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農業發展
西周時期也有不少的自耕農民。他們多數是各級貴族的疏遠宗族成員,大都在所屬宗子的居邑附近,擁有一小塊耕地,過著比較獨立的經濟生活。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首先表現在出現了一些比較銳利的農具,當時一些有關農事的詩篇,都是說用比較鋒利的耜在“南畝”中開展耕作。這些專用農具都是比較鋒利的,當是金屬製造的。從考古發掘的情況來看,鐵製農器的使用始於西周是可能的。西周時期,盛行耦耕,即二人為一組,合力而耕。這樣,既較省力,動作又快,當是耕作方法的一個進步。
金屬農具的應用和耦耕的推廣,使開墾荒地的規模越來越大了。“千耦其耘”的詩句,反映了成千上萬的人大規模耦耕的景象。
當時人們不僅能進行深耕、熟耘,而且也能使用綠肥和製造堆肥。“荼寥朽止,黍稷茂止”,就是把田間耨鋤的荼寥和雜草漚作綠肥,使黍稷等作物生長得更為茂盛。用火化、土化等方法制成的堆肥,也是常用的肥料。此外,對防治蟲害也非常注意。
由於耕作技術的進步,西周時期的農作物,如稻、粱、粟、麥、菽、稷以及桑、麻、瓜、果之屬,品種和產量都有了增加。《詩經》裡儲存著一些喜慶豐收的詩句。
耕作井田的農夫,仍然籠統地稱為“庶人”或者“庶民”。民,也作氓。奠***甸***是管理耕作的人,氓和庶人都是耕作人。這些耕作的人都以夫計,周王在分封諸侯和賞賜臣下時,是把這種耕作的人成批地作為物品賜予的。
屬於那些卿大夫之家的采邑,規模比王室或公室的“國中”當然要小得多。為他們所有的“庶民”,其家室往往都集中在這些“公子”的邑里。這些“庶民”,長年在田間勞作,到秋收完畢,才能與妻兒一同過冬。在過冬時,他們還要為“公子”田獵,剝製獸皮,釀造春酒,收藏冰塊以及從事其他各種勞役。他們的妻女同樣是“公子”的僕人,要為“公子”進行採桑、養蠶、織帛、縫製衣裳等勞作。
一般貴族,除了按等級各有封地之外,其中有在王室或公室擔任比較重要的官職的,還要在“國中”的田地裡“分田制祿”,即按職位分得一定量的田地作為俸祿。卿大夫之家都要向公室繳納貢稅,而貢稅的徵收,大致是收穫量的十分之一。
在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貴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經王室或公室的特許,是不得隨意買賣轉讓,即“田裡不鬻”,因而稱為“公田”。
西周時期也有不少的自耕農民。他們多數是各級貴族的疏遠宗族成員,大都在所屬宗子的居邑附近,擁有一小塊耕地,過著比較獨立的經濟生活。但是他們也要向宗子繳納一定的貢物和服一定的勞役,對宗子也存在一定的依附性。他們也被稱為“庶人”,或者“小人”。還有一些逃亡的耕作奴隸,逐漸脫離了貴族的羈絆,取得了自由民的身份。
:土地轉讓
西周中期以下的金文,出現有土地轉讓的事例,有的是交易或互換,有的是賠償。前者如衛盉所記,矩伯以田為代價,從裘衛那裡兩次交換禮玉和皮幣,交換以貝朋為價值尺度,田價分別為八朋一田和六朋多一田;或如五祀衛鼎所載,裘衛以五田換取邦君厲的四田。所謂“田”,均指百畝的一夫之田。後者如散氏盤所述,王因為攻擊了散氏,被迫割讓一部分土地給散。
為了取得土地轉讓的法律效力,交易者有時要向執政大臣報告,如裘衛的兩次交易,都得到大臣們的允可;有時採取析券的形式;有時採取立誓的形式。土地轉讓時必須由雙方人員到場。大量有關土地,稱為“履”。確定了的地界,用封樹的方法作出表識,加以記錄,有時還要繪成地圖。轉讓的契券,雙方分別儲存,並將副本上交官府收藏,以備查考。這種土地轉讓,尚未具備完全自由買賣的性質,但可視為後世買賣的濫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