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建築批評中人文尺度的重建
[論文摘要]建築的產生和發展是與人類的需要息息相關的,建築具有強烈的屬人性。當代建築的投資者過多地追求經濟利益和政治影響,導致了建築根本功能的缺失,即對人的物質和精神方面的需要的遺忘。只有重建建築的人文尺度,才能使建築行為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論文關鍵詞]屬人性;困境;人文尺度
在我國滾滾而來的城市化浪潮中,建築行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不管是蜿蜒曲折的萬里長城,還是依山傍水的吊腳竹樓;不管是氣勢恢弘的皇宮大殿,還是清靜秀麗的江南民居;不管是蘊含神祕色彩的埃及金字塔、希臘神廟,還是冰清玉潔的泰姬陵、聳人云天的哥特教堂都體現著一種難於言表的偉大的本質力量。而在當代中國,公路、鐵路密如蛛網,摩天大樓如繁星遍佈,一座座建築物造就了一個個大城市乃至特大城市。然而在鋪天蓋地的大建設的繁榮景象背後,暗含的卻是建築行為的無序化和更深層的危機——在熱火朝天的建築大潮中,人們日益追求的是投資的經濟利益或政府官員的“豐功偉績”,而消費者的需要和體驗與感受以及建築物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係卻很少得到真正的考慮。換言之,建築理性正在缺失,公眾的生存和生活越來越少得到考慮。因此,加強對當代建築行為的考察與思考,重建建築行為的人文尺度是當務之急。
一、建立人文尺度的必要性:建築的屬人性
建築是為社會服務的,是為公眾服務的。它不是純藝術的創作,而是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的約定俗成的一個部分。建築是一種人工的自然物和由人造成的自然環境,其產生和發展都直接來源於人的需求,它是人類聚居的環境。“從原始時代的樹巢土穴到後來的村鎮和城市,我們都可以看到聚居的存在和重要性——只有單個建築shelter的概念,而沒有聚居settlement的概念,似乎不能完整地解釋當今村鎮城市以致特大城市的建築發展現象,以及人類對環境建設的重大要求。”可見,建築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是人類社會存在的環境,也是體現人的本質力量的一種文化符號。建築是城市的基本組成部分。我國著名的建築師布正偉認為:“建築是人類用物質去構成以精神去鑄造的不斷變換著的生活容器。”可見,建築是人的精神力量的一種外在體現,可以說,沒有人的存在,就無所謂建築的發展。
建築作為人類生活活動和文化的一種重要載體,有物質和精神雙重屬性。它既不像僅僅作為“遮風擋雨”的庇護所它嚴格說來是不能稱之為“建築”的的“房子”house那樣,主要只具有物質性的一面;也不像文學、繪畫、音樂、戲劇和電影等“純藝術”那樣,主要只具有精神性的一面,而是兩者兼而有之,是物質性與精神性的統一。比如說建築一般都具有物質性的使用功能安全和舒適,要在物質條件的限制下利用一切可能的物質手段才能完成;另一方面又有精神性的表現,如建築的一般的形式美感,能使人產生美的愉悅,或造成一定的情緒氛圍,形成環境氣氛,有時甚至可以陶冶人的情操,震撼人的心靈。物質性和精神性兩者是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但我們往往忽略了其精神功能。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建築是一種多元複合結構的現實形態,其中既有自然科學的成分,又蘊含著豐富的人文因素,可以說建築是一種以進步的自然科學知識建構起來的社會意識形態的文化容器它幾乎包含了人類生活方式、思維方式乃至哲學和宗教的所有內涵。難怪雨果說:“人類的全部思想,在這本大書和它的紀念碑上都有其光輝的一頁。”因此建築從一個重要的側面反映和體現了人生的需要的層次和水平。同時也正因為它是一種人工的自然界物和人造的自然環境,所以自古至今的建築都是在人為的努力和自然的制約兩種張力的相互作用中變化發展的,因此又可以說建築從一個重要的側面反映了人類在自然界中生存和發展能力的層次和水平。
蓋房子的確是為人居住的,供人居住的房屋也的確是物質的,但人類的居住並非只是一種簡單的孤立的行為,他們總是要聚而居之,而聚居就要形成群落就要建造村鎮、城市,就要結成各種社會關係,就會有不斷髮生的公共性和私密性活動。因此,我們對建築的認識,首先必須明確“建築”不是抽象、孤立的巨大物體或空間,而是一種“人居環境”。環境的創造乃是人們有目的的行為,一切環境的創造都是因人而創造,並因人而實現其價值的,沒有人,建築環境就沒有意義。其次,建築環境作為人們賴以生存於其間的物質物件和場所,需要我們去經營,對它的經營乃是為了人們的需要和利益,忽視了人,我們的工作便失去了目的和重心,也就失去了其本來的意義。
建築不僅僅與自然科學和技術的問題相關,而且與人的生活和社會文化緊密聯絡在一起:建築是為人而存在,為人服務的。而且從社會意義上來說,它也是人類文化、藝術與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築之於我們的真正重要性在於它同生命活動的本質和內在的關聯,或者說,在於它鮮明而深刻的人文關懷和根本的屬人性。當代建築活動中出現的許多問題和矛盾,基本目標的迷失,價值意義的混亂,思想行為的盲目,場所感的消失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歸因於對建築人文價值與人文屬性的漠視或遺忘,而漠視或遺忘的原因又顯然在於現代人嚴重地割裂了建築同生命活動的根本聯絡。其實,“大寫的人,這就是衡量建築的真正尺度。”只有以人類的存在意義和實際需求為核心,建築行為才不會迷失其方向。
二、當代建築誤區:建築行為對人的遺忘
美國建築史學家威廉·寇蒂斯WiliamJ.R.Cur—tis在《1900年以來的現代建築》Modem ArchitectureSince1900一書的序言中指出:“當前,現代建築正處於另一個危機階段之中,許多信條遭到詰難和否定,留待人們去觀察這究竟是一場傳統的崩潰呢,還是一場新的統一之前的危機。”隨著近現代社會城市化程序的加劇,帶來了建築事業的繁榮和思想的解放,同時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問題和矛盾。最為明顯的問題就是,它對人類生活的內容和方式產生了多方面的負面影響。經濟上,也許建築的經濟性是目前大多數人所關注的主要問題,對於我們這樣一個並不富有,許多人尚未獲得足夠的甚至基本的居住條件的國家來說,這無疑是無可厚非也非常必要的。但是這種對經濟性的過分關注往往伴隨著對人的終極關懷的遺忘,這種關注也就將失去其本來的意義,甚至走向反面。現在各地的房地產商把追求最大的產出投入比和回報率作為指導建築行為的唯一準則,於是不顧環境條件,不顧公眾需要,使不計其數的旅遊度假區、高階住宅區、別墅區星羅棋佈、遍地開花。這樣的開發區,不論城市大小,不分東南西北,從形式到風格,從模式到內容,都如同標準件,一份圖紙小修小改四處套用,既合乎“時尚”又免除了設計的周折,做到了“多快好省效率高”。結果是神州大地建築通用化而毫無個性。而且由於這種開發不是從人的現實需要出發的,帶有極大的主觀性和盲目性,致使規模巨集偉的高階寫字樓、度假村、別墅區等建築成後長期無人問津,造成極大的浪費。一代人的政績,需要幾代人來償還。如果這些被浪費的資財用於“安居工程”,大可使“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理想成為現實。可惜的是,在我們當前的建築活動中,建築的“主人”與建築的使用者之間的分離和矛盾十分明顯。因為建築的“主人”大多並非建築的直接使用者,而主要是各級行政領導或房地產開發商,他們對建築活動的干預往往並非出於對使用者的生存與生活的現實問題和需要的考慮,而是其他各種各樣的目的和追求。對開發商而言,追求儘可能高的投資回報率是情理之中的事。他們有時甚至會通過投機和犧牲公眾的利益來換取更高的利潤,這當然會導致對建築的基本目標的偏離。實際上,所有的建築,都必須與其周圍的其他建築或環境保持整體上的一致性才可能是成功的“作品”。美國建築師霍雷肖·格林諾夫HoratioGerenough認為:“適合性法則是一切結構物的基本的自然法則。”舉例來說,杭州西湖之美,在於她那全域性景觀的優美而非一種壯美。北高峰、南高峰以及寶石山上的寶塔,對於有平遠特徵的湖面來說.都起到了爭相輝映、協調一致的良好作用,然而近年來在湖濱出現了“飛來峰”,幾十層的現代化建築為平靜嫻美的西子湖牽強地穿上了一套彆扭的西裝。“濃妝淡抹總相宜”的西子湖在“飛來峰”的重壓之下就很難有昔日的嫵媚動人的魅力了。
許多地方的行政長官為了在政績考察中有所表現,忙於在任期內完成一些專案,這些專案往往缺乏科學論證,盲目追求高速度,而且互相攀比,以求表面上繁榮昌盛,大有“放衛星”勢頭。他們只顧自己在任時有風光的“政績”給上級看,但全然不管實際的效益。在這樣的心態和風氣之下,建築本身的特性、規律和功能往往被人們置諸腦後,另一方面他們同時也賦予了建築以新的“功能”——建築主要是各級領導彰顯政績的砝碼。於是很多大型的建設專案,沒有經過細緻的可行性研究,更不必說深入地考慮人的生存和生活的現實問題和本質需求了。公眾的角色被遺忘了,消費者的需要與利益不是建築行為的首要目標.建構起來的不是人們溫暖的家或是方便的公共設施,而是用於彰顯行政官員政績或記載投資者的“豐功偉績”的“紀念碑”。
當代中國的建築行為過多關注建築的外在的形式而忽略乃至遺忘建築的主要消費者——公眾的物質精神需要和利益還有其深層的文化上的原因,這就是流行於西方而又在逐漸影響我國的大眾文化的潮流。大眾文化並非真正是大眾的文化。它的特點是平均化、標準化和無個性化。它對於我們今天的建築活動的影響和作用在很多方面是負面的。總起來說,它在無形之中導致和鼓勵了建築師們創作靈感的缺失,理論的空洞、平庸和膚淺,造成了表面多樣繁榮的建築活動背後實質的貧乏、單調和趨同。伴隨著大眾文化、商業化的發展,我國建築活動中價值觀念混亂,場所感喪失等問題日漸突出,建築同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動相分離的矛盾日益嚴重。李鵬程先生說:“處在‘大眾文化’過程中的生命存在是一種無根基的、飄浮著的非確定性存在.在肆意的狂歡和迷戀之後或者在其間隙,它也總是在追尋自己的根基,總是在追尋自己所處的世界的整體性家和自己生命存在的前景性路。”大眾文化與以真善美為目標的文化藝術不是同一回事,它們指向的只是某種外在目標,關注人的生理需要和物質慾望,卻不關注人的自我完善。
在大眾文化物質喧囂的背後深藏的是一種非理性的迷狂意識。以滿足物慾和感官刺激而取消價值理想和價值判斷。西方馬克思主義者馬爾庫塞認為,大眾化一旦浸入人的靈魂,就會使人們變成整個文化機器中的一個小機器,在低俗的感官享受中以一種所謂“幸福意識”取代“不幸意識”,或者說以沉淪和屈從取代了覺醒和反抗,最終掩蓋了人的異化這一真相,也堵塞了人們對現實懷疑和反思的道路。因此他呼喚一種能重新鑄造靈性的高階文化,以反對大眾化社會對人性的扭曲,對抗大眾文化對人們的麻木。大眾文化的作用和影響導致了今天建築創作中普遍的平庸和膚淺,雖然這種影響所表現的方式各種各樣,但實質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對建築活動中人文價值和理想的蔑視。建築行業中大眾文化的幽靈使得建築活動流於形式,不再思考人的實際的和本質的需要。人們生活於“遺忘”了人的建築中,很難說生存和生活的實際需要得到了真正的滿足。偏離理性而遺忘了人的建築行為正在走向無序和困境,尋求當代中國建築出路的任務緊迫而又艱鉅。
三、當代建築的出路:人文尺度的重建
要使當代無序的建築行為步人正軌,就必須重建建築理性,避免建築行為過多地受政治、經濟和其他私人性目的的干預。而重建建築理性的核心則在於樹立對建築行為進行批評和反思的人文尺度。作為建築的聚合體,城市中昔日那些供人們鍛鍊、小坐、嬉戲、休憩、會友、談心的戶外活動場所消匿了,取而代之的是規模更大、內向孤立、各自為政的“紀念碑式”的建築物,那些有利於交往、具有清晰可識別性的令人倍感親切而又舒適的街道變成了車水馬龍的純粹的交通渠道,廣場成了無明確範圍的巨大的“空間”,城市則成了人們互不交往、素不相識的黑匣子,在這樣的城市中,“人”被“遺忘”了,被疏離化了,成了被建築隔離而孤獨的無根的飄蕩者。建築活動中人文尺度的確立,已是刻不容緩。
人文尺度是基於人文精神而對建築行為進行考察的一種尺度。人文精神是自由、自覺超越的精神,是對人性、人道、人的文化和歷史、人的存在與價值等全面的尊重和關懷,而不是有意加以忽略或抹殺曲解,以免使人混同於人之外的其它存在。“人文也是伴隨著與天文的對舉而出現的。我們所講的人文更強調了它與自然的對舉,因為人之為人就在於他脫離了自然狀態。”我們所說的人文精神,在通常意義上是指對人的存在的思考,是對人的價值、人的生存意義的關注,是對人類命運、人類的痛苦及其解脫的思考與探索。因此,人文精神便具有了終極關懷的屬性,顯示了人的終極意義與價值。而在建築活動和評價中,人文尺度的確立,目的在於發掘和重建建築的人文價值,為人們尋求、發現和設計出生活與生命精神的理想之境。人文尺度作為哲學反思的根本尺度,具有為反思奠基和定向的作用,為我們對當代建築行為提供了一個總體的視角和傾向。因此它是根本的、終極的和不可或缺的。當我們以人文尺度來考察當代建築的現狀時,我們發現在其中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日漸分裂,工具理性壓抑著價值理性。其結果是物役性取代了精神品性;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取代了對理性價值的崇尚;短期行為取代了終極關懷。大量的建築活動成為開發商追逐利潤的純商業行為或行政長官撈取政治資本的工具,而不再關懷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動,這就背離了建築的根本性質與目的。因此在建築創作和批評中,唯有以人文尺度為依據,才可能判別建築行為是否真正強化和改善了而非破壞了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動。而其他的一切尺度,無論是科學的、藝術的、邏輯的、感官的尺度,還是社會、政治、經濟的尺度,都只是外在的衍生性的尺度。如果我們在建築活動中喪失人文尺度,那麼建築活動即使有再多的“創作”和“成就”也難免走向本末倒置、喪失其自身的意義的命運和境地。
在對建築和建築活動進行批判、反思和評價的過程中,人們所獲得的是對建築及建築行為的總體的印象和體驗,而不是分析推理的結果。更為重要的是,它表明了人們所關注的建築的焦點,不是“建築物”,而是自己對於建築的感受和體驗,這就決定了建築以人為本的問題意識和尺度。只有以人類的存在意義和實際需求為核心,建築行為才不會迷失其方向。一個平凡的生活空間,表面上看來並沒有太多的意義,但在人的參與下就大為不同,對日常生活中的人們來說,人及其活動是最能引起人們關注和感興趣的因素;建築環境中人的生活空間比建築物本身更為根本、更有意義。因此日本的建築師丹下健三指出,在現代文明社會,所謂空間,就是人們交往的場所。因此,隨著交往的發展,空間也在不斷向更高階的有機化發展。建築環境在人的交往中起到了場所、背景和媒介的作用。動物要以洞穴來遮風避雨,有安全和歸屬的要求,但它們沒有更高的要求。而人除了生理的要求之外還有更高的要求,即心理要求或精神要求,建築首先和最起碼的要求是能遮風擋雨,保證自己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然後是提供儘可能適宜的物理條件包括溫度、溼度、噪聲等級等,然後是心理方面如私密性、歸宿感、交往的可能性等。在交往的過程中,又引起了人際關係的問題,也就包括了尊重、自我實現等要求。美國學者歐文·埃德曼認為:“繪畫可以被深藏於博物館,詩歌可以被束之高閣,音樂可以掩耳不聽,但是建築物總要進人事務纏身、來去匆匆者的視野。”我們無時不在建築的世界中生存,無時不在體驗建築。對建築的體驗實際上就是對自身和建築環境關係的確認,從而也是對自身存在的把握和關照。從根本上講,建築不是一種獨立自在的存在,它是在與人的現實關係中的存在,是在人的理解和體驗中的存在。正如漢寶德先生所說的:“人文主義的建築家所努力以赴的是把人性中高貴的品質呈現出來,提升人之為人的水準。”建築本體意義上的屬人性,在於它指向人的自身完善的終極價值和目標,因此建築要真正實現自己的目標,就必須擔當起自己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和特殊使命。它要求建築活動更加貼近公眾,更加深入公眾的現實生活,反映和滿足他們的願望和需求,反對和抵制一切不能造福於現實生活的觀點和行為;另一方面,則要堅守建築活動的終極目標和人文取向,保持現實的清醒的批判意識和批判精神,避免建築活動中的任何非人文化取向和本末倒置的追求。要走出建築師毫無主動權而必須對業主唯命是從的怪圈,就必須加強制度建設。我國建築的設計、審批、管理等體制的不健全,使得從規劃、設計到審批、投資以至於施工、管理都與建築的使用接受過程相分離,同人的真實需要相分離。這就使得一些行政領導有可能不是把建築作為人們生活的天地,而是作為自己的“功德碑”,從而他們的思想和行為的依據不是建築能否滿足人們生存與生活的需要,而是能否贏得上級領導的讚譽,獲取升職的法碼。因而許多建築便不再是建築師發揮專業特長而自由創作的成果,而是長官意志下的怪胎。可以說,很多大型的建築專案,不是建築:規劃設計的,而是領導定樣式,建築師畫圖,施工隊動手的產物。所謂的建築規劃,就淪為建築師中流行的一句話那樣:“規劃,規劃,紙上畫畫,牆上掛掛,不如領導一句話。”因此必須從制度上杜絕行政領導對建築行為的過多幹預,給建築師以更多的自由空間,這樣才可能使建築師充分發揮其專業特長,創造出真正符合人們物質上和精神上需要的“作品”。總之,建築行為是為滿足人的生存和生活需要而進行的,離開了對人的關注,建築行為就將淪為無源之水。
四、結語
只有關注人的本質需要,關注人的生存和生活,以滿足公眾的需要作為出發點的建築行為才是理性的建築行為,才能一方面繼承中國的傳統文化,另一方面促進我國社會的全面進步。在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文化高度發達的今天,建築業已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建築活動的觸角已遍及大江南北的每一個角落,涉及到社會結構的每一個部門。可以說,建築活動的水平和導向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國家綜合實力的提升。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在建築行業中恢復人文精神,重建評價建築行為的人文尺度,杜絕房地產開發商純商業動機的開發行為,阻塞行政長官利用建築來為自己謀取“政績”的通道,使建築的“主人”真正同建築的使用者建立起必要的有機的聯絡,這樣才能保障建築在終極關懷意義上的功能,才能發揮建築在國民經濟發展中長久穩固的動力作用。
[論文關鍵詞]屬人性;困境;人文尺度
在我國滾滾而來的城市化浪潮中,建築行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不管是蜿蜒曲折的萬里長城,還是依山傍水的吊腳竹樓;不管是氣勢恢弘的皇宮大殿,還是清靜秀麗的江南民居;不管是蘊含神祕色彩的埃及金字塔、希臘神廟,還是冰清玉潔的泰姬陵、聳人云天的哥特教堂都體現著一種難於言表的偉大的本質力量。而在當代中國,公路、鐵路密如蛛網,摩天大樓如繁星遍佈,一座座建築物造就了一個個大城市乃至特大城市。然而在鋪天蓋地的大建設的繁榮景象背後,暗含的卻是建築行為的無序化和更深層的危機——在熱火朝天的建築大潮中,人們日益追求的是投資的經濟利益或政府官員的“豐功偉績”,而消費者的需要和體驗與感受以及建築物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係卻很少得到真正的考慮。換言之,建築理性正在缺失,公眾的生存和生活越來越少得到考慮。因此,加強對當代建築行為的考察與思考,重建建築行為的人文尺度是當務之急。
一、建立人文尺度的必要性:建築的屬人性
建築是為社會服務的,是為公眾服務的。它不是純藝術的創作,而是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的約定俗成的一個部分。建築是一種人工的自然物和由人造成的自然環境,其產生和發展都直接來源於人的需求,它是人類聚居的環境。“從原始時代的樹巢土穴到後來的村鎮和城市,我們都可以看到聚居的存在和重要性——只有單個建築shelter的概念,而沒有聚居settlement的概念,似乎不能完整地解釋當今村鎮城市以致特大城市的建築發展現象,以及人類對環境建設的重大要求。”可見,建築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是人類社會存在的環境,也是體現人的本質力量的一種文化符號。建築是城市的基本組成部分。我國著名的建築師布正偉認為:“建築是人類用物質去構成以精神去鑄造的不斷變換著的生活容器。”可見,建築是人的精神力量的一種外在體現,可以說,沒有人的存在,就無所謂建築的發展。
建築作為人類生活活動和文化的一種重要載體,有物質和精神雙重屬性。它既不像僅僅作為“遮風擋雨”的庇護所它嚴格說來是不能稱之為“建築”的的“房子”house那樣,主要只具有物質性的一面;也不像文學、繪畫、音樂、戲劇和電影等“純藝術”那樣,主要只具有精神性的一面,而是兩者兼而有之,是物質性與精神性的統一。比如說建築一般都具有物質性的使用功能安全和舒適,要在物質條件的限制下利用一切可能的物質手段才能完成;另一方面又有精神性的表現,如建築的一般的形式美感,能使人產生美的愉悅,或造成一定的情緒氛圍,形成環境氣氛,有時甚至可以陶冶人的情操,震撼人的心靈。物質性和精神性兩者是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但我們往往忽略了其精神功能。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建築是一種多元複合結構的現實形態,其中既有自然科學的成分,又蘊含著豐富的人文因素,可以說建築是一種以進步的自然科學知識建構起來的社會意識形態的文化容器它幾乎包含了人類生活方式、思維方式乃至哲學和宗教的所有內涵。難怪雨果說:“人類的全部思想,在這本大書和它的紀念碑上都有其光輝的一頁。”因此建築從一個重要的側面反映和體現了人生的需要的層次和水平。同時也正因為它是一種人工的自然界物和人造的自然環境,所以自古至今的建築都是在人為的努力和自然的制約兩種張力的相互作用中變化發展的,因此又可以說建築從一個重要的側面反映了人類在自然界中生存和發展能力的層次和水平。
蓋房子的確是為人居住的,供人居住的房屋也的確是物質的,但人類的居住並非只是一種簡單的孤立的行為,他們總是要聚而居之,而聚居就要形成群落就要建造村鎮、城市,就要結成各種社會關係,就會有不斷髮生的公共性和私密性活動。因此,我們對建築的認識,首先必須明確“建築”不是抽象、孤立的巨大物體或空間,而是一種“人居環境”。環境的創造乃是人們有目的的行為,一切環境的創造都是因人而創造,並因人而實現其價值的,沒有人,建築環境就沒有意義。其次,建築環境作為人們賴以生存於其間的物質物件和場所,需要我們去經營,對它的經營乃是為了人們的需要和利益,忽視了人,我們的工作便失去了目的和重心,也就失去了其本來的意義。
建築不僅僅與自然科學和技術的問題相關,而且與人的生活和社會文化緊密聯絡在一起:建築是為人而存在,為人服務的。而且從社會意義上來說,它也是人類文化、藝術與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築之於我們的真正重要性在於它同生命活動的本質和內在的關聯,或者說,在於它鮮明而深刻的人文關懷和根本的屬人性。當代建築活動中出現的許多問題和矛盾,基本目標的迷失,價值意義的混亂,思想行為的盲目,場所感的消失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歸因於對建築人文價值與人文屬性的漠視或遺忘,而漠視或遺忘的原因又顯然在於現代人嚴重地割裂了建築同生命活動的根本聯絡。其實,“大寫的人,這就是衡量建築的真正尺度。”只有以人類的存在意義和實際需求為核心,建築行為才不會迷失其方向。
二、當代建築誤區:建築行為對人的遺忘
美國建築史學家威廉·寇蒂斯WiliamJ.R.Cur—tis在《1900年以來的現代建築》Modem ArchitectureSince1900一書的序言中指出:“當前,現代建築正處於另一個危機階段之中,許多信條遭到詰難和否定,留待人們去觀察這究竟是一場傳統的崩潰呢,還是一場新的統一之前的危機。”隨著近現代社會城市化程序的加劇,帶來了建築事業的繁榮和思想的解放,同時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問題和矛盾。最為明顯的問題就是,它對人類生活的內容和方式產生了多方面的負面影響。經濟上,也許建築的經濟性是目前大多數人所關注的主要問題,對於我們這樣一個並不富有,許多人尚未獲得足夠的甚至基本的居住條件的國家來說,這無疑是無可厚非也非常必要的。但是這種對經濟性的過分關注往往伴隨著對人的終極關懷的遺忘,這種關注也就將失去其本來的意義,甚至走向反面。現在各地的房地產商把追求最大的產出投入比和回報率作為指導建築行為的唯一準則,於是不顧環境條件,不顧公眾需要,使不計其數的旅遊度假區、高階住宅區、別墅區星羅棋佈、遍地開花。這樣的開發區,不論城市大小,不分東南西北,從形式到風格,從模式到內容,都如同標準件,一份圖紙小修小改四處套用,既合乎“時尚”又免除了設計的周折,做到了“多快好省效率高”。結果是神州大地建築通用化而毫無個性。而且由於這種開發不是從人的現實需要出發的,帶有極大的主觀性和盲目性,致使規模巨集偉的高階寫字樓、度假村、別墅區等建築成後長期無人問津,造成極大的浪費。一代人的政績,需要幾代人來償還。如果這些被浪費的資財用於“安居工程”,大可使“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理想成為現實。可惜的是,在我們當前的建築活動中,建築的“主人”與建築的使用者之間的分離和矛盾十分明顯。因為建築的“主人”大多並非建築的直接使用者,而主要是各級行政領導或房地產開發商,他們對建築活動的干預往往並非出於對使用者的生存與生活的現實問題和需要的考慮,而是其他各種各樣的目的和追求。對開發商而言,追求儘可能高的投資回報率是情理之中的事。他們有時甚至會通過投機和犧牲公眾的利益來換取更高的利潤,這當然會導致對建築的基本目標的偏離。實際上,所有的建築,都必須與其周圍的其他建築或環境保持整體上的一致性才可能是成功的“作品”。美國建築師霍雷肖·格林諾夫HoratioGerenough認為:“適合性法則是一切結構物的基本的自然法則。”舉例來說,杭州西湖之美,在於她那全域性景觀的優美而非一種壯美。北高峰、南高峰以及寶石山上的寶塔,對於有平遠特徵的湖面來說.都起到了爭相輝映、協調一致的良好作用,然而近年來在湖濱出現了“飛來峰”,幾十層的現代化建築為平靜嫻美的西子湖牽強地穿上了一套彆扭的西裝。“濃妝淡抹總相宜”的西子湖在“飛來峰”的重壓之下就很難有昔日的嫵媚動人的魅力了。
許多地方的行政長官為了在政績考察中有所表現,忙於在任期內完成一些專案,這些專案往往缺乏科學論證,盲目追求高速度,而且互相攀比,以求表面上繁榮昌盛,大有“放衛星”勢頭。他們只顧自己在任時有風光的“政績”給上級看,但全然不管實際的效益。在這樣的心態和風氣之下,建築本身的特性、規律和功能往往被人們置諸腦後,另一方面他們同時也賦予了建築以新的“功能”——建築主要是各級領導彰顯政績的砝碼。於是很多大型的建設專案,沒有經過細緻的可行性研究,更不必說深入地考慮人的生存和生活的現實問題和本質需求了。公眾的角色被遺忘了,消費者的需要與利益不是建築行為的首要目標.建構起來的不是人們溫暖的家或是方便的公共設施,而是用於彰顯行政官員政績或記載投資者的“豐功偉績”的“紀念碑”。
當代中國的建築行為過多關注建築的外在的形式而忽略乃至遺忘建築的主要消費者——公眾的物質精神需要和利益還有其深層的文化上的原因,這就是流行於西方而又在逐漸影響我國的大眾文化的潮流。大眾文化並非真正是大眾的文化。它的特點是平均化、標準化和無個性化。它對於我們今天的建築活動的影響和作用在很多方面是負面的。總起來說,它在無形之中導致和鼓勵了建築師們創作靈感的缺失,理論的空洞、平庸和膚淺,造成了表面多樣繁榮的建築活動背後實質的貧乏、單調和趨同。伴隨著大眾文化、商業化的發展,我國建築活動中價值觀念混亂,場所感喪失等問題日漸突出,建築同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動相分離的矛盾日益嚴重。李鵬程先生說:“處在‘大眾文化’過程中的生命存在是一種無根基的、飄浮著的非確定性存在.在肆意的狂歡和迷戀之後或者在其間隙,它也總是在追尋自己的根基,總是在追尋自己所處的世界的整體性家和自己生命存在的前景性路。”大眾文化與以真善美為目標的文化藝術不是同一回事,它們指向的只是某種外在目標,關注人的生理需要和物質慾望,卻不關注人的自我完善。
在大眾文化物質喧囂的背後深藏的是一種非理性的迷狂意識。以滿足物慾和感官刺激而取消價值理想和價值判斷。西方馬克思主義者馬爾庫塞認為,大眾化一旦浸入人的靈魂,就會使人們變成整個文化機器中的一個小機器,在低俗的感官享受中以一種所謂“幸福意識”取代“不幸意識”,或者說以沉淪和屈從取代了覺醒和反抗,最終掩蓋了人的異化這一真相,也堵塞了人們對現實懷疑和反思的道路。因此他呼喚一種能重新鑄造靈性的高階文化,以反對大眾化社會對人性的扭曲,對抗大眾文化對人們的麻木。大眾文化的作用和影響導致了今天建築創作中普遍的平庸和膚淺,雖然這種影響所表現的方式各種各樣,但實質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對建築活動中人文價值和理想的蔑視。建築行業中大眾文化的幽靈使得建築活動流於形式,不再思考人的實際的和本質的需要。人們生活於“遺忘”了人的建築中,很難說生存和生活的實際需要得到了真正的滿足。偏離理性而遺忘了人的建築行為正在走向無序和困境,尋求當代中國建築出路的任務緊迫而又艱鉅。
三、當代建築的出路:人文尺度的重建
要使當代無序的建築行為步人正軌,就必須重建建築理性,避免建築行為過多地受政治、經濟和其他私人性目的的干預。而重建建築理性的核心則在於樹立對建築行為進行批評和反思的人文尺度。作為建築的聚合體,城市中昔日那些供人們鍛鍊、小坐、嬉戲、休憩、會友、談心的戶外活動場所消匿了,取而代之的是規模更大、內向孤立、各自為政的“紀念碑式”的建築物,那些有利於交往、具有清晰可識別性的令人倍感親切而又舒適的街道變成了車水馬龍的純粹的交通渠道,廣場成了無明確範圍的巨大的“空間”,城市則成了人們互不交往、素不相識的黑匣子,在這樣的城市中,“人”被“遺忘”了,被疏離化了,成了被建築隔離而孤獨的無根的飄蕩者。建築活動中人文尺度的確立,已是刻不容緩。
人文尺度是基於人文精神而對建築行為進行考察的一種尺度。人文精神是自由、自覺超越的精神,是對人性、人道、人的文化和歷史、人的存在與價值等全面的尊重和關懷,而不是有意加以忽略或抹殺曲解,以免使人混同於人之外的其它存在。“人文也是伴隨著與天文的對舉而出現的。我們所講的人文更強調了它與自然的對舉,因為人之為人就在於他脫離了自然狀態。”我們所說的人文精神,在通常意義上是指對人的存在的思考,是對人的價值、人的生存意義的關注,是對人類命運、人類的痛苦及其解脫的思考與探索。因此,人文精神便具有了終極關懷的屬性,顯示了人的終極意義與價值。而在建築活動和評價中,人文尺度的確立,目的在於發掘和重建建築的人文價值,為人們尋求、發現和設計出生活與生命精神的理想之境。人文尺度作為哲學反思的根本尺度,具有為反思奠基和定向的作用,為我們對當代建築行為提供了一個總體的視角和傾向。因此它是根本的、終極的和不可或缺的。當我們以人文尺度來考察當代建築的現狀時,我們發現在其中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日漸分裂,工具理性壓抑著價值理性。其結果是物役性取代了精神品性;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取代了對理性價值的崇尚;短期行為取代了終極關懷。大量的建築活動成為開發商追逐利潤的純商業行為或行政長官撈取政治資本的工具,而不再關懷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動,這就背離了建築的根本性質與目的。因此在建築創作和批評中,唯有以人文尺度為依據,才可能判別建築行為是否真正強化和改善了而非破壞了人的生存和生命活動。而其他的一切尺度,無論是科學的、藝術的、邏輯的、感官的尺度,還是社會、政治、經濟的尺度,都只是外在的衍生性的尺度。如果我們在建築活動中喪失人文尺度,那麼建築活動即使有再多的“創作”和“成就”也難免走向本末倒置、喪失其自身的意義的命運和境地。
在對建築和建築活動進行批判、反思和評價的過程中,人們所獲得的是對建築及建築行為的總體的印象和體驗,而不是分析推理的結果。更為重要的是,它表明了人們所關注的建築的焦點,不是“建築物”,而是自己對於建築的感受和體驗,這就決定了建築以人為本的問題意識和尺度。只有以人類的存在意義和實際需求為核心,建築行為才不會迷失其方向。一個平凡的生活空間,表面上看來並沒有太多的意義,但在人的參與下就大為不同,對日常生活中的人們來說,人及其活動是最能引起人們關注和感興趣的因素;建築環境中人的生活空間比建築物本身更為根本、更有意義。因此日本的建築師丹下健三指出,在現代文明社會,所謂空間,就是人們交往的場所。因此,隨著交往的發展,空間也在不斷向更高階的有機化發展。建築環境在人的交往中起到了場所、背景和媒介的作用。動物要以洞穴來遮風避雨,有安全和歸屬的要求,但它們沒有更高的要求。而人除了生理的要求之外還有更高的要求,即心理要求或精神要求,建築首先和最起碼的要求是能遮風擋雨,保證自己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然後是提供儘可能適宜的物理條件包括溫度、溼度、噪聲等級等,然後是心理方面如私密性、歸宿感、交往的可能性等。在交往的過程中,又引起了人際關係的問題,也就包括了尊重、自我實現等要求。美國學者歐文·埃德曼認為:“繪畫可以被深藏於博物館,詩歌可以被束之高閣,音樂可以掩耳不聽,但是建築物總要進人事務纏身、來去匆匆者的視野。”我們無時不在建築的世界中生存,無時不在體驗建築。對建築的體驗實際上就是對自身和建築環境關係的確認,從而也是對自身存在的把握和關照。從根本上講,建築不是一種獨立自在的存在,它是在與人的現實關係中的存在,是在人的理解和體驗中的存在。正如漢寶德先生所說的:“人文主義的建築家所努力以赴的是把人性中高貴的品質呈現出來,提升人之為人的水準。”建築本體意義上的屬人性,在於它指向人的自身完善的終極價值和目標,因此建築要真正實現自己的目標,就必須擔當起自己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和特殊使命。它要求建築活動更加貼近公眾,更加深入公眾的現實生活,反映和滿足他們的願望和需求,反對和抵制一切不能造福於現實生活的觀點和行為;另一方面,則要堅守建築活動的終極目標和人文取向,保持現實的清醒的批判意識和批判精神,避免建築活動中的任何非人文化取向和本末倒置的追求。要走出建築師毫無主動權而必須對業主唯命是從的怪圈,就必須加強制度建設。我國建築的設計、審批、管理等體制的不健全,使得從規劃、設計到審批、投資以至於施工、管理都與建築的使用接受過程相分離,同人的真實需要相分離。這就使得一些行政領導有可能不是把建築作為人們生活的天地,而是作為自己的“功德碑”,從而他們的思想和行為的依據不是建築能否滿足人們生存與生活的需要,而是能否贏得上級領導的讚譽,獲取升職的法碼。因而許多建築便不再是建築師發揮專業特長而自由創作的成果,而是長官意志下的怪胎。可以說,很多大型的建築專案,不是建築:規劃設計的,而是領導定樣式,建築師畫圖,施工隊動手的產物。所謂的建築規劃,就淪為建築師中流行的一句話那樣:“規劃,規劃,紙上畫畫,牆上掛掛,不如領導一句話。”因此必須從制度上杜絕行政領導對建築行為的過多幹預,給建築師以更多的自由空間,這樣才可能使建築師充分發揮其專業特長,創造出真正符合人們物質上和精神上需要的“作品”。總之,建築行為是為滿足人的生存和生活需要而進行的,離開了對人的關注,建築行為就將淪為無源之水。
四、結語
只有關注人的本質需要,關注人的生存和生活,以滿足公眾的需要作為出發點的建築行為才是理性的建築行為,才能一方面繼承中國的傳統文化,另一方面促進我國社會的全面進步。在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文化高度發達的今天,建築業已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建築活動的觸角已遍及大江南北的每一個角落,涉及到社會結構的每一個部門。可以說,建築活動的水平和導向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國家綜合實力的提升。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在建築行業中恢復人文精神,重建評價建築行為的人文尺度,杜絕房地產開發商純商業動機的開發行為,阻塞行政長官利用建築來為自己謀取“政績”的通道,使建築的“主人”真正同建築的使用者建立起必要的有機的聯絡,這樣才能保障建築在終極關懷意義上的功能,才能發揮建築在國民經濟發展中長久穩固的動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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