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銀行論文範文
近年來,網上銀行業務在全球蓬勃發展。在美國、歐洲國家,網上銀行已經成為在人們金融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金融形式,發揮著傳統銀行不可替代的作用。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我國網上銀行監管
【摘要】
電子商務的發展給銀行業帶來了機遇,其全新的服務模式突破了傳統銀行的經營和服務模式。但目前,我國網上銀行存在諸多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國網上銀行向更高層次的發展。分析了我國網上銀行監管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我國網上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網上銀行;監管;法律制度
一、我國網上銀行監管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施行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2004年,全國人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銀監會頒佈實施了《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和《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機構業務資格認定工作規程》等三部條例;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又頒佈了《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2009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七***將利用網際網路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竊取資料的行為納入到刑法的打擊範圍。其中,《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專門為規制網路銀行等電子銀行業務及其風險而制定的行政規章,它適用於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管機構批准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各類銀行機構通過網際網路提供的金融服務,為我國網路銀行業務及其風險的監管確立了具體的法律依據。但我國網上銀行的監督法律制度還不完善,網上銀行監督法律制度存在以下問題:
1、監管主體不明確
網上銀行的發展,使銀行產品進一步綜合化,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信託業之間的交叉程度加強,邊界更加模糊,以往按業務標準將金融業劃分為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而且各監管部門自成系統,各司其職,監管思路、重點和方法等各不同。同時,由於各個部門自身利益的存在,各部門之間協調難度大,溝通不足、資訊難以共享,面對全能化的網上銀行,勢必造成監管重複和監管真空,加大被監管者和公眾的交易成本。
2、網上銀行的退出機制不完善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商業銀行,必須經過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商業銀行法》規定了嚴格的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的條件。但是,網上銀行處在日益紛繁複雜的金融環境中,當然也同樣受到優勝劣汰規律的制約,一旦其不符合經營條件的,也應當適時退出。如何減少其在退出時造成的負面影響,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我國目前缺乏這方面的制度。
3、缺乏對客戶利益的維護
沒有規定客戶在網路銀行業務中享有的權利,沒有提出客戶權利實現的途徑以及客戶利益受到損害時的救濟方式。網路銀行採用協議方式規定銀行和客戶之間的權利義務,出現爭端時責任的認定難以解決,客戶權利受侵犯的事件屢有發生。
二、完善我國網路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的構想
1、完善我國網上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的立法體系
《商業銀行法》是調整商業銀行的市場準入、存續、市場退出、業務活動的法律規範,在很多方面無疑對調整網上銀行具有現實的意義。但是,由於網上銀行的獨特特徵,必然會有很多社會關係是《商業銀行法》無法調整的,並且網上銀行的發展速度很快,不斷創新金融衍生產品,現有的《商業銀行法》也無法進行調整。因此筆者也認為可以制定《網上銀行法》來做出更適應網上銀行特點的一些具體規定。
2、建立統一監管主體
2004年6月28日,中國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建立了“監管聯席會議機制”,這樣有可能避免因資訊不溝通而造成的監管真空和監管重複,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機構間的協調配合,提高監管效率。這一措施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暫時緩解了我國網上銀行分業監管與混業經營的矛盾,但是卻無法從根本上化解這一矛盾。從世界範圍來看,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也都經歷了從統一監管向分業監管再向統一監管演變的歷程。我國也可以採取借鑑,由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共同組成金融監管委員會,由金融監管委員會對包括網上銀行在內的金融業統一進行監管,消除現階段由於混業經營與分業監管所產生的監管真空和監管重複,實現精簡監管機構、監管資訊共享、提高監管效率的目的。
3、完善網路銀行的市場準入法律制度
嚴格的市場準入監管法律制度能夠保證進入網路銀行市場的主體具有為客戶提供安全服務的能力,本文認為市場準入制度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良好的銀行技術設施條件、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交易操作規程。在我國網路銀行發展總體水平較低、抗風險能力較差,監管機構對網路銀行監管仍缺乏相關監管能力和實踐經驗,監管法律體系還不完備,信用制度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因此嚴格的市場準入有利於將素質較差、可能危害存款人利益和金融安全的金融機構拒之門外,有效的防範金融風險,還有利於金融業合理佈局,提高競爭力。
4、建立網路銀行市場退出制度
健全、合理的市場退出法律制度對於維護客戶權益、銀行業乃至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首先,應當建完備的風險預警機制,一旦發生經營危險,銀行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風險擴大。其次,完善相應的救助措施,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要求其加入存款保險。最後,要規範網上銀行破產,兼併,重組程式,採取謹慎退出的原則,鼓勵對經營不善的網上銀行進行併購。
5、完善對客戶利益的保護
當前,我國辦理網路銀行業務的幾家商業銀行各自使用的《網上銀行服務協議》內容都不一致,不利於網路銀行業務的統一監管,給客戶也帶來不少麻煩,監管部門應當根據我國網路銀行監管的目標、原則和價值取向,制定專門的網路銀行服務協議內容方面的規章制度,對銀行與客戶間所訂服務協議予以規範和管理,以預防風險和保護客戶利益。網路銀行服務協議內容應包括:網路銀行對客戶資料和賬戶交易資料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客戶許可或特定執法機關依法要求,銀行不可以將客戶的資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銀行應通過嚴格的審查程式和技術手段,確認客戶身份和客戶支付指令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不符合要求、無法確認真實性和合法性的支付指令,銀行可以拒絕接受並應及時反饋客戶相關資訊,防止客戶利益被第三方不法侵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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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曉輝.完善我國網路銀行監管法律制度具體建議[J].中國商界,2010,***202***
[3]徐江萍,宋俊.完善我國網路銀行監管法律制度[J].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1***
篇2
論我國商業銀行網上銀行業務
[摘要] 網路新經濟正在席捲全球,作為國民經濟核心部門的銀行業在這股浪潮的衝擊下,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網上銀行的出現與發展是時代的需要,它必將促使銀行業轉型,使網上銀行業務不斷得到更新和改善,並對未來社會產生深遠影響。本文分析了網上銀行業務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並就此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希望能給發展中的網上銀行業務帶來幫助。
[關鍵詞] 商業銀行網上銀行
一、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網上業務的現狀
自1995年10月加拿大皇家銀行在美國建立世界上第一家網路銀行――安全第一網路銀行***SFNB***以來,網上銀行在世界範圍內迅速發展。近年來,國內多家商業銀行,如招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等也紛紛推出網上銀行服務,發展網上銀行業務無疑已成為當前商業銀行競爭的新熱點。
從1996年中國銀行首次將傳統銀行業務延伸到Internet上,目前國內幾乎所有大中型商業銀行都推出了自己的網上銀行或在Internet上建立了自己的主頁和網站。2005年,中國排名規模最大的50家商業銀行中設立銀行網站的已有37家,提供網上銀行業務的有25家。一些目前尚未開展網上銀行業務的商業銀行和信用社也正在加快網上銀行建設步伐。中國的網上銀行業務正保持著快速發展之勢,截至2005年,我國網上銀行使用者數更是飆升至3000多萬戶,網上銀行業務已高達72.6萬億元,網上銀行已成為各商業銀行實現業務創新、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綜合競爭能力的主要方式。
在網上銀行數量和規模擴張的同時,網上銀行業務品種也在不斷增加。國內網上銀行除了普遍提供一般資訊服務外,大部分銀行都能為企業和個人客戶提供賬務查詢、資金轉賬、賬戶管理、代理支付、網上支付、銀證轉賬、掛失等服務。一些銀行對企業集團客戶還能夠提供資金監控、指令轉賬、財務管理、資金劃撥等服務,對個人客戶提供電子匯款、國債買賣、外匯交易等服務。
二、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網上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對我國商業銀行來說,網上銀行業務還是一種新鮮事物,如何看待將決定我國經濟發展的走向,就如同一把雙刃劍,處理的好就會像脫胎換骨一樣得到重生,處理不好反而會割傷自己,所以對待網上銀行這個敏感問題有待我國商業銀行去摸索和總結。
1.我國商業銀行安全性與立法制度的滯後
網上銀行是新生事物,我國的各家銀行可以說是倉促應戰,相應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都沒有及時到位。目前,我國涉及計算機和網路領域的立法工作還相對滯後,有關金融法規更少。《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均未涉及網上銀行業務,僅有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這一部門規章,致使銀行在可能發生的與客戶的糾紛中處於無法律依據的尷尬位置。電子合同形式是否合法,電子記錄可否作為證據等均無明確規定。
2.我國銀行電子化基礎薄弱,網路環境存在技術風險
按照《網上銀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金融機構要開辦網上銀行業務,必須由經過人民銀行認可的獨立的、權威的、有能力的機構進行安全檢測評估。但由於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發展在前,《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釋出在後,金融機構開展網上銀行業務大部分沒有經過安全檢測評估,安全狀況堪憂。
3.我國還沒有就網上銀行業務制定可行的技術規範和實施標準
對於身份認證的權威性和獨立性、資料加密強度、商用密碼產品、通訊安全控制措施等網上銀行業務的核心技術,傳輸資料包括格式、使用者介面***如IC卡***標準等關係行際互聯的技術引數,都沒有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各家銀行各自保密,互相制約。更有甚者,某一商業銀行系統內部也不統一,其各省級分行自行開發執行網上銀行業務,自己建立身份認證中心。這種狀況後患無窮。商業銀行自建認證中心,自己為客戶頒發數字證書,自己驗證客戶身份的做法,缺乏獨立性和客觀性,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商業銀行將處於被動局面。
4.行業的經營水平不高
我國尚無純粹的網上金融機構,網上服務大多通過金融機構自己的網站和網頁提供,業務規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處於虧損狀況。我國的網路金融產品和服務大多是將傳統業務簡單地“搬”上網,更多地把網路看成是一種銷售方式或渠道,忽視了網路金融產品及服務的創新潛力。同時,我國的網路金融各業發展不平衡。銀行業、證券業的網路化程度大大高於保險業及信託業,這種結構的不平衡,不僅影響到網路金融業的整體推進,還有可能會影響網路金融的穩定及健康發展。
三、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網上業務的對策分析
1.加強銀行內部使用網上銀行的管理
要想加強銀行內部使用網上銀行的管理是指對銀行內部操作網上銀行系統、辦理網上銀行業務的機構和人員建立逐級管理和分級授權的制度。必須從以下方面入手:
***1***建立開辦網上銀行業務的准入機制。如同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開辦網上銀行業務必須進行稽核一樣,商業銀行總行或管轄分行對下屬開辦網上銀行業務的營業機構也需具有相應的報批和驗收手續,進行業務、技術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和安全評估。只有滿足規定技術條件和具有良好風險防範措施的營業機構,才能取得受理客戶使用網上銀行申請、處理客戶通過網上銀行發起的各種交易的資格。
***2***對網上銀行業務內部人員的管理。雖然網上銀行的各種交易由客戶通過網路發起,但進入銀行內部網和業務主機系統後,一般仍需由銀行內部業務人員進行相關的後續處理,如列印網上銀行的交易憑證,然後通過同城交換或電子聯行等資金匯劃渠道將付款人的指令傳送收款人。例如中行的網上報稅業務,因為是時實走帳,選擇的業務人員就是熟悉網路和業務操作,能夠做到及時、準確處理客戶提交的交易稅單,定期與客戶核對交易資訊,避免未出帳、走錯帳或重複出帳。
2.加強銀行對網上銀行客戶的管理
銀行對網上銀行客戶的管理是指銀行對哪些客戶可以使用網上銀行,客戶可以使用哪些網上銀行服務,以及客戶操作網上銀行的過程和結果進行管理。對客戶的管理是網上銀行管理最為重要的環節,筆者認為主要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1***對申請使用網上銀行的客戶資格條件的審查。鑑於網上銀行業務的風險性,商業銀行應對申請使用網上銀行的客戶規定嚴格的申請和審批手續。申請網上銀行的客戶分為單位和個人兩大類。單位客戶又可分為一般客戶和集團客戶***如總公司或母公司***。由於賬戶管理和結算制度方面的要求不同,銀行一般對單位的資格審查嚴於個人,對集團客戶嚴於一般客戶。另外,銀行還需依據《合同法》等法規,制定規範、嚴密的網上銀行業務服務協議文字,根據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明確銀行與客戶在網上銀行交易中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2***網路銀行可以使客戶群體進行重新劃分並對銀行業務範圍重新定位。網路銀行為銀行吸引主力客戶創造重要條件,頻繁使用網上銀行業務是那些已經成為網民的年輕人,他們受過良好的教育,是創造社會財富的主力,收入遠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是一個正在成長的客戶群體,能為金融服務業帶來豐厚利潤。抓住這個客戶群體,將是銀行提高效益,降低成本的重要策略之一。在現代金融體系中,網路銀行與資本市場在資金層面的互動對接,必然導致兩個市場業務的交叉產生,所以,帶動金融業務範圍逐步向資本市場邊緣業務、部分核心業務甚至衍生業務拓展。
3.加強網上銀行業務的宣傳和營銷
網上業務創新應該從方方面面體現,而體現的是否完美就只能從實踐入手,使網路銀行可以提供更具價格競爭力的金融產品。
隨著社會資訊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電子商務活動逐漸開展起來,廣大商家和消費者希望金融界能提供更豐富、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更高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對使用新型的電子金融工具產生了強烈慾望和要求。藉助網路銀行,各種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務專案不斷產生,從而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的各種產品需求和多樣化服務需要。
四、結語
網路銀行的產生和發展引發了一場深刻的革命,網路銀行業務創新的出現向傳統銀行業提出了嚴峻挑戰,同時也給銀行業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它正在改變銀行現有的結構以及銀行與客戶的關係,並進而對金融業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作為一名從事金融工作的人員,筆者衷心地希望我國商業銀行網上業務能有更好、更大的發展,我國金融業有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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