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安全規章制度
安全用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範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供大家學習借鑑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篇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後勤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裝置、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裝置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 、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後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使用者,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裝置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篇二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專職人員後勤人員或學校管理人員外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經常與供電部門聯絡,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各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及學校負責人,要對本班級、本辦公室、校園內的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凡是使用電器裝置的部門要在長時間不用或離校時切斷電源如計算機、飲水機、影印機等。
四、校內嚴禁使用電暖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等,避免出現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五、各用電部門在使用較大功率用電器功率大於1KW時,需向有關人員瞭解線路承載情況,以免發生意外;嚴禁線路、開關等超負荷執行、插排超負荷使用。
六、各用電部門如發現漏電、冒煙、打火等現象,要果斷採取斷電措施,並及時向有關人員彙報,以便及時處理。
七、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用電培訓,並教育師生用電安全的重要性,特別是教育學生按規定使用,不可玩弄電器設施。
八、學校應每天對全校的線路和電器裝置進行巡視檢查,並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對不規範使用電器現象要給予指出並糾正。在修理和安裝電器時,必須按安全規範操作。
九、學校應組織有關人員經常對電器、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在寒暑假應對全校電器、線路進行全面維護和檢修,並作好情況記錄。
十、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種電器,以防發生意外。
十一、教室內的照明、飲水機、電腦等應專人專管,其他人不能隨便開啟。放學後,應關閉所有用電器電源。
十二、各行政辦公室、教師辦公室、教室、走廊等場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裝節能型照明設施,減少照明裝置。走廊樓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裝置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十三、嚴禁使用破損,老化的用電器和插座及電線。
篇三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裝置、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裝置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裝置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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