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中的問題研究
摘要:本文主要闡述了“零餘額帳戶”的特殊性以及在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中,一旦發生計劃額度丟失的問題,應怎樣進行帳務處理。特別闡述了跨年度帳務處理方法。並提出了加大國庫集中支付的宣傳力度,建立未達帳項,增加國庫管理軟體功能等的建議。
關鍵詞關鍵詞: 零餘額帳戶 額度 跨年度帳務處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elaborated “zero remaining sum account” particularity as well as in financial state treasury centralism payment work, once gives rise to the problem which the plan
specified amount loses, how should carry on bookkeeping processing. Elaborated specially is carried over to the following year the bookkeeping processing method. And proposed increases the
state treasury centralism payment propaganda dynamics, establishes the outstanding entry item, increases the state treasury management software function and so on suggestion.
key word key word: Zero remaining sum account specified amount is carried over to the following year bookkeeping processing
財政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是財政資金運作方式的根本性變革,是整個預算執行機制和財政收支管理的制度性創新。某省從2005年11月1日開始在省內部分事業單位試點推行,省內大中專院校從2003年10月開始推行。在這種制度下,財政收支實現了規範化管理,收入不能隨意退庫,支出得到了事前監督,資金使用效益也明顯提高。目前世界上發達的的市場經濟國家都普遍實行了這種制度。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援和幫助下,經過3年多的實踐,該項工作已經全面走上正軌,並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但在使用國庫授權支付額度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進行如下探討。
借:零餘額帳戶用款額度 1000000元
貸:教育經費撥款—財政授權支付1000000元
預算單位在本月批准的限額內使用額度時,要在國庫網上打出財政授權支付憑證和單位開據的銀行轉帳支票或電匯單一同到銀行辦理結算業務:
借:教育事業支出—XX 100000元
貸:零餘額用款額度 100000元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不在銀行開據“零餘額用款額度通知書”就做帳,這是不正確的。“零餘額帳戶”與其它銀行帳戶最大的區別是:不允許該帳戶有餘額,代理銀行每天業務終了需報省人民銀行,由省人民銀行和財政廳國庫處統一結算,再由省人民銀行給各代理銀行返還代墊資金。
某預算單位在使用“國庫授權支付額度”過程中,曾丟失授權額度。年底決算出納對銀行帳時,因不瞭解“零餘額帳戶”的特殊性,認為銀行存款都是用餘額對帳,年底銀行和預算單位存款餘額都是零就對上帳了。3月份有經辦單位稱去年轉帳支票未拿,後用銀行對帳單和單位發生額一筆筆對賬後,確實沒有開出支票,但經國庫網上查實,此筆業務財政授權支出指令上年早已開出,授權指令還在銀行(因這一期間出納換崗造成)。經與財政廳國庫處發生額一筆筆核實此筆款,只用了額度國庫沒有顯示銀行資金劃出,確實錢還在國庫。當時上年財務決算工作已經徹底結束,主管部門也已結帳。因國庫集中支付年終與各預算單位、上下級之間賬務必須一致,還不應有未達賬項,造成用款額度丟失。
那麼,單位欠經辦人上年資金應怎樣作帳務處理呢?
某單位作以下帳務處理:
摘要:購裝置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50000元
貸:銀行存款—XX 50000元
上年度已作賬摘要:購裝置
借:教育事業支出—裝置購置費50000元
固定資產—一般裝置 50000元
貸:固定基金 50000元
零餘額用款額度 50000元
跨年度帳務處理,此做法欠妥;“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對修購基金有名確的表述,修購基金的來源,是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提取時在修繕費和裝置購置費中各列支50%。如果該項經濟業務跨年度再用修購基金購置裝置,必須再入固定資產,必然造成重複支出和重複入固定資產。鑑於以上意外原因的發生,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年終結帳後如果發生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調整和變更,應直接通過事業基金科目進行調整,並在會計報表附加上加以說明。
借:事業基金―般基金 50000元
貸:銀行存款—XX 50000元
那麼,對於只用了計劃,實質上未從國庫拿錢,這樣的事例我們除了應加強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宣傳力度和業務知識培訓工作外,還應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斷加以完善,來避免和堵絕此類事情的發生,如年終增設未達賬項或在國庫軟體上增加功能等等,儘量減少基層預算單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總的來說,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非常適應我國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它體現了發展先進生產力的要求,是對現行制度的創新,是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督、防範腐敗行為發生的得力措施,它從根本上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目前國庫授權集中支付制度正在改革過程中,通過大家共同努力,國庫授權集中支付工作會做的越來越好,爭取早日實現財政管理和財政資金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教育部.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8.
[2] 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講座.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3] 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培訓教材.陝西省財政廳國庫處編.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