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基礎知識

  1.什麼是銀行類機構?

  銀行分為廣義的銀行和狹義的銀行。狹義的銀行是指有“銀行”字樣的銀行;而廣義的銀行特指經銀行業監管機構批准的、能夠辦理存款、貸款、匯款等業務的銀行類機構。

  銀行按照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劃分,可分為政策性銀行和商業性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商業性銀行按資產規模分為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國有大型銀行包括工商銀行***601398,股吧***、農業銀行***601288,股吧***、中國銀行***601988,股吧***、建設銀行***601939,股吧***、交通銀行***601328,股吧***;股份制銀行銀行包括招商銀行***600036,股吧***、民生銀行***600016,股吧***、華夏銀行***600015,股吧***等;地方銀行業金融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

  2.我國金融業由什麼機構負責監督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中國銀監會的機構實行系統內垂直管理,其地方派出機構包括設立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銀監局和設立在地、市、州的銀監分局。監管辦事處是銀監分局的辦事機構。

  3.什麼是銀行負債業務?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以債務人的身份籌措資金的活動,是支撐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重要資金來源。按資金來源分類,可分為存款負債、借入負債和結算性負債三種。按業務品種分類,負債業務大體可分為:單位存款***實際工作中一般稱對公存款***、儲蓄存款、同業存放、同業拆入、向人民銀行借款、債券融資、應付款項以及或有負債等。在各類負債業務中,存款是最核心的業務。

  4.銀行有哪些主要存款業務?

  銀行主要存款業務有:對公存款、儲蓄存款及保證金存款業務。

  5.什麼是對公存款?

  對公存款是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個體工商戶***簡稱單位***將貨幣資金存入銀行,並可以隨時或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

  6.對公存款業務種類有哪些?

  按存款支取方式不同,對公存款業務分為:

  單位活期存款:是單位類客戶在銀行機構開立結算賬戶,辦理不規定存期、可隨時轉賬、存取的存款型別。

  單位定期存款:專指單位類客戶在銀行機構辦理的約定期限、整筆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存款型別。

  單位通知存款:這是單位類客戶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銀行機構,並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型別。不論實際存期多長,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可分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

  單位協定存款:這是一種單位類客戶通過與銀行簽訂合同的形式約定合同期限、確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對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人民銀行規定的上浮利率計付利息、對基本存款額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型別。

  單位通知存款和協定存款這二種存款分別適用於農村信用社和保險***放心保***公司、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會等客戶。

  7.單位存款賬戶有哪幾種?

  基本存款賬戶:是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同一存款客戶只能在商業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規定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臨時性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8.什麼是儲蓄?如何辦理儲蓄存款的開、銷戶業務?

  儲蓄是指個人將屬於其所有的人民幣或者外幣存入儲蓄機構,儲蓄機構開具存摺***借記卡***或者存單作為憑證,個人憑存摺***借記卡***或者存單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儲蓄機構依照規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動。儲蓄按存期的不同分為活期儲蓄和定期儲蓄。

  9.什麼是活期儲蓄?

  活期儲蓄是指不規定存期,儲戶隨時可以憑摺***卡***存、取一定金額的一種儲蓄。人民幣起存金額為1元,存期不定,以折***卡***作為憑證,憑摺***卡***存、取。

  活期儲蓄按季結息。結息時,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利率結息,結計的稅後利息記入本金。未到結息日清戶者,按清戶當天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利率計息,利息算至清戶日前一天止。

  10.什麼是定期儲蓄?

  定期儲蓄是指約定存期,一次或分次存入,一次或多次取出本金或利息的一種儲蓄。定期儲蓄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定活兩便、通知存款、存本取息、整存零取等。定期儲蓄存款存期越長利率越高。

  11.國家對存款人有哪些保護?

  一是銀行機構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是對單位存款,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是要求銀行保證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四是要求商業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予以公告。

  12.什麼是銀行資產類業務?

  資產類業務是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類科目相關的各項業務。資產類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現階段的主要收入來源。按業務品種分類,商業銀行資產類業務主要包括:貸款類業務、票據類業務、債券投資類業務、金融同業、其他資產業務等。在各類資產業務中,貸款是最重要的資產業務,包括公司客戶貸款、個人客戶貸款、信用卡透支以及貿易融資貸款等業務品種。

  13.貸款按期限可分幾種?

  短期貸款: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貸款。

  中期貸款:指期限在一年以上或五年以下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貸款。

  14.目前銀行貸款業務品種有哪些?

  公司客戶貸款:包括流動資金貸款、流動資金迴圈貸款、法人賬戶透支、專案貸款、專案臨時週轉貸款、銀團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

  個人客戶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汽車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其他個人貸款業務等。

  信用卡透支:包括公司卡透支和個人卡透支。

  貿易融資類貸款:包括信用證和押匯。

  15.什麼是信用貸款?

  是指沒有擔保、僅依據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16.什麼是貸款擔保?

  是保障銀行債權實現的法律措施,是為提高貸款償還的可能性,降低銀行貸款的損失風險,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對貸款本息的償還提供的一種保障手段。銀行與借款人或其他第三人簽定擔保合同,當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違反借款合同或無法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可以通過執行擔保來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17.貸款擔保的種類有哪些?

  貸款抵押擔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轉移特定財產佔有權的情況下,以該財產作為抵押物向貸款人提供的擔保。貸款人持有抵押財產的擔保權益,當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約定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貸款質押擔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將貸款人可以接受質押的動產或權利移交貸款人佔有,依法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以該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向貸款人提供的擔保,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按照質押合同的約定以質物折價出售來收回貸款,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貸款保證擔保。指貸款人、借款人、與第三方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由保證人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的擔保,當借款人違約或無力歸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代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18.貸款擔保有哪些作用?

  貸款擔保能夠使貸款的效力得到加強,為銀行貸款提供額外的保障。

  貸款擔保是銀行效力的一種補充,是銀行貸款的第二還款來源。

  在進行貸款分類時,貸款擔保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將影響貸款質量的判斷。

  貸款擔保對銀行貸款具有一定的風險緩釋作用,影響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計算。

  19.什麼是貸款五級分類?

  是根據內在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五級分類是國際金融業對銀行貸款質量的公認標準,這種方法建立在動態監測的基礎上,通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財務實力、抵押品價值等因素的連續監測和分析,判斷貸款的實際損失程度。也就是說,五級分類不再依據貸款期限來判斷貸款質量,能更準確地反映不良貸款的真實情況,從而提高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2004年後我國銀行業普遍採用貸款質量五級分類方法。

  正常: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

  關注:儘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次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可疑: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損失: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20.什麼是票據貼現?

  指貸款人購買借款人未到期的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票據貼現是指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票據貼現申請,在扣除該票據自貼現之日至期滿之日的利息差後,將票據記載的金額作餘額交付申請人的一種特殊的信貸活動,如果該票據在期滿時不能兌現時,貼現人***貸款方***依照我國票據法的規定,享有對貼現人和票據上記載的任何其他人進行追索的權利。

  21.什麼是中間業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1年出臺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

  構成表外業務有三個大類:

  一是或有負債類業務,包括貸款承諾***透支貸款、信貸額度、商業票據的備用額度、備用信用額度、迴圈貸款額度、互惠存款協議、再回購協議、票據發行融資、多選擇融資***、擔保***承兌、有追索權的資產出售、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或商業信用證、擔保和賠償、背書、對分支機構和子公司的融資支援***。

  二是賺取價差收入的表外交易業務,如互換和套期保值交易***遠期和套期保值交易、遠期外匯合同、外匯互換、貨幣期貨、貨幣期權、交叉貨幣的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權、利率上線、利率下線和利率限制***、投資銀行業務***證券發行、證券承銷/分銷、黃金和商品貿易交易、證券市場營銷***。

  三是提供金融服務以收取手續費的業務,主要包括:與貸款相關的服務業務***發起貸款、放款業務、轉貸業務、無追索權的資產出售、貸款參與資格的出售、辛迪加貸款代理***、信託和諮詢服務***證券投資組合管理、投資諮詢服務、兼併安排、稅務和融資計劃、信託和不動產管理、養老金計劃管理、單位信托、養老金計劃和債券的託管、證券保管、海外金融服務***、經紀/代理業務***股票和債券經紀、房地產代理、旅遊代理、保險代理***、付款服務***資料處理、網路安排、清算服務、信用卡和借記卡、銷售點系統、個人理財、現金管理系統***、進出口服務***同業銀行業務、貿易諮詢、出口保險服務、補償貿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