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美食城員工守則
員上守則作為企業內部約束員工行為的基本規則,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範文1
第一部分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准假許可權: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範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範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印表機碳粉、墨盒、資料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複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裝置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採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列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公司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員工手冊》。
第四條。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行李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員工離職市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後方可離職。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床上用品等清洗乾淨交回庫房。
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嚴禁在食堂內吸菸。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譁,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衛生清理不乾淨,將處20元罰款。
員工洗浴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淋浴時間為每週三,在康樂部淋浴室進行。
第二條。洗澡的具體時間根據營業的時間詳細通知。
第三條。員工洗澡時自帶浴品。
第四條。員工洗浴結束後共同將浴室衛生清理乾淨。
八、關於對講機的使用規定
第一條。對講機作為酒店辦公用通訊工具,只限在工作場所使用
第二條。對講機只允許在接待服務過程中使用,不能做為個人聯絡使用
第三條。使用對講機時必須用耳機,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條。對講機必須妥善保管,保證使用通暢
第五條。在工作交接時,必須將對講機、耳機上交庫房。
第六條。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對講機破損或丟失,由使用人按價賠償。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財務管理,有效控制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節約成本。
一、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會計稽核,交孫總經理批准簽字後,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費用發生後,持報銷票據到財務報帳。
第三條。報銷票據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需將多張單據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並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並附審批人孫總的簽名。
第六條。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稽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後方可付款,並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著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採用借貸記帳法。
第二條。會計年度採用歷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帳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
第四條。會計科目執行國家制定的行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五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入庫單、出庫單、旅費報銷單、費用支出證明單、請購單、收款收據、借款單等。
2 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係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3 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
第六條。會計報表,依財政、稅務部門和集團總公司財務部的要求及時填制申報。
三、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營業成本的計算應根據每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材料、物料、購進時的包裝費、運雜費、稅金等應在該原料、物料的進價中加計成本。
第二條。餐廳的食品原料中,還應把加工和製造的各種食品產品時預計出現的損耗量之價值加入產品成本中。
第三條。對運動場所購進準備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運雜費和包裝費均應在費用專案列支,不得攤入成本。
第四條。客房部裝置的損耗,客用零備品消耗等應做為直接成本。
第五條。車輛折舊、燃油耗用、養路費、過橋費可作為成本核算。
第六條。各業務部門在經營活動中所耗用的水點氣、熱能以及員工的工資、福利費應做為營業費用處理。
四、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集團財務及銀行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取。超過現額部分當天存入銀行,除規定範圍的特殊情況下支出以外,不得在業務收入的現金中坐支。
第二條。現金支付範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和規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規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准,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後,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批准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佔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佔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即經營總額與同期庫存的比例按2比1的規定。
第八條。超儲物資、商品除經批准做為特殊儲備者外,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佔用資金。
第九條。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集團財務和公司總經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資金週轉,擴大經營,減少流動資金的佔用。
五、收取支票管理辦法
第一條。檢查轉帳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財務章,是否有開戶銀行名稱、簽發單位及磁碼,不得有摺痕。
第二條。背面寫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第三條。支票有效期為十天。
第四條。最低起點為100元。
六、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章遵循,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範圍
一存貨盤點:係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係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
三財產盤點:係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
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後結帳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條。盤點方式、時間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各管理部門、採購員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行全面總清點一次,時間為:年中盤點時間是6月30日、31日;年終盤點時間是12月30日、31日。
2、財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盤點。
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任命、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上報總經理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和實施。
三盤點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四監盤人:由總經理派人擔任。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六協盤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相同。
第五條。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於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專案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用於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現金、有價證券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產帳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並將有關單據如:入庫單、領料單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第六條。盤點實施要求
1、要求主盤人、盤點人、協點人等嚴格按照盤點程式進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盤點時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盤點結束時,要求盤點小組各成員均按職責劃分簽名確認。
4、盤點結束後,由財務部將盤點情況進行總結,上報總經理,特殊情況要著重指出,盤點結果進行存檔。
5、根據盤點情況,對盤虧盤盈等情況做出處理決定,並存檔。
七、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出庫時間定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點至五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辦理出庫必須由總經理在內部直撥單或出庫單上簽字方可出庫。
第三條。內部直撥單用於營業、生產用週轉物品、消耗品;而出庫單用於後勤部門工程、保安、辦公室、配送領用物品。
第四條。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並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純淨水生產原料要直撥入廚房和生產部,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五條。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後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六條。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與辦理入庫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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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瞭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資訊,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於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採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佔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佔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後簽字確定。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佔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並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係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佔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並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於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於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七、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具有調薪資格者為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於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八、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5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採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九、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後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一、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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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主動向賓客提供問候服務的,每次扣5元;如能得到賓客書面表揚的,獎勵10元。
2、當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20元。
3、夜班期間打瞌睡,睡覺的,每次扣10-20元。
4、當班期間看報紙,聊天等從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10元
5、當班期間休息時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後除外,每次扣5-10元。
6、當班期間在酒店公共區域抽菸的,每次扣5元,並警告。
7、沒有按時控制空調,燈光,背景音樂等,三次以上扣10元。
8、沒有給進出車輛發放停車證的特殊情況除外,每次扣5元。
9、停車證和停車場車輛有差異的,每次扣5元。
10、寄存行李沒有客人簽名的,每次扣10元。
11、沒有在當班期間按時按路線巡樓的,每次扣5元。
12、索要客人小費的,每次扣小費額的兩倍,並警告處分。
13、雨傘等需要交接物品數目核實缺少時,按原價賠償。
14、前臺已提前通知叫車,但保安沒有按時叫的特殊情況除外,每次扣5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另行處理。
15、對機房等重要場所沒有定時安全檢查,造成嚴重後果的另行處理。
16、住宿的員工應遵守宿舍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維護宿舍衛生,對破壞宿舍衛生環境及秩序的視情況進行警告或罰款。
17、員工內部未經允許私自換班,頂班的,每次扣10元。
18、每週培訓,例會未出席者請假得批准者除外,每次扣10元。
19、因服務質量問題而造成客人投訴的,將扣20--50的績效獎,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扣50--100的績效獎。
20、每次業務知識考試不合格的員工,每次扣30元,連續3次不合格的,將作辭退處理。
21、每個月月底評選一名優秀員工,獎勵100—200元。注:扣除的錢作為保安部活動經費用於獎勵工作表現較好的員工或組織活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