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黑板報精選
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安全問題”。關注食品安全,從我做起。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食品安全黑板報 精選,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係著每一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可以說是“天大的事”。縱觀近年來出現的“毒奶粉”、“地溝油”等食品安全事件,無不透露出對完善安全監管體制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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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黑板報內容:用法律守護食品安全
此次,食品安全法時隔5年再次進行修訂,明確提出了以強化預防為主、注重風險防範的法律制度,這給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相關執法部門敲響了警鐘,預示著食品安全問題不再滿足於“發現一起、解決一起”的圍堵方式,而是要從源頭剎住可能的危險,將問題消滅於萌芽中。
強化預防理念,需要完善的基礎性制度。近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進一步細化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規定,如增加風險監測計劃調整、監測行為規範、監測結果通報等規定;同時要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不得向企業收取費用,採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這進一步明確了政府相關部門的主體責任。 作為食品生產經營者,則需要定期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一旦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安全生產經營要求,生產經營者應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如草案規定,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應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相關管理部門報告。
草案增設的“責任約談制度”,則從制度上保障了責任主體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如生產經營者未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監管部門可對其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監管部門未及時發現風險、消除隱患,則由本級政府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地方政府未履行職責,則由上級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這種層層負責的機制,確保了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對於違法者,相關部門會建立食品安全違法資訊庫,記錄生產經營者的違法行為資訊。對於情節嚴重的,還可通報投資主管部門以及相關金融機構對其生產經營行為進行限制。相關監管部門還可設定風險分級管理,根據風險監測、評估結果等確定監管重點、方式和頻次。
層層圍堵、處處設防,就是為了確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不過法律規定畢竟只是“底線”,消除餐桌汙染,確保食品安全,還是要靠廣大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經營,守著良心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