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量刑細則

  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手機的,歡迎閱讀!

  :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按情節嚴重程度量刑分別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哪些情形按危險駕駛罪量刑

  1、酒後、吸食***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按危險駕駛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危險駕駛罪量刑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現行“刑法”上沒有危險駕駛這個罪名,只有交通肇事罪,量刑按情節分別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