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物業服務合同
近年來商業樓宇物業服務成本呈不斷上升趨勢。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委託方***甲方*** :
受委託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為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型別: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託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裝置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裝置設施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為含稅費用。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為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2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稅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記憶體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並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後應向甲方說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採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2.7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託,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築平米 元***;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核驗
第一條 租用使用者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裝置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並確認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使用者在解除租賃合同,並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並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核驗手續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裝置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核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專案。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並蓋章後生效;乙方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協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商鋪;
座落位置:臨沂經濟開發區327國道與205國道交匯處
建築面積:50萬平方米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範、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維護全體業主公共利益,制止違反《前期物業服務管理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停車車位維護費等相關費用;
7、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
8、每一年向乙方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私自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在不影響業主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利用物業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所得收入優先補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不足,節餘部分補充公共維修資金。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臨時管理規約》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管理規定;
4、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應交納的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教育、指導所屬物業的承租人、使用人、親友訪客遵守本物業管理制度,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10、進入小區的各種車輛均應按指定位置停放並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等設施裝置。
三、環境衛生
1、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2、公共環境的消殺;
3、生活垃圾清運;
四、綠化養護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日常澆水、修剪、施肥、殺蟲、補苗。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提供小區停車秩序管理服務;
***2***保持小區安靜;
***3***制止在非停車場地停放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