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監管現狀和資訊披露

  【論文摘要】本文從監管法規和資訊披露等方面剖析了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分別對於資產證券化的開展現狀和相關監管法規進行了剖析,最後從監管和資訊披露的角度,分析了我國企業資產的監管和資訊披露等諸多問題。

  【論文關鍵詞】企業資產證券化;監管;資訊披露

  一、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開展現狀和相關監管法律法規

  截止到2007年5月底,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累計發行規模為478.01億元,涵蓋了銀行、電信、交通、電力、地產等諸多行業。產品期限從0.18年到5.34年不等,其收益率也從2.29%到5%各異。從產品佔比上看,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進行操作的企業資產證券化所佔比例最大,其發行規模為263.45億元,佔到總規模的55.11%,其次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佔到27.04%,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佔13.91% ,另外還有佔比較小的離岸資產證券化產品、準REITs產品和準ABS 信託產品。對於新長寧集團來說,可以採取的資產證券化形式基本上是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進行操作的企業資產證券化。自2007年以來,剛剛起步的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緩慢,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首先,在美國爆發的次債危機引發了蔓延至全世界的金融危機,這其中的“罪魁禍首”之一就是以銀行次級按揭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以萊曼兄弟為代表的投資銀行和對衝基金等金融機構過去大量購買了此類產品並從中獲得了高額的利潤,但是美國房地產市場在2007年的下落以及利率的走高產生了大量的次級按揭貸款壞賬,而這其中的損失主要由購買了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金融機構承擔,導致了許多大型投行的鉅額虧損甚至破產。受之影響,全世界的資產證券化市場都受到了沉重打擊,在2006年資產證券化的全盛時期,美國發行在外的資產支援證券總額達到8萬億美元,僅次於國債成為了最大的債券品種。但是這兩年市場大幅度的萎縮。受之影響,我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中國人民銀行自2002年以來先後12次升息,其中自2006年升息2次,2007年升息6次,這都大幅度的增加了企業債券的融資成本。這也從負面影響了資產證券化市場的發展。

  我國證監會鼓勵證券公司對五類基礎資產進行證券化。第一,水電氣資產,包括電廠及電網、自來水廠、汙水處理廠、燃氣公司等;第二,路橋收費和公共基礎設施,包括高速公路、鐵路機場、港口、大型公交公司等;第三,市政工程特別是正在回款期的BT專案,主要指由開發商墊資建設市政專案,建成後移交至政府,政府分期回款給開發商,開發商以對政府的應收回款做基礎資產;第四,商業物業的租賃,但沒有或很少有合同的酒店和高檔公寓除外;第五,企業大型裝置租賃、具有大額應收賬款的企業、金融資產租賃等。

  根據《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政府將鼓勵資產證券化市場規模化發展,允許個人投資者參與。近來,監管層推行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的腳步明顯加快,這意味著停滯已久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即將再次開閘。該徵求意見稿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管理者提出更嚴格的風險控制要求。與此前業內討論的舊版徵求意見稿相比,新的《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計劃管理人的職責,對證券公司的職責、宗旨、移交、風險方面均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根據新版徵求意見稿,計劃管理人必須履行七項職責:發行受益憑證,設立專項計劃;為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利益,受讓、管理專項計劃資產;按照約定向受益憑證持有人分配收益;按照約定召集受益憑證持有人大會;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聘請專項計劃的託管人、基礎資產服務機構及其他為證券化業務提供服務的機構;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及計劃說明書約定的其他職責。徵求意見稿還對基礎資產進行了明確的規範——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可以為債權類資產或收益權類資產;可以是單項財產權利,也可以是同一型別多項財產權利構成的資產組合;基礎資產的收益可以來源於基礎設施收入、交通運輸收費收入、租賃收入、應收賬款等。從徵求意見稿對投資者的規定來看,該市場主要針對機構投資者,但也不排除個人投資者。資產證券化產品最低認購金額為100萬元。而此前該市場並未對自然人開放,也沒有對認購設定較高門檻。[NextPage]

  與此前的只有創新類券商才可以開展此項業務不同的是,未來大部分券商都有機會開展此項業務,而個人投資者也可以投資券商推出的資產證券化產品。 《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規定,受益憑證的收益率和發行價格,可以由計劃管理人以市場詢價等方式確定;同一計劃中相同種類、期限的受益憑證,收益率和發行價格應當相同。而同一專項計劃,可以根據不同風險程度及收益分配順序,發行不同種類的受益憑證。 根據徵求意見稿,受益憑證可以通過擔保等方式提升信用等級。提供保證的擔保人為金融機構的,應當獲得國內資信評級機構最近一年AA級或者相當於AA級及以上的主體信用評級。提供保證的擔保人為非金融機構的,評級機構應對其進行主體評級,未獲得國內資信評級機構AA級或者AA級以上評級的,不得作為擔保人。證券公司辦理資產證券化業務時,應當設立專項計劃,並擔任計劃管理人。專項計劃資產為信託財產,專項計劃財產獨立於原始權益人、計劃管理人、託管人、受益憑證持有人、基礎資產服務機構及其他為資產證券化業務提供服務機構的固有財產。《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企業資產證券化是指證券公司面向境內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援受益憑證,以管理人身份發起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按照約定用募集資金購買原始權益人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將該資產的收益分配給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專項資產管理活動。

  二、監管和資訊披露

  根據《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對證券公司辦理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情況,對原始權益人新長寧集團、推廣機構、託管人、基礎資產服務機構及其他為資產證券化業務提供服務的機構與資產證券化業務有關的部門和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還可以查閱、複製與資產證券化業務有關的檔案、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檔案、資料、電子裝置予以封存;約談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事項作出說明;要求計劃管理人、原始權益人、推廣機構、託管人、基礎資產服務機構及其他為資產證券化業務提供服務的機構就有關事項作出說明、在指定期限內提供有關業務資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