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新所得稅法下企業稅收籌劃新思路

  作為一種普遍的經濟現象,稅收籌劃工作是指投資者和納稅人為了獲得稅後利潤最大化在經營之前通過各種方案的對比和選擇來獲得最佳的納稅方案而進行的工作,近年來政府也對合法的稅收籌劃工作進行了鼓勵,經過企業稅收籌劃工作能夠有效的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的收益。

  一、新企業所得稅下企業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

  1.組織形式上的籌劃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了企業和其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組織收入是企業所得稅的來源。將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來源為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收入。非居民企業的機構和場所如果是設定在中國境內的,那麼應當將所設機構和場所的收入作為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來源,有的非居民企業沒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和場所,或者所設定的機構和場所和獲得的收入並沒有太大的聯絡,那麼就應該以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收入來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以上的規定,在籌劃企業所得稅稅收的過程中應當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首先是對內資企業的稅收進行籌劃。其中設立成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設立成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稅收負擔是不同的,對於設立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企業就要繳納雙重的企業所得稅,一次繳納是在企業獲利時,另外在將稅後利潤分配給自然人股東時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就是所謂的雙重繳稅。而對於個人投資設立營業機構來說,如果企業為個人獨資或者是合夥的,就可以避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是對個人所得稅進行繳納,這就不會出現雙重繳稅的現象,這就體現了稅收籌劃的優點。然後是要對一些在中國境內由外資所設立的營業機構的繳稅籌劃。如果外資在中國設立的為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企企業等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就符合了中國居民納稅人的資格,應當根據其註冊的企業在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收入來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設立的機構為外國企業的分支,就會具有不同的繳稅義務,繳稅的來源為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內的與其所設立的機構有密切聯絡的收入,因此可以看出,在對外資設立的營業機構進行籌劃時也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2.總分支機構的籌劃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明確的規定,對於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居民企業營業機構,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時候應當彙總計算,另外對於企業之間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情況也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除非有國務院的規定,企業之間不能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如果在擴大經營規模的過程中可以採取設立分支的新營業機構就會更加有利於企業所得稅的繳納,這主要是因為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可以與總機構進行合併,這樣就能減少需交的企業所得稅,同時還可以增加企業的資金時間價值。如果企業所設立的營業機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例如設立子公司,由子公司產生的虧損無法衝抵母公司的盈利,母公司所繳納的納稅所得額就會增加,同時增加了當期繳納的稅款,佔用了較多的企業資金。從以上的敘述可以看出,在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在需要設立分支機構時應當設立分公司而不是子公司。

  3.計稅依據的籌劃

  在確定計稅依據的時候比較複雜,具有較大的籌劃空間,是籌劃企業所得稅稅收的重點內容,在新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中將應納稅所得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企業在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以及各項扣除以後所得到的餘額就是納稅所得額。因此在籌劃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過程中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方面的籌劃。

  首先是收入的籌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將收入的實現時間推遲這樣就能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在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中,將企業的貨幣形式收入和非貨幣形式收入作為收入的主要部分,具體的可以劃分為銷售貨物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和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同時對於這些收入的時間和地點都進行了明確,這樣就能夠為籌劃收入的稅收提供了相應的依據。例如為了將股息、紅利等一些權益性投入的時間進行推移可以讓被投資方推遲做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為了將利息收入確認時間進行推遲,可以將借債合同中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推遲,為了將租金收入的確定時間進行推遲,就應當將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該付租金的日期進行推遲等等,在將這些型別收入的確認時間推遲以後就可以將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時間向後推遲,這樣企業就相當於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實現企業資金時間價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在充分的利用免稅收入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通過減少收入額可以降低計稅依據,在新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中,將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或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或場所有實際聯絡的股息及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作為企業免稅收入的主要內容,因此企業應當對這些規定充分的理解,將籌劃工作放在經營活動之前,以減少收入額來降低計稅依據。

  然後是扣除的籌劃,在籌劃企業所得稅扣除的過程中也具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間,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籌劃內容,一方面是增加扣除,例如在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中,如果企業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過程中按照相關的標準執行,那麼就允許扣除。因此,企業應該充分利用好企業所得稅中關於可扣除內容的規定,在為職工安排優異的福利方案的過程中進行扣除的籌劃。另外一方面應當對扣除的時間合理的安排。對於在較長時間內扣稅額不變的企業應當合理的安排每個納稅年度的扣除額以達到好的稅收籌劃效果,例如減少虧損企業的當期扣除以及增加盈利企業的當期扣除都能使這些企業獲得更大的資金時間價值。根據相關的規定,在縮短了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以及企業獲得較好的利潤時,在實施條例允許的範圍之內就可以增加當期扣除,這樣可以使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減少;在對存貨進行計價的時候主要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三種計價方法,這樣能夠提供更大的空間來籌劃發出存貨的成本扣除。通常情況下,對於通貨緊縮下的企業盈利情況,為了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而對於通貨膨脹下的企業盈利情況,為了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應該採用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

  最後是虧損的籌劃,在實施條例的規定中,對於虧損的定義為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下用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後小於零的數額,在新所得稅法的規定中允許企業將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向以後年度結轉,但是對於結轉的年限也進行了規定,不能超過五年,因此可以通過企業虧損額的合理確定來獲得相應的稅收利益。如果企業能夠對當年後五年內的盈利額進行預測就可以通過有效的擴大當年的虧損來進行稅收的籌劃。第一,要推遲收入的確認;第二,要對不徵稅收入進行準確的核算以及增加免稅收入額;最後,要增加當期扣除,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將免稅收入作為了虧損額的減除項,可以對其進行提出,在對虧損進行籌劃時應當充分的利用到這一點。

  4.稅率的籌劃

  所謂對企業稅率的籌劃主要指的就是降低企業適用的稅率,因此在企業進行籌劃的過程中應當以新企業所得稅法的低稅率優惠為基礎,其中小型微利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的低稅率優惠是新企業所得稅法的低稅率優惠的主要內容,當企業的規模在小微企業標準的邊緣時,就要進行籌劃以保障能夠享受到小型微利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的稅收優惠。

  5.稅收優惠的籌劃

  在新企業所得稅中對於稅收優惠進行了變化,用以產業為主的優惠替代了原來的以地區性為主的優惠,這種優惠政策體現在了很多方面,例如:高科技企業的稅收優惠、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農林牧漁業專案的所得優惠、 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優惠、技術轉讓所得優惠、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優惠、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優惠、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抵扣稅收優惠等。因此企業應當在投資規劃的過程中充分的考慮相關的稅收政策是否適用於生產經營方向,通過創造相應的條件來對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合理的利用,使國家的稅收政策能夠達到鼓勵企業發展的效果,還可以節省稅收。

  二、新企業所得稅下企業稅收策劃的幾點建議

  1.應當防範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

  在我國對稅收籌劃的相關研究與實踐過程中,稅收籌劃過程中的大部分納稅人認為想要減輕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收益,只要依靠稅收籌劃就可以實現,根本沒有將稅收的風險考慮在內。事實上,和其他方式的財務決策一樣,稅收籌劃的收益和風險是同時存在的,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綜合的考慮主觀性風險、條件性風險、成本性風險和認定性風險來進行具體的籌劃。

  2.以規範化和法律化的行為來進行稅收籌劃

  想要減少風險和增加收益就必須要實現稅收籌劃行為的規範化和法律化,這有這樣才能使稅收的籌劃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才能夠支援稅收籌劃所提供的納稅方案和稅法立法精神,稅收籌劃的規範化和法律化是由稅收籌劃的性質和發展過程所決定的。在規範化和法律化的過程中,第一,應當建立認定稅收籌劃合法性的相關標準,可以以企業的管理為基礎向法律化進展,通過法律對籌劃和避稅進行明確和界定。第二。對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應當進行明確,作為籌劃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納稅人要對方案涉及到的法律問題負全部的法律責任,在提供方案的時候也要受到行業標準的約束,應當通過法律制裁那些違規和違法的行為。第三,應當加強稅收行業的規範化和法律化,對職業標準和監督機制進行規範和完善。

  3.對稅收籌劃的績效進行合理的界定和評價

  為了激勵籌劃者達到籌劃活動的最佳效果應當設定合理的評價標準,在設立相應的標準對稅收籌劃評價的過程中應當注意到以下幾點:首先,不僅自身績效的大小和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出稅收籌劃的意義,同時稅收籌劃還能夠推進市場法人主體總體財務目標的順利實現和維護。然後在計量稅收籌劃活動的外顯績效時,不應當僅僅的依靠其對財務目標的貢獻程度,還應該包括與之相關的各種損益因素,通過有效的調整來得出正確的結論。

  應當根據市場法人主體正常經營理財的內在秩序和稅收籌劃相對獨立的行為特徵兩個方面來對稅收籌劃活動進行組織和評價,能夠在市場法人主體利益最大化的財務目標中融入稅收籌劃活動。要有效的進行稅收籌劃,市場法人主體必須將稅收籌劃運作體系建立起來,這就要求了決策者的理財素質和行為規範必須要滿足要求。首先,決策者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夠對合法與非法的臨界點進行準確的把握。其次,對經濟發展的動向要能夠及時的洞察,在進行籌資和投資配置的過程中能夠對各種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進行控制。

  4.樹立相應的現代價值觀念

  現代價值觀念包括收益、成本和風險等,市場法人主體要以企業的長期利益目標為基礎,通過相應的籌資和投資活動來優化長期利益目標,通過合理的規劃來達到組織收益、成本、風險的最佳配比,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稅收籌劃利益最高的情況。因此要以高素質人才為基礎建立高效的稅務籌劃機制。

  三、總結

  總之,不僅僅是稅收籌劃人員進行新所得稅法下企業稅收籌劃工作,還需要各個方面和機構的密切配合,對稅收利益合理規劃的過程中要做到以下幾點:防範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以規範化和法律化的行為來進行稅收籌劃、對稅收籌劃的績效進行合理的界定和評價、提高決策者的素質和行為規劃來促進稅收籌劃工作以及樹立相應的現代價值觀念。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獲得更大的稅收利益。後續還應當對新所得稅法下企業稅收籌劃工作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