村(社)集體資產存量較小、經濟業務往來較少的一種新財務管理形式,是在保障村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依託鄉鎮農經部門,建立村社會計代理記賬中心(辦公室),按照自願的原則,與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代理記賬協議,進行代理記賬的一種財務管理形式。這種形式能有效加強會計監督職能,堵塞農村財務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農村腐敗現象。〔3〕
五、實行會計電算化,提高管理水平
實行會計電算化,是運用現代管理手段提高農村經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可以大幅度提高財務管理的工作效率、規範農村財務管理、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和會計資訊質量,最終實現以財務管理電算化為核心的農經電算化,為將來的農村資訊化打下基礎,包括會計核算、資產管理、合同管理、財務公開等。實踐證明,凡是實行了農村會計電算化的地方,群眾因財務問題發生的糾紛明顯減少,群眾對財務工作的滿意程度明顯增加。
六、搞好村級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嚴格按照農業部、監察部《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和有關檔案要求,以便於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將村級財務活動情況定期、如實地進行公佈,接受村民監督。財務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財務計劃、各項收入和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代收代繳費用、通過“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群眾要求公開的其它財務事項。財務公開應以填寫財務公開欄為主要形式張榜公佈。財務公開欄應建在便於村民閱覽的公共場所。對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要專項公開,重點解釋。財務公開應當及時,並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佈1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公佈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
財務公開的賬目要真實,公開的內容要存檔備查。每次公開後,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要及時召開黨員會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對村民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時給予答覆;對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議,要及時予以採納;對大多數村民不贊成的事項,應當堅決予以糾正。七、履行民主理財小組職能,真正做到民主理財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小組成員應當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組長不得由村主要幹部及其直系親屬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參與制訂本村的財務計劃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權檢查、稽核財務收支賬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監督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民主理財小組應當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制定相應的議事規則,定期舉行民主理財活動,並有完整的活動記錄,真正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八、加大審計力度,強化監督職能
農經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設立專門的內審機構。鄉鎮農經管理機構要有固定的審計人員,依法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和村幹部離任審計,對水電費、發包及上交款、土地補償費以及“一事一議”籌集資金等,應當定期進行專項審計,重點審查籌資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絕非法立項、層層加碼、隱瞞截留、擠佔平調、侵佔挪用和揮霍浪費等現象發生。審計工作結束後,應當及時向群眾公佈審計結果,落實處理意見。
九、抓好村級財會隊伍建設,夯實組織基礎
農村財務管理既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極強的工作。因此,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至關重要。財會人員被確定之後,一般不要隨意變動,財會人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村民委員會提名,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經鄉鎮農經管理機構稽核。村主要幹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村的財會人員,會計和出納要分設,財會人員必須實行持證上崗,建立崗位責任制。
農經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隊伍的管理,認真做好村級財會人員的培訓、發證、年檢等工作;認真組織村級財會人員學習財經法規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們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原則,愛崗敬業,廉潔奉公;要保護和支援村級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其合法權益,對違反財務規定的單位和會計人員按有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參考文獻:
〔1〕〔3〕戰樹毅。開拓創新,全面做好新形勢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J].農村經營管理,2005,(03)。
〔2〕李容根。提高認識,開拓創新,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J].農村經營管理,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