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車間員工守則

  為保證食品生產安全,保證食品消費者的健康,食品車間應如何制定員工行為守則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1、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

  2、 應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不得無故曠工。工作時間內不許閒談作樂,不許吵嘴打鬧,不許串崗位和離崗,不許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3、 服從生產工作安排、調動、努力鑽研生產技術,提高自身素質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4、 請病假、事假要有正當的理由,並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二天以下由生產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經理審批。來不及自辦手續的要託人代辦或打電話請假,並於上班後補辦手續,批准後方能生效。否則違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款10元。

  5、 工作時間內,因事或因看病要離開崗位的,要向生產主管請假同意後方能離開,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一次扣款5元。

  6、 不得帶任何食品雜物入車間,不得在車間吃食物,不準在車間亂丟雜物及隨地吐痰,違反本條例之一者扣款5元,嚴重者開除。

  7、 進入規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間一定要穿工作服,違者扣款5元,嚴禁攜帶手錶、首飾等個人物品進入生產區、接觸產品的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或塗指甲油。

  8、 防蠅、防蟲紗窗不得隨意開啟,發免影響生產環境衛生。

  9、 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私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違者則按物品價值的十倍罰款,重則開除。

  10、 運送產品,物資要小心輕放,不得亂掉重摔。造成損壞的由違紀者負全部責任包括搬運工。

  11、 吸菸要到後邊的吸菸區。

  食品廠庫房管理規章制度

  一、總則:

  1. 制定目的:

  1.1 使各類物料之供應達到適時、適地、適量,使產品製造得以順暢進行而無斷料、大量滯積、虛佔倉儲空間等情形。

  1.2 使倉管作業規範化、制度化。

  2. 適用範圍

  2.1 適用於玩具倉庫、開發工程科布料倉庫、生產原輔料、零配件含包裝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倉管作業。包括倉庫規劃、收料作業、儲存、領發料作業、退料、呆滯廢料處理、盤點等作業。

  3. 管理單位:

  3.1 倉管部門負責本規定之制訂、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3.2 總經理負責本規定的制訂、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二、內容:

  4. 倉庫管理職責:

  4.1 倉管部門負責:原料、輔料、零星物料、成品、外發半成品之倉儲管理。

  4.2 工廠各科車間、採購、品管、PMC等部門負責在同倉管部門進行配合作業時執行本辦法之相關規定。

  4.3 各科車間負責已領物料的儲存、保管及區域規範,PMC部門負責其稽核及稽核。

  5. 倉管原則

  5.1 所有物料、產品均需經品管判定合格後特採除外方可入庫,其狀態標識卡需附於顯著位置。

  5.2 做好倉儲的區、儲位規劃。所有物料、產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於地上特殊包裝者除外,均應按庫區、儲位配置存放,同一種類、或同一批量應以集中放置為原則,物料疊放時要上輕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於2.5M。

  5.3 物料以先進先出為管理原則,先入庫者優先發放。對有保質期限制的物料,應採取進庫日期和有效終止日期登入管理,嚴格要求先進先出。

  5.4 物料進出一律憑單作業,只要物料異動發生,即登入物料卡,手工帳和異動計算機帳務,確保料卡帳一致。

  6. 倉儲安全管理

  6.1倉庫應在溫度、溼度等方面滿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備防火爆、防盜、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設施,以保證物料的品質。對危險品應予以隔離儲放。

  6.2倉庫嚴禁煙火,不得帶入火種火柴、打火機等。

  6.3倉庫物料應疊放整齊,保證通道暢通。倉庫管理人員下班時,應巡視倉庫並關閉門窗、電源。發現安全設施損壞時要立即報告,並記錄在檢查表上,採取緊急措施。

   違反上述規定者未造成損失時記大過處分,造成損失時予以開除處分並追索其賠償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 人員管制

  7.1倉庫重地,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對確因公需進入倉庫的,應遵從倉庫管理人員的指揮,倉庫管理人員應予以監督、要求。

  7.2 倉庫管理人員應明確各自管理區域,不得擅離職守。

  7.3倉庫管理人員應建立代理制度,並適當進行輪調以熟悉各類物料及其儲位。

  7.4倉庫管理人員異動時,應由倉庫主管監督對其所經管物料進行全面盤點交接,無誤後方可正式異動。

  7.5違反上述規定者未造成損失時記大過處分,造成損失時予以開除處分並追索其賠償或追交司法機關處理。

  8. 物料管制

  8.1 嚴格倉儲內部管制,保證料卡帳一致,為PMC等部門提供正確的庫存資訊。

  8.2 對於常用物料必須由PMC主導與倉管、採購、生產等單位協商擬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標準,呈請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實施,以保證安全庫存量,後續應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調整。

  8.3 A、B、C分類管理

  8.3.1 ABC庫存分類法。A、B、C庫存分類法按物料的單價、物料獲得的難易程度以及生產需求性是否緊迫、數量大小來劃分,以將最大的精力用於對公司可能產生最大影響的少數種類的物料上。具體分類﹕

  A類﹕所有按“標準單價×年度需求量”從大到小排序的累計金額70%前面的物料。

  B類﹕除A、C以外,均為B類物料。

  C類﹕按“標準單價×年度需求量”從大到小排列的90%後面的物料。

  8.3.2 A、B、C分類由PMC主導與開發工程科、資材等部門共同確定。一般情況下每年底結合年度預算資料一次設定,也可以由PMC單位通過計算機系統逐一的維護。

  8.3.3 倉管單位應定期對ABC類物料進行盤點,同時通過計算機系統維護。

  8.3.4 ABC盤點容差值﹕A類﹕0.1%﹔B類﹕0.4%﹔C類﹕1 %。容差值是指允許誤差量與實際在庫量的百分比值。

  8.4 時效管制與呆滯廢料處理

  8.4.1 對有保質期要求的進庫物料必需張貼時效管制色標,色標分類﹕紅色有效期為6個月,綠色有效期為12月,白色有效期為24月,於色標上註明進庫時間以示區分,並列明細管制。

  8.4.2 除特定註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個月有效期限。

  8.4.3 倉管人員對過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貨前應聯絡品管人員進行重新檢驗,作出處理。

  8.4.3.1檢驗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庫存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依呆滯料處理。

  8.4.3.2 檢驗不合格者依呆滯料處理,或由PMC單位安排生產部門進行重檢。

  8.4.4 對於三個月以上沒有任何批量出庫異動者指計劃內領料作業,盤點異動、樣板領用等除外,超過12個月不用的機器裝置工裝夾具,視為呆滯料,倉管單位應每月反饋呆滯料資訊並積極追蹤處理。

  8.4.5 廢料是指製造加工過程中所遺留下來或是被用壞的殘物,廢料一律由使用單位開立“報廢單”,由相關部門判定再交由負責部門稽核後方可報廢。

  a. 公司自用

  定期將呆、廢料清單給各部門或傳閱,決定是否能在公司內部使用。

  b. 退還供貨商

  呆、滯料以新品或廢品方式退還供貨商,以有利價格和供貨商協商。

  c. 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廢品可以賣給其它公司就它的現有狀況加以利用,此種方法往往能得到較高價格。

  d. 售予中間商

  中間商是指從事呆、廢料的收集、分類及加工的專業性中間商,當物料為不能使用的廢品,且數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這些中間商被利用作為處理廢品的途徑。

  8.4.7 價格協議

  8.4.7.1 浮動價格協議:呆、廢品的價格是隨呆、廢品處理時市場行情而定,銷售條款所涵蓋的期限由一個月到一年不等;

  8.4.7.2 固定價格協議:買、賣雙方談妥的確定價格,中間商定期提貨;

  8.4.7.3 臨時議價等。

  8.4.8 程式

  8.4.8.1 正常情況下,各單位每月定期填報“呆、廢料處理清單”,向相應的負責部門申報,將物料清楚地分類、標示;

  8.4.8.2 負責部門填寫“呆、廢料處理申請單”申報處理,確定最終處理意見,並指定負責人及檢查人。

  9. 倉儲規劃與物料卡管理

  9.1 倉管應規劃及懸掛儲位標示圖與各類警示牌如嚴禁煙火等。

  9.2 倉管員應根據材料之特性、體積、數量、時間、包裝方式、搬運工具及路線等,規劃適當之儲存空間儲位。

  9.3 物料儲存以一位一料一卡為原則,如儲位不足時,可將下述各項合併存放於同一儲位:

  a. 存取頻率低者

  b. 數量極少者

  c. 容易分辯者

  成品倉儲以客戶別為原則同一客戶成品存放在相同區域

  9.4 各項物料需確實存放於規定之儲位,如儲位不足存放時,倉管員應規劃暫時存放區,待儲位充足時,隨時整理至指定儲位。

  9.5 物料卡設定

  9.5.1 每種物料都必須設定其相應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詳細說明物料之料號、品名、規格、型號、客戶和儲位。

  9.5.2 所有物料卡之表頭含料號、品名、規格 資料。

  9.6 物料卡擺放

  9.6.1 有序﹕物料卡按料號的大小順序排列。

  9.6.2 就近﹕倉庫各區根據物料的存放位置,將物料卡擺放在離物料最近處。

  9.6.3 異動:每日將有異動的物料卡單獨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於每日核對異動狀況。

  9.7 物料卡記帳、存檔

  9.7.1 物料進出庫區動作一經發生必須在10分鐘內登記好物料卡後,每日下班前將相關單據錄入計算機帳。

  9.7.2 登記物料卡時,需註明進出庫動作的日期、進庫或出庫數量,及時結出餘數,並註明原始憑證號碼。發現料卡差異時,應即查明不符原因並提出處理對策獲核准後方可下班。

  9.7.3登記物料卡時,不能越行填寫,字跡需清楚、端正且不得塗改、不得用紅筆填寫。若意外填錯,塗改須經權責主管簽章核准。

  9.7.4 物料卡用完之後,必須按庫區、年份、流水號順序進行存檔。物料卡的存檔年限為一年,過期物料卡由財務部門作廢銷燬。

  10. 迴圈盤點

  10.1 物料管理員每日必須對發料異動後的餘數作計算機帳、實物帳物料卡、手工帳盤點與核對,確保異動及時入帳,料帳準確,盤點無誤時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 財務部門每月組織全公司倉管單位進行一次迴圈盤點抽盤,倉管單位必須全力配合。同時對盤點差異部分要找出原因,進行盤盈盤虧處理。

  10.3 盤盈、盤虧之處理

  10.3.1盤盈、盤虧數額,各倉庫管理員必須填報原因,層呈後送副總經理核准, 憑單異動物料卡和計算機帳目。

  10.3.2盤點結果查核﹕盤點表錄入後須當天送財務部門,對於盤虧額在容差範圍之外或金額數量絕對值較大的,倉管單位須附上原因說明呈報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責任。

  11. 定期盤點

  11.1 公司依財務作業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應進行全公司範圍的財產盤點。

  11.2 定期盤點由財務部門組織,分為初盤、覆盤及抽盤三個階段,其中初盤、覆盤由各物料含現場使用物料、在製品、成品管理部門內部進行,抽盤由行政科、財務部門等抽盤人員進行同時配合外部會計師驗盤。

  11.3 定期盤點具體方案由財務部門於盤點實施前二週做出並下達,資訊部門提供計算機協助。

  12. 接收、發放及退料作業進出庫管制

  12.1 原輔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業

  12.1.1 接供貨商來料,倉管員依“物料需求表”“訂購單”或“外發加工合同”和交貨單供貨商送貨單、實物核對無誤後,清點數量,並在交貨單供貨商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暫收依據。將物料置放於待檢區,填寫“檢查通知單”,通知檢驗人員做進料接收檢驗。

  12.1.2 進料接收檢驗按《進料檢驗程式》進行。詳見附件

  12.1.3 來料檢驗完成後

  1 檢驗人員依檢驗結果填寫“物料檢查報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門存底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為倉管聯、採購聯、PMC聯送往倉管辦理入庫實收作業。

  2 倉管對允收物料或選別及特採物料辦理入庫。

  a.依實際入庫物料的型號/規格、數量等填具實際入庫數量,倉管員在“進貨單”一式四份上籤章確認,一份倉管存根,其餘三份送採購稽核,採購留底一份,其餘分發一份給供貨商作為接收的依據,一份送財務部門作為付款稽核憑據,倉管員將接收物料按物料類別放置指定位置。

  b. 依“進貨單” 填具“物料卡”及登帳。

  c. 對有儲存期限要求的物料,於“物料卡”上標識,留意存放日期。

  d. 按供貨商、進料日期,對物料給予進料批號的編號,並在“物料卡”上標識,以作為追溯線索。

  e. 對選別及特採物料應予標識,並在“物料卡”上登入備註。

  3倉管對經檢驗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進料檢驗人員予以標識、隔離,並反饋採購部門及時處理。

  12.2原輔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發放作業。

  12.2.1倉管員依據生管發放的“領料單”以及“外發物料明細表”備料,備料時要複查物料是否齊備有異常時立即向PMC反饋。對領用部門的計劃生產用量依“領料單”、“外發物料明細表”發放物料,不得多發,填寫實發數量並簽章。零星物料憑經領用單位許可權主管核准的“領料單”申請領料。

  12.2.2倉管依據總經理簽章核准的“超耗申請單” 及“超耗領料通知單”上的請補碼量發放申補物料。

  12.2.3倉管對原輔料、零配件發放,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執行。

  12.2.4倉管依據“外發加工合同”和“外發物料明細表”,發放委外加工品,由領料者點數驗收,發放者、領料者簽章確認。

  12.2.5倉管發放作業時:

  A.依據“外發物料明細表”、“超耗申請單”,填具“物料卡”,並登帳。

  B.對進料批號、制令單號及選別及特採的物料,必要時應在 “外發物料明細表”上標示另加備註。

  12.2.6 對多餘物料或使用中發現的不良物料,依據有車間主管簽章確認、不良退料應有品管部門確認的“退料單”辦理退料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二聯倉庫,三聯PMC。

  A.不良物料,予以標識、隔離、及時處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單”登帳。

  12.3 物料、成品接收作業

  12.3.1 倉管依據有成品檢驗人員簽章確認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庫單”辦理入庫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二聯倉庫,三聯PMC。

  A.核對型號、數量等無誤後,填寫實際入庫數,倉管員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庫單”上籤章確認。

  B.將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齊。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庫單”登帳。

  12.3.2 倉管對必需退庫的成品,依據有總經理核准簽單章確認的“退料單”辦理退庫。

  A.先予以標識、隔離,通知成品檢驗人員檢驗確認品質狀態,體現於“退料單”。

  B.合格成品,核對型號、數量,填寫實際退庫數,在“退料單”簽章確認,將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齊。

  C.依“退料單”登帳。

  D.不合格品核對型號、數量,填寫實際退貨數,在“退料單”簽章確認,配合成品檢驗人員予以標識、隔離,及時處置。

  12.4 物料、成品出庫作業

  12.4.1倉管依據生管開具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核准簽章確認的“出貨通知單”辦理出庫。

  A.依業務部開具的“銷售出庫單” 送貨單核對型號、數量等無誤,出貨者、倉管員在“銷售出庫單” 送貨單上籤章確認。

  B.依“銷售出庫單” 送貨單登帳。

  12.4.2倉管必須隔日向PMC、採購、財務呈報庫存情況,以“庫存表”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