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規章制度範文
為了切實加強店內部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樹立店面形象,門店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是門店規章條例,歡迎參閱。
門店規章制度篇1
第一條、個人儀表
一、所有人員服裝整齊清潔,儀態、微笑自然大方得體,做事彬彬有禮。
二、髮式要求:男員工必須短髮,頭髮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整潔,無頭屑。女員工短髮應經常清洗,梳理整齊,留海不蓋眉。長髮必須紮起。男女員工均不許誇張染髮。
三、工作服要求:清潔、合身熨燙,整潔無破損,工號牌須佩帶於上衣的左胸處。衣袖褲管不準捲起,不得穿高領內衣。男員工襯衣鈕釦必須齊全並扣好。佩帶項鍊或其他飾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體要求:常洗澡,無體味,保持牙齒清潔,口氣清新。男員工不得留鬍鬚,女員工必須化淡妝,口色以紅色為主,不許留手指甲,經常洗手,除佩戴結婚戒指、手錶外不許佩戴其他飾物。
第二條、工作服
1、公司按員工之工種發給其工作服,員工應在工作期間穿著,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員工應按規定更換服裝,保持制服整潔,如遇制服脫線應及時縫補,人為損壞須按價賠償。
第三條、考勤記錄:員工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上下班打卡確認簽到,進行考勤記錄,不得弄虛作假,託人或代人進行屬違反店規,將受嚴重處分。
第四條、私人財物:員工有責保管好自己財物,貴重物品不宜帶進店內,若有遺失,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第五條、拾遺:員工在店範圍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立即送交店方處理,統一保管及登記。
第六條、私人控訪及電話
1、員工不準在店營業場所內接待私人訪客。
2、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接打私人電話或玩手機,手機要開無聲。
第七條、所有員工的茶水杯要統一擺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後請整齊擺放在規定的位置。
處罰條例制度
第一條、處罰原則:
處罰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各級管理人員應以幫助下屬員工為出發點,給予員工改正錯誤的機會,主要以通過教育、提醒、批評的方式為主,處罰形式為輔的管理原則,使公司與員工獲得共同提升。
第二條、紀律執行程式: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員工手冊》及公司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工作,反之員工如有犯規行為,將視情輕重以紀律處分。
第三條、員工紀律規定:
一、甲類過失:10~50元
1、上班不打卡簽到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
3、工作期間未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工卡者;
4、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5、當班時不注意個人儀表、儀容;
6、不在指定區域、時間內用工作餐者;
7、不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流水現象者;
8、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9、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及其他衛生和行為;
10、當班時吃零食、看書、追逐嬉戲,交談與工作無關的事;
11、工作間隙時間內喝酒,在禁止吸菸處營業場所吸菸;
12、上班時未經批准接待來訪親友;
13、上班時未經批准接打私人電話;
14、上班期間在店內大聲喧譁者;
15、上班期間聊天、嬉戲、閱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16、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17、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未造成經濟損失的;
18、一個月內兩次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9、一個月內兩次下班時未關閉電腦、空調、電燈等用電設施者;
20、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1、衛生包乾區域打掃不認真、不達要求;
22、下班或非工作日無故逗留在店裡;
23、未經允許讓已離職人員進入門店工作區域者;
24、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二、乙類過失:50~100元
1、不按工作程式執行工作任務,情節輕微者;
2、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宣揚自身不良情緒者;
3、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4、因疏忽造成物料遺失,情節輕微者;
5、對下屬督導不嚴致使工作失誤,情節較重者;
6、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工作任務,情節較輕者;
7、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情節輕微者;
8、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檔案收拾整理者;
9、下班後未將食材收拾整理而造成損失者;
10、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裝置工具、浪費物料、食料者;
11、指定上課或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12、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4、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造成不良後果者;
15、因過失導致門店正常經營工作停止2小時以下者;
16、無故礦工半日以上3日以下者;
17、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18、偷吃門店或客人的食物及飲品。
19、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情節輕微者;
20、在店內售賣私人物品。
21、擅自撕毀,塗改門店通告及張貼欄。
22、惡意中傷同事及上司。
23、偽造騙取病假單,欺騙上司隱瞞事假理由。
24、故意損壞公司,客人及同事的財物。
25、向客人索取小費。
26、在緊急情況下不服從主管指派、不採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後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當導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傷者;
28、利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長途及聲訊電話者;
29、在當班時睡覺。
30、三次觸犯甲類過失。
3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三、丙類過失:100~500元
1、無故曠工3天以上含;
2、偷拿公司、客人、同事的財物。
3、不服從上級安排,經勸說、處罰仍無效。
4、上班時與人打架鬥毆。
5、塗改原始憑證,從中謀取財利。
6、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饋贈等;
7、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9、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屢次違反對抗上級主管指令者;
10、對同事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
11、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故意損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13、所管現金或財務嚴重短缺者;
14、嚴重違反各項安全制度或不遵守規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員工人身安全或裝置安全;
15、玩忽職守導致客人和門店的財產、聲譽受到嚴重損害。
16、聚眾鬧事或變相罷工。
17、工作期間,對同事進行性騷擾或其他騷擾者包括言語、肢體語言、行為等;
18、利用病休或其他休假另謀職業等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19、三次觸犯乙類過失者;
20、犯有其他嚴重錯誤。
四、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事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處分種類
一、口頭警告:凡員工首次犯甲類過失,將被口頭警告,如重犯甲類過失將被書面警告。
二、書面警告:同員工重犯甲類過失或首犯乙類過失,將被書面警告。
三、最後警告:嚴重書面警告發出一個月內,員工如超甲類或乙類過失將被最後警告。
四、辭退或開除:凡員工首犯丙類過失或受最後警告後,又犯甲類或乙類過失,公司可視情節嚴重程度提出辭退或開除之決定。
五、無薪停職:員工如嚴重違反公司規則,在處理過程中,可責令其無薪停職,停職期限一次超過14天,停職期滿前,應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條、處分罰款
凡員工因犯規被警告,將受經濟處罰如下:
1、口頭警告:罰款50元含以下
2、書面警告:罰款100元含以下
3、最後警告:罰款500元含以下
4、員工因自身過失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需由員工自行承擔賠償。公司損
失5000元以上含為重大經濟損失,屬公司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額度。
第六條、執行程式:
一、口頭警告:由店長或部門主管做開具罰款單,財務部扣薪,人事部備案;
二、書面警告/最後警告:由部門主管簽發警告書,人事部稽核,總經理批准警告歸入人個資料。
三、辭退或開除:品牌經理根據員工犯規證據,作出《違紀辭退、開除處分》報告,及人事部稽核後提出意見,及總經理審批。
門店規章制度篇2
本制度適用所有在包頭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營銷中心專賣店工作的員工,並對其進行管理約束。
第一條 工作時間管理
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在總部住宿的銷售人員按照出車時間準時上下班。
2.在總部以外的銷售人員按照各店規定的出勤時間上下班。貨車到店之前必須到店,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3.營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需外出必須經店長同意並上報區域經理批准方可離崗,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4.公休由區域經理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調休或換班,必須經區域經理批准。
5.店內簽到表不得代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著裝管理
1.公司要求銷售人員淡妝上崗,按公司要求統一著工裝,短袖工衣不得套長袖衣物,工作時間不得穿膝蓋以上五釐米的短褲或短裙。工褲和工鞋以黑色為主,店內最多留有一雙工鞋,並有盒子統一放置。
2.工帽、口罩佩戴整齊頭髮不許外露,上班前頭髮梳理整齊,工作場所不允許梳頭髮。不許留指甲,染指甲,戴戒指、戴誇張首飾。
3.工裝一天一洗,做到無汙漬、無褶皺;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店內衛生做到四無:無灰塵、無雜物、無汙漬、無異味;店外衛生做到無垃圾、無雜物;要求每週二進行大掃除。
第三條 衛生管理
專賣店每天最少進行兩次衛生清理,衛生專案包括櫃檯、櫥窗、電子秤、貨盤、毛巾、地面、衛生間、牆壁等,必須做到保持物件本色。
第四條 行為管理
1.工作時間禁止接打私人電話玩手機或看電子產品。
2.工作時間禁止會客,如有特殊情況需在櫃檯外,會客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營業區域或工作間,禁止員工帶孩子進入工作區域。中午或晚上沒有顧客時櫃檯前必須留2名工作人員特殊門店除外。
第五條 服務管理
1.要求工作人員具備良好的個人品德,能夠不斷提升個人的業務水平,具有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合作意識,聽從店長的工作安排;服從區域經理的調動。
2.工作人員要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堅持微笑服務,做到來有迎聲您好,需要點什麼或來點什麼等,不得直接發問要點什麼,去有送聲慢走、歡迎下次光臨等;唱收唱付,對銷售過程中顧客的問題進行耐心解答處理,不得與顧客發生口角或爭執。
第六條 財務管理
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財、物。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請示店長或區域經理,批准後方能使用。
第七條 銷售管理
1.店面賬目要清晰、完成、無誤。退貨單、贈送單需顧客簽字方為有效,特殊情況需兩名或兩名以上營業員簽字。否則該小票金額不能算入退貨或贈送金額。具體內容見《公司損耗制度》。
2.每售完一次貨物後要對貨物進行整理,保持盤內整齊,案板清潔。
3.員工在店內消費享有公司優惠待遇,禁止為自己或親朋稱貨收款,要由店長或其他店員代為稱貨收款,員工不可同時享有打折優惠和贈送,只能享有一項優惠。
4.公司所有資料均屬於公司機密,不得對任何公司以外的人洩露公司資料。
5.顧客物品或找零如有遺忘在店內,員工應妥善保管,等待顧客索取,不得將錢物藏匿佔為己有。
6.店面員工均有責任把好質量關,如發現質量問題不允許出售,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有書面反饋資訊。
7.按照公司規定時間閉店,貨車到店時間未到店內人員要控制閉店時間,閉店前貨物不得裝箱更不得拒絕售貨。
第八條 日常管理
1.各店店長每天要組織店員開例會並做記錄,單人店要有工作日誌,每月公司店長會交由銷售經理。
2.離職員工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一份,經公司同意方能離職。否則,扣除培訓費。如不申請擅自離崗,按自動離職處理,並接受公司相關處罰。
3.員工不得用店內無紡布袋裝私人物品,工裝只能用白袋,不得用印字袋。
第九條 附件
本制度由店長對店員進行監督管理,並執行。公司不定期巡查。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加以處罰,按比例連帶兩級且作為晉級和評星的依據,。如發生有損公司形象、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嚴厲處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營銷中心
包頭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營銷中心
門店規章制度篇3
第一節 儀容儀表
一衣著
1、男員工著工服,無工服者:著穿白襯衣、領帶、西服、黑色西褲、穿黑皮鞋;
2、女員工著工裝,無工服者:著白襯衣、黑色或深色西裙、套裙、西褲;穿皮質中式的鞋,鞋式不能過於破舊、誇張、休閒,並須注意保持整潔。女員工上班必須化淡妝化妝請到衛生間,以給人清潔健康、禮貌得體的印象;不宜使用香味濃烈的香水;不得塗顏色鮮豔的指甲油;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3、所有員工佩戴胸卡,一律不準穿著牛仔襯衫、T恤、運動鞋等休閒服或奇裝異服上班。
二頭髮
1、男性頭髮不能過長,要求:全不過眉,發不過耳,後不擦衣領,不準燙髮、不剃光頭、不蓄鬍須、鼻毛;
2、女性發型不能誇張,染髮顏色不能超過兩種顏色及不能鮮豔例如金、紅、白、藍、紫、橙、綠等顏色。
三飾物
1、男性除手錶、戒指以外,其他飾物一律不準佩帶;
2、女員工飾物不能誇張,不能過於鮮豔。
二、考 勤
一上班時間及休息時間
1、公司實行考勤簽到、簽退登記制度,員工上下班簽到退,並如實填寫到崗時間,不允許代簽。
2、門店上班時間:9:00—21:00,分為兩班制。
早班:9點——19點,
晚班:11點——21點
遲到超過半小時的員工算曠工一天。當月累計遲到5天或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30%基本工資。當天值班人員早上提前20分鐘開門即上班時間為8:40。
3、每月28日前各店制定好下月的值班表,報由文祕彙總,並張貼在牆上。門店員工休息應儘量安排在週一至週五。
4、工作期間未填寫《外勤登記表》,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回店不能提交有效《看房回執單》一律按缺勤處理。
員工每週一至週五可提前安排輪休,每人每週可輪休一天,各店長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二外出
1、員工因公外出,應提前在祕書處登記考勤。寫明外出時間、地點、事由、預計回公司時間等,外出歸來後在考勤表上登記實際歸來時間。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在早上9:00按時到公司報到者,須於頭天前聯絡店長獲得批准,店長接獲通知後於早上9:00以前進行登記,員工回公司後再行註明。下班時若不能回公司簽到或在外出登記無說明者,須於18:30前聯絡其店長獲得批准。不管任何原因,員工與有關店長未按時辦妥手續,員工均被視作遲到或無故曠工處理。
三、午、晚餐時間
中午12點——1點為午餐時間,下午5點——6點為晚餐時間,各店員工輪流就餐。除就餐時間外,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去外面吃飯,如確有特殊情況,可向店長申請。
四、請假事宜
員工要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有事必須提前1天請假,特殊情況最遲提前2小時
向主管提出請假申請,經主管同意方可;否則視做曠工處理。
三、工作任務
1、每人每天錄入SIS內真實房源至少3條,錄入其他埠365、安居客等,至少20條,重新整理5次。店長監督員工按規定執行。各店長每天下班前查詢錄入及重新整理情況,未按規定錄入或重新整理的員工按5元/條進行罰款。公司管理層會隨時抽查錄入及重新整理情況。如發現行政助理有包庇行為,重處。
2、每人每週找盤源3個,客源6個,看房4次,月收鑰匙3把;按週考核,未完成者由店長自行處罰。
3、基本任務:每週帶客戶看房至少3次,按月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每週統計一次;
4、月追蹤出售房源10套,買方客戶6組;按月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每週統計一次;
5、每週統計資料各店長保留一份,並上交給區域經理及運營總監各備案一份。
四、員工工作守則
1、遵守紀律,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準擅自離崗。
2、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員工應將工作牌保管好,凡上班時間不佩戴工作證的,一經發現,一次性罰款5元;工作證損壞的,如內容、繩子、卡套,必須以舊換新;工作證遺失的,一次性罰款50元;離職員工:需交還工作證。如不交還工作證,扣除應發工資。
3、上班時間內,員工的行動電話必須開通,如發現不開通者,罰款5元。
4、上班時間內,不準在辦公室內喧譁、嘻戲、聊天、唱歌、聽錄音機、打電腦遊戲、吃零食如需討論工作,請到會議室。不準利用工作時間幹私活、閱讀與工作無關的報紙、雜誌等書刊。
5、任何時間,都不允許在辦公室內下棋、打牌、喝酒。如有發現,按情節嚴重性處罰。
6、不得在辦公室記憶體放過量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遺失責任自負,公司保密檔案和資料不準攜帶回家。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原則上不得會見親友。特殊情況,經分店店長批准後,可在洽談區域會客室會面。
8、愛護公司的各種裝置、設施、辦公傢俱、文具等,降低消耗。
9、不允許利用工作、業務上的方便,收受不正當的財物和回扣。
10、接聽電話規定:
1 打電話時要控制聲量,以免影響其他人員的工作。
2 電話應在響鈴一聲後立即接聽,不得超過三響。
3 接電話時,首先的問候語“喂,您好,21世紀不動產 ,某某某為您服務!”
4 電話結束,在對方結束通話電話後,自己再結束通話電話。
5 嚴禁使用電話聊天,絕對禁止任何對通話者的不禮貌語言行為。若有通話者出言不遜
時才允許結束通話電話。
6 不允許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撥打聲訊服務電話。
11、所有初級員工在培訓考核期內離職,屬自動離職,不予發放工資。有出單,按公司提成比例發工資,下月發薪當天到公司領取提成。
五、保密制度
由於競爭的存在以及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於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離職後,員工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務必保管好持有的公司涉密檔案。
2、公司的一切資料、檔案、文案等皆屬於保密範圍,各員工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違者公司按合同追究法律責任。
3、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貪汙、盜用、挪用公司的財產包括現金、物品等,未經許可不得將公司資料等挪作他用,違者罰款者立即辭退。
4、公共財產的遺失和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5、各店店長應管理好本店的人員及事務的保密工作,並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6、未經授權或批准,員工不得對外提供有機密的公司檔案或其它未公開的經濟狀況,財務資料等。
7、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作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8、發現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六、違紀處理
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每位員工的基本職責,對於違紀的員工,公司將根據情況給予不同的處理。
1、曠工處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一次處理,每曠工一次,上報公司扣發當月3日工資。
1 工作時間外出與“外出登記”內容不符者。
2 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者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3 未按規定手續請假或者雖提出申請未獲批准而不到崗者。
4 擅自放長假無故不到崗者。
5 公司規定的其它違紀行為。
代打考勤者按照公司特別規定處理。
一個月內曠工達5次者,上報公司予以解僱,連續曠工2天者,視為員工自動離職。
2、一般違紀處理
有下列違紀行為之一者,片區內除對其進行公開批評警告外,還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20-50元:
1 上班時著裝及儀表不符合規定,不按規定佩戴公司工作牌;
2 工作散慢,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睡覺、打牌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 上班時間收聽廣播、錄音、電視或與工作無關的新聞書報;
4 工作時間內在禁菸區抽菸,隨地吐痰、亂扔菸頭及雜物;
5 工作時間內飲酒,或上班時帶醉態的;
6 不講文明禮貌,舉止粗魯,經常講粗話、髒話,影響公司形象;
7 上班時未經允許私自撥打公司長途電話;
8 由於疏忽大意使公司或其它員工的財產丟失或損壞;
9 搬弄是非,在員工間作不屬實的惡語傳聞,影響員工間團結;
10 沒有按時完成上級領導所安排的工作。
3、 嚴重違紀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上報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發30%——100%工資或給予降薪或解聘處理:
1 工作態度不積極,一月內嚴重遲到、早退5次或擅離工作崗位;
2 多次發生一般違紀行為;
3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以上;
4 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5 擅自向外界提供公司財務或業務資料及違反保密制度的相關規定;
6 員工之間惡性爭搶客戶,造成不良影響;
7 使用骯髒或汙辱性語言攻擊中傷員工或他人,在公司內毆鬥;
8 因工作失誤失職造成重大物資、財產浪費或損失。
4、上報公司即時除名處理
凡犯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上報公司將給予即時除名處理,並扣發當月工資和佣金,追償公司所受損失。
1 走私單;
2 有欺騙公司行為;
3 貪汙、盜竊公、私財物;
4 道德敗壞,參與淫穢或不道德行為;
5 利用上班時間在外從事其他兼職工作;
6 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不正當的財物或回扣,損害公司利益;
7 工作時聚眾鬧事,煽動他人消極怠工,使公司聲譽和經濟效益受到損害;
8 使用毒品、麻醉劑、興奮劑或攜帶、私藏違禁品槍支、凶器、毒品等;
9 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公、檢、法機關追查。
5、違紀處理程式
1 如員工有一般違紀行為發生時,任何人可向區經理或總監反映,經核實後,與違紀
員工的部門負責人進行協商並作出“違紀處理決定”。
2 如員工被發現有嚴重違紀或有被即時開除行為發生時,應按下列程式進行: a 分店店長必須進行徹底調查,將真實情況書面向片區經理反映。
由片區經理上報公司總監,總監直接作出最後處理決定。
c“違紀處理決定”將釋出在公司新聞公告裡面。
七、跟進制度
1、跟進人必須詳細寫出具體跟進內容
2、跟進內容必須真實有效
3、跟進內容不寫垃圾資訊
4、跟進欄內填寫真實有效的電話號碼
5、根據跟進內容及時更改狀態及歸檔資訊
6、有效跟進內容包括以下幾種:
A、真實價格變動資訊
B、最新盤客源變動資訊
C、之前錄入房友未完善資訊
D、成交後的具體資訊
八、門店店祕管理制度
1外勤登記、鑰匙登記和管理、合同等檔案由店祕統一管理,填寫完應及時放回原位,合同在領取後必須在24之內歸還,如有遺失必須登報掛失。費用由責任員工自行擔負。
2店祕應做好考勤制度,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前通過郵件發給片區經理、運營總監及人事資源部備份。
3做好業績彙總工作,每週五下班前及每月最後一天上午向片區經理和運營總監提交業績彙總報表備份。
4門店收取佣金必須第一時間交給店祕,再由店祕在收款當日將佣金交由總部財務人員或存入公司賬號。
5每月5號之前將店內所有員工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提成,罰款。彙總計算交由店祕管理部門。
九、門店內外衛生制度
1任何員工都有責任保持店內外整潔,地上雜物應及時撿起放進垃圾桶。地面保持乾燥、乾淨。桌面、座椅保持乾淨,無灰塵、無水印。辦公桌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檔案、筆、本等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桌子上亂寫亂畫。辦公椅和客戶接待椅,電腦要擺放整齊劃一。
2門店內衛生應每天早晚打掃一次,早上由早班人員打掃,包括:掃地、拖地、擦桌子、擦房源展板等。晚上由晚班值班人員離店前打掃。由店長負責檢查。
3門店門前2米內應保持乾淨,地上沒有菸頭,廢棄物。店內員工一律不準在門店前吸菸,如吸菸應離開門前至少8米距離。不準長時間在門口逗留。
4自行車及電動車不得擺放在大門門口及兩側,不得在房源張貼櫥窗前擺放,電動車充電原則上把電瓶拆卸在店內充電,或擺放在上述以外的地方用接線板充電,充好電後要及時把接線板收回店內。
5櫥窗玻璃及背景牆,水牌,雜誌架等,每週至少擦拭兩次,做到無汙垢,無水印,無灰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