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彙編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做好考勤管理,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帶來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 每週公休日2天。

  2. 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2日;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 考勤範圍

  第六條 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 考勤設定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 調休。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週六、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 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並經行政部門稽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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