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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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關於管理制度範文的相關材料,希望對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幫助。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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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訊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訊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訊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 範文網 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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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範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範圍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採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並用“工作日誌”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採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採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後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並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後宣佈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於新進員工,先採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後,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後的可於次日推遲上班,並經主管同意後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後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後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於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後,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後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准。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並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許可權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准,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准,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准,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准。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准。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准。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准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