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碩士參考論文

  證券市場是國家經濟不斷髮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放眼世界經濟大發達國家在發展過程中,證券市場的成熟與否決定著這個國家的經濟情況。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資產證券化在港口融資中應用的可行性

  一、我國港口主要融資方式的現狀分析

  1、政府投資

  我國《港口法》規定:“縣級以上有關人民政府應當保證必要的資金投入,用於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錨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由此可以看出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要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政府投資。根據港口未來發展趨勢,融資需求急速上升,再加上政府財政支出的有限性,政府投資融資方式將不再是港口融資的主要方式。不過政府可以通過擔保、稅收優惠及諸多優惠政策等來促進港口建設的長遠發展。

  2、銀行貸款

  在政策性銀行中,國家開發銀行承擔了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工作,雖然政策性貸款與商業貸款相比具有很多優惠,但是仍要還本付息,具有還債壓力。商業銀行融資的最大優點是手續簡單,但是貸款期限較短,使港口企業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

  3、發行股票和債券

  利用股票市場融資具有很大優勢,如籌資數額較大且無還本付息的壓力,可提高企業形象和競爭力,促進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和改革,盤活資產。但是股市門檻較高,我國港口企業只有很少一部分能達到發行股票所需的條件。另外,股價波動性較強,市場投機程度大,再加上融資體制不完善,這些都制約著港口企業對股票融資方式的利用。債券融資方式具有“稅盾”作用,可減少稅務支出。不過還本付息的壓力使港口企業有所顧忌,且公司債務風險較大也會降低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4、利用外資

  外資融資形式主要包括對外借款、引進外商直接投資、利用外商其他投資和接受國外捐贈等。由於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提高,加上國務院頒佈了《關於中外合資建設港口碼頭優惠待遇的暫行規定》,我國港口大力吸引外資並給予一定優惠。外資以多種形式參與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和碼頭的經營。

  5、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由出租人墊付資金,購買承租人所需裝置或固定資產等,再以出租方式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租賃方式。融資租賃具有投資少、表外融資的特點,比較有利於解決港口企業資金短缺問題。雖然融資租賃方式發展潛力較大,但是由於受到國家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環境的限制,業務種類較為單一。而且對於港口企業來講,這種方式僅適用於固定裝置而不是一切港口專案。另外,融資資成本也較高,這些又都限制了港口企業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融資的規模。

  6、其他融資方式

  港口還可以利用一些其他融資方式,比如BOT融資方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移交”;TOT融資方式,即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經營―移交”等。

  二、資產證券化在港口融資中可行性的內部成因分析

  1、港口擁有大量的優質資產

  1港口資產具有穩定可預測的現金流。符合證券化資產的最大特點就是要具有穩定可預測的現金流。近年來我國對外貿易不斷擴大,我國港口行業得到了迅速發展,貨物和集裝箱吞吐量呈持續穩步上升趨勢。這客觀反映出港口行業具有穩定上升的現金流收入。另外,根據港口類上市公司近幾年的公司年報,可清晰地看出港口類企業財務資料良好,業績較高。這足以說明我國港口行業經營效益良好,如果發行港口資產支援的證券,港口企業對於還本付息應該具有保障。

  區別於純公共物品,準公共物品具備不完全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港口基礎設施也具有此種特點,所以港口屬於“準公共產品”。由於排他性的存在,“擁擠”現象難免在港口基礎設施的消費過程中出現,所以必須徵收一定的過往費用。雖然港口的全部成本不一定能夠全靠這些費用來彌補,但它至少為港口經營者的收入、盈利提供了保證,也使得港口資產證券化成為了可能。

  2具有完整的歷史記錄。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基礎設施的建設要有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開工報告等階段性的審查。港口建設專案在整個過程中也一定要經歷這些程式。正是這個規定的存在,港口建設專案各個階段的研究評估資料都有檔案存檔,很容易獲得。

  3港口資產信用程度高。港口基礎設施一般與當地政府部門聯絡密切,很多融資都有政府擔保,這無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港口資產的信用級別,再加上現金流穩定特點,其信用記錄相對較好,貸款違約率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港口資產的優質性。

  2、港口資產證券化的市場需求分析

  1機構投資者。發達國家,機構投資者是資產支援證券投資者的主力。在國內,機構投資者主要指社會保險基金、投資基金、各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等。截至2014年末,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餘額達733382億元,比2013年同比增長19.8%;包括QDII基金在內的國內基金公司公募基金資產淨值為25191.36億元;國內保險業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14527.97億元,同比增長30.44%。從保險投資的情況來看,截至2014年12月底,保險可運用資金餘額達50481.61億元;銀行存款餘額13909.97億元,較上月增加了1055.93億元;用於投資的資金為32136.65億元,較上月減少了354.97億元。我國機構投資者急需一種或幾種理財手段來應對所承受的資金保值增值壓力,此時港口資產證券化的出現可以有效地解決機構投資者的燃眉之急。

  2個人投資者。截止到2014年底,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達303302億元,同比增長16.3%,儲蓄金額相當龐大。長期以來我國居民投資渠道比較單一,儲蓄一直是最主要也是最安全的投資方式。近幾年來,隨著我國股票、債券市場越來越繁榮,大家越來越多地選擇股票等理財手段,儲蓄已經不能再滿足人們的保值增值需求。截至2014年底,我國滬深股市交易所有效賬戶數已達近1.34億戶,逐漸形成了相對成熟的個人投資者群體。與股票市場相比,資產支援證券收益性好,流動性高,這些優勢強烈地吸引著廣大個人投資者。   3國外投資者。近年來,利用外資已成為港口融資的一種重要手段。港口基礎設施的壟斷性和國家對港口行業的大力扶持,這都使得國外投資者對港口情有獨鍾。而國外較為成熟的投資者,一般還會對投資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具有更高的要求。港口資產支援證券化融資形式有效地降低了風險,而且港口企業與當地政府關係緊密,可以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援,信用較高,風險較低,所以比較符合國外投資者的要求,對國外投資者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三、資產證券化在港口融資中可行性的外部環境分析

  1、法律法規逐漸完善

  雖然我國暫時還沒有專門關於資產證券化的法律規範,但我國一直不斷制定並完善經濟法律規範。

  從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角度,港口資產證券化在政策方面已經獲得了國家許多的支援。2004年國務院釋出《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體現了國家發展建設資本市場的立場。2005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為資產證券化實踐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據與指導。之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財政部又相繼釋出了一系列的公告和批覆檔案,對資產證券化的投資主體、資訊批露規則、監督管理和稅收等各個方面進行了規範,再次表明了國家對發展資產證券化專案的決心和信心。

  在港口建設上,國家也逐漸將港口經營管理權下放。港口投融資體制也隨著港口經營管理權的改變而變動。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政府就通過各項政策將社會資本逐步引入港口建設領域,如鼓勵外商投資的《關於中外合資建設港口碼頭優惠待遇的暫行規定》,鼓勵貨主、地方建港的《關於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交通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鑑於港口具有公共基礎設施的性質和我國推行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制度難點,政府的支援與政策傾斜對港口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至關重要。

  2、資本市場不斷完善

  港口行業已經逐漸市場化,成為了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公司實體。各港口公司充分利用各種手段提高自身競爭力,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其中通過利用較有利的融資方式降低成本來提高公司效益是各港口公司積極爭取採取的方式。

  我國資本市場初步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為中心的監管體系,經過這些年的實踐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它們成功引進了許多金融創新工具,如中小板市場的設立、指數期貨的試點等。這些成績都說明我國已基本具備了對資本市場的監管能力。

  3、中介機構不斷成熟

  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證券設計和發行是要以券商的逐漸成熟為保障的。而現在我國券商各方面的綜合實力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與此同時,由於各券商實力不斷增強,同業間的競爭也日益激烈,各券商在完善證券承銷等技術的同時,加強了對新的融資技術的關注和研究開發來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

  四、總結

  我國在港口資產證券化領域還未有實踐經驗,在國內資產證券化面臨著法律法規等規定阻礙、資本市場監管的制約、投資者還不夠成熟等發展障礙,資產證券化發展所需要的外部環境還需要繼續改善。因此我國港口推行資產證券化應當儘可能地選擇優質基礎資產,並獲得當地政府和國際規範完善的資本市場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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