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為了加強青年志願協會的管理,完善志願者協會組織的建設,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很重要。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志願者協會的一些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志願者協會管理制度範本篇一

  為了加強青年志願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願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為了規範志願者活動,增強青年志願者協會內部成員的紀律,提高各成員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擬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隸屬於院團委社會實踐部,接受院團委老師的領導。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熱衷於社會公益事業,不為物質報酬,自願為社會公益事業和弱勢群體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學生組成的自發性學校團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致力於為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倡導“自願、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志願者精神,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指導。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關心社會弱勢群體,使更多的弱勢群體樹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條 規劃、組織義工參加志願者活動,推動校園義工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條 開展與各學院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的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實行註冊會員制,會員資料檔案實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

  2.具備“自願、奉獻、友愛、互助 、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精神

  3.承認本協會章程。

  4.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式:

  1.提交入會登記表。

  2.經本協會管理團隊審查通過。

  3.管理團隊發給統一製作的工作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開展活動的權利;

  3.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4.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3.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任何一名協會成員必須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義務感。自覺維護本協會的名譽和利益。認真學習相關知識,努力工作,不求回報,服務同學。

  5.參加協會固定衛生打掃,維護衛生區衛生。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工作證,如三次無故不參加任何一次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利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上報經管理團隊批准,方可進行。未經管理團隊批准,會員不得擅自組織活動或對外宣傳及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違反校紀校規和本協會章程或有損本協會聲譽的行為,由本協會管理團隊決定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管理團隊成員由全體會員推舉產生。

  第十七條 本協會管理部門,分為志願隊、財務部。

  第十八條 志願隊負責進行公益活動的策劃和運轉,並進行蒐集弱勢群體資訊,進行考察與扶助。

  第十九條 財務部:對志願資金進行管理,並對每次花銷事項進行開票統計。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協會經費全部收入將用於開展公益活動,協會經費由財務部專人專職管理,財務公開,定期向會員及捐助者公佈賬目。志願經費必須持收據、發票交財務部負責人報銷;報銷流程由財務部制度為準。財務部必須做好每一筆財務收支帳目的記載、儲存和整理相關的發票和收據,並且每月進行一次財務稽核,結帳當日收支餘額交相關負責人過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解散時,必須經協會管理團隊討論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協會管理團隊。

  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細則

  一、 會議制度

  1. 為了協調各部門的關係,提高開會效率,促進青年志願者協會工作的展開,特制訂本會議制度。

  2.協會例會定期進行***時間由管理團隊根據各成員課程時間擬定,開會場所及時間由相關人員通知***,會員必須準時報到,否則即為遲到或曠會。

  3.會議由協會部長主持,各個部門及成員參加,會議內容包括分管部門部長簡單總結上週工作,並上報下週工作計劃。

  二、 會議紀律

  1.協會成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請應在開會前以電話或當面告知協會負責人,不允許以簡訊的方式。

  2.協會人員如確實有事須向管理人員請假,不可無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遲到將按照協會請假制度進行相應處置。

  3.協會各部門成員,無故不參加青協例會三次以上者,將取消協會成員資格。

  4.各種會議嚴格實行考核制度,與會員應提前進入會場,並在例會前簽到,不可替籤,如有替籤者歸為缺席者。

  5.會議開始前,參與例會者自覺將隨身攜帶手機通訊裝置調成靜音狀態,以保證會議正常進行;會議進行過程中,參與會議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議制度,不準交頭接耳,不準來回走動,共同維護公場秩序。

  6.會議鼓勵會員積極發言,但要嚴肅認真、切實有效、言簡意賅、保持應有的尊敬。

  7.協會例會要求每位成員帶上筆記本和筆,開會期間做好筆記,要求詳細,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願者服務活動

  1.凡是志願者活動,由部長或指定負責人確定統一負責人,由負責人確定並通知集合及出發時間,必須嚴格遵守時間。

  2.確定活動,由負責人統一借還物品,通知參與人員及結對人員。

  3.活動時,應隨時觀察人數,確保成員的安全。同時,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動後,歸還外借物品,做好總結工作,將照片與總結一起傳於辦公室負責人,底稿自留。

  5.志願者活動時,協會的每位成員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滄州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所以請用我們最好的一面展現在他們的眼前。

  四、扣分範圍與事項

  1.例會以及開展活動時遲到。

  2.缺席例會以及協會各項活動。

  3.工作不積極者。

  4.所分配到的任務不能及時完成。

  5.例會等會議從不發言或躲避發言,故意擾亂秩序者。

  6.不服從上級的領導,在協會中製造矛盾,在協會中搞特殊,忽視團體意識 。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響協會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處理,嚴重者開除檔案處理。

  五、獎勵制度 獎勵:

  1.協會每學期按協會成員的綜合考評成績評選出“優秀青年志願者”;

  2.協會成績突出者,給予相應管理職務。

  六、處罰細則 處罰:分為口頭警告、警告、勸退、除名

  1.口頭警告:參與各種工作、會議、活動一次缺席;工作、活動時擅離崗位、怠工;不服從統一安排,私自行動。

  2.警告:對工作分配到的任務草率敷衍、弄虛作假,工作嚴重失誤、導致不良後果、兩次口頭警告;

  3.勸退:假借協會名義謀取私利、私自向服務物件索取酬金,各類工作會議、活動五次無故遲到、三次無故缺席、受到***院***系通報以上處分。

  4.除名:嚴重違反學校及協會規定,屢教不改,影響嚴重,予以除名。

  七、後續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員按時到達值班地點,如有事提前請假,請假應找好接替值班人員。

  2.值班之後打掃衛生,整理協會物品,保持協會的乾淨,和諧。

  3.值班人員要在值班本上籤到,組長負責監督,嚴禁代簽、替籤,情節嚴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組長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員必須本著誠實、自覺的原則簽到。

  4.值班結束檢查值班室窗戶是否關好,衛生狀況是否良好,將物品擺放原位後方可離開。

  5.值班人員對於當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經手的事物務必落實好。如因個人問題造成的工作失誤由本人負責並要接受處罰。

  6.值班時間內,協會人員嚴禁帶非協會成員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員入內。

  志願者協會管理制度範本篇二

  第一章總則

  青年志願者協會本著“無私奉獻、友愛互助、共同進步”的口號,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從社會道德風尚,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的提前下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願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為社會和全校師生提供志願服務,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係,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推動我院志願服務精神的傳播,為我們學院的建設做貢獻。

  青年志願者協會是一個心靈的集體,參與到這個集體中來的人大都是為了一個夢,大都是捧著一顆無私的心而來的,他們無私的、不計報酬的行動著、奉獻著,但是我們青協有責任,有義務讓他們感覺。他們是快樂的、幸福的,他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們是有所得的。一種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離他們很近,近代觸手可及,至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的存在。如此,青協才會充滿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營造好協會內外互助、友愛的氛圍非常重要!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範和完善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工作,加強對我們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2***、遵守青協章程,執行青協決議;

  ***3***、積極參與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青協委託的工作,維護青協榮譽;

  ***4***、各青協成員除履行成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2、成員必須享有的權利

  ***1***、在青協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青協一切工作和決議,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有參加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章職能概述

  本協會的職能: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係,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配合學院領導展開工作;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願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建立和鞏固我院青年志願者的服務基地:推進社群援助服務,為社會發展,社群發展、建設,扶貧開發以及大型公益活動提供志願服務;培訓青年志願者並加強與其他社團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會制度

  部門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主要檢查近期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存在問題並商討解決對策,傳達主席團會議及部長會議精神,並研究工作的具體開展方案。

  會議注意事項:

  ***1***與會人員須提早5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須提前向青協會長請假,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2***會議期間,應保持紀律肅靜將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不得接聽手機,討論非會議內容。

  ***3***與會人員必須穿帶整齊,不允許穿背心,拖鞋。

  ***4***與會人員應帶好紙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5***與會人員在例會中可自由發言,充分闡述自己觀點,但對決議務必堅決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會結束後應將關好電燈、風扇,鎖好門窗,將桌椅擺放整齊,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後離開。

  ***7***、例會考勤情況作為評優憑證。

  2、專案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個成員都可以提出各種各樣的活動計劃

  ***2***例會討論:經例會詳細討論,通過的方可實行

  ***3***實施:由提案者作為專案組組長,由提案者所在組人員為成員,組成專案組。組長負責活動的計劃,實施和總結,並有權協調各相關事項。

  3、檔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協門檔案分為電子檔和手寫資料,由副部長專門管理,對成員的大小檔案進行真實的記錄和細心的的保管,對成員考核資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觀的記錄,嚴禁對書面檔案隨意塗抹破壞,違者獎按照章程內的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理。

  第五章辦公室成員任命、考核、評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為讓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對新生舉行納新活動,納新時,由會長、副會長負責各部納新的具體事宜。

  ***2***、在學生會換屆前部長必須對本部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換界時,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交與新任部長。

  ***3***、如有成員提前退出學生會,必須打申請報告,說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成員,學生會將在徵求系裡意見的基礎上,參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內部通報批評,取消其評優資格,撤消等處分。

  2、幹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和健全部門組織的自身建設,提升部門幹事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幹事的考核與監督,為後備幹部培養提供依據,本會制定並實施幹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內容

  幹事考核分半學期與學期考核兩部分。半學期考核主要包括幹事例會出勤、活動情況、工作效率、貢獻率等;學期考核在半學期考核的基礎上進行,考核結果計入成員檔案。

  1、工作態度:例會出勤、活動及工作參與度、對工作重視和負責狀況、執行任務積極性、遵守校紀校規及協會各項制度情況等。

  2、工作能力:工作績效、任務完成及時性、處理問題和解決困難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同事人際關係狀況、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意見及建議等。

  3、學習成績:幹事必須在工作之外的時間,努力學習,不可出現掛科的情況。

  ***三***考核獎罰

  1、本考核制度作為年終評優秀校學生會幹部的依據。

  2、本考核制度作為後備幹部培養的依據。

  3、根據評分的高低,評出優秀成員及不合格的成員。60以上為合格、70分以上為良、85分以上為優秀。

  ***4***、評優評分標準

  1、總分=基礎分+加分-扣分

  2、基礎分為70分。

  3、評分標準如下:***附表***

  3、幹事考評細則

  ***1***、部門幹事考評參照部長考核制度由部長、副部執行。

  ***2***、幹事必須按要求完成部長、副部的任務,未按時、認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幹事在考評前對自己做自我評價。

  ***4***、幹事工作態度得到廣泛認可,期末時候給予加1分。

  ***5***、幹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創新性和建設性的,1次給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領導隊伍建設及管理,對部門幹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強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協會的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特制定部門幹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內容

  會議

  ***1***副部長應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

  或早退,特殊情況須提前向部長提出書面假,批准後方可請假。

  ***2***遵守會場紀律,自覺關閉通訊裝置。

  ***3***會上積極發言討論,不***。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以便會後更好的開展工作。

  彙報及傳達

  ***1***副部長必須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計劃。

  ***2***每月月末,副部長應有書面工作總結,並及時上交部長。

  ***3***副部長就部內的意見或建議,客觀真實地反饋給部長,直接對部長負責。

  ***4***部長會議後,副部長應及時準確地傳達部長聽取的會議精神。

  工作態度和執行

  ***1***有集體責任感和榮譽感,把部門利益放在首位。

  ***2***按時按質完成所佈置的任務。

  ***3***嚴格規範個人的言行,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不損部門形象。

  ***4***認真落實貫徹學院相關政策、方針、及部門的工作計劃。

  學習及自身影響

  ***1***在部門中起模範帶頭作用,做好本部門幹事的思想工作。

  ***2***積極參與、出席各項部門系列活動,並當好部門領導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學期、一整學期工作中,對部門的貢獻率。

  3、考核方法

  ***1***部門採取半學期和期末整體考察的方式進行考核評比。

  ***2***由部長進行考核。

  ***3***考核結果將公佈於全體成員,並記入成員人事檔案,作為評優依據。每學期根據考核情況評出優秀幹部若干名,並彙報到團委學生會。

  4、激勵與懲處

  ***1***每半學期考核結果將作為評選每學期優秀部長以及晉升的主要依據;

  ***2***將部門優秀部長登記材料記入副部長人事檔案,作為學院考核和評優評獎依據;

  ***3***對於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長,視情況予以內部批評、降職或者辭退;

  ***4***在職期間,嚴重損害部門形象及利益者,直接與以辭退,並報給團委學生會。

  第七章總結

  一個部門的部門制度的完善與否,實施的力度的強弱,直接影響著部門的發展,只有認真貫徹好部門制度,認真遵守部門制度,才能培養出優秀的幹事,優秀的幹部,讓優秀成為青協的一種習慣。

  志願者協會管理制度範本篇三

  為了加強青年志願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願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為了規範志願者活動,增強青年志願者協會內部幹部的紀律、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制定《重慶房地產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制度》,望大家務必遵守:一、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正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範,無不良嗜好;

  ***三***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交際能力,有堅定的工作信念和靈活的辦事頭腦;

  ***四***要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書面表達能力,要有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

  ***五***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堅持分工合作原理,個人不離集體,集體不離個人,立足本職,明確目標,服從管理,聽從安排,認真完成各項工作;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以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集體,區域性服從整體,圍繞“公益事業弱勢群體”開展工作;

  ***三***會長每次在開會例會完畢後,立即把會員考勤表交往“院組織部”;

  ***四***每次參加志願服務後,由志願活動組織者***隊長***,清點人數,並交青協“會長處”,由“會長”予以認定並註冊。再交到“院組織部”否則無效;***五***認真聽取廣大同學的意見和要求,對工作***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會長,團委及相關人員反應;

  ***六***實施“講文明、樹新風”的活動,注重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積極投身參與本協會,團委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去,多參加社會實踐、公益活動;

  ***七***要有強烈的時間觀念,在開會***例會***時,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提前30分鐘,幹事應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向部長請假。經准假後方離開***各部長類同***。

  ***八***如確因時間衝突或情況特殊。一定要分清輕重緩急,學會自我調整和自我緩解,決不能影響本協會的工作開展,若時間緊急,須遲到或須請假者也須向會長說明情況;

  ***九***確工作目標,不能盲目在開展工作,必須按月制擬定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十***禁止在工作中討價還價,拈輕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滿原因而鬧情緒,更不允許幹事與幹事,與同事之間發生口角和爭執,有意見或不滿,應當立即向會長提出;

  ***十一***凡無故缺席或不請假缺席者,記失誤一次,一次缺席***失誤***,作書面檢討,達二次以上會長點名批評,予以口頭警告,並取消本年度的“評優”“評先”“提拔”等資格,連續三次不到者[視為自動離職,累積缺度達四次者,令其自動離職或撤消其職務;

  ***十二***凡不認真。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和推辭責任者,記失誤一次。

  ***十三***凡遲到或請假,應及時向會長或其它幹事瞭解工作安排及其內容;

  ***十四***會議記錄、活動次數、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請假條,平時表現等一切書面材料作為個人的存檔資料;

  ***十五***各幹部***幹事***同學之間要相互幫助,團結合作與其他各部門之間保持友好關係,相互學習、相互監督、共同促進、共同提高;

  ***十六***本制度未盡事宜,將在工作中不斷總結,不斷健全;

  ***十七***本制度作為每位幹部***幹事***的工作成績,德育量化等考核內容,並作為“評優”“評先”“提拔”的主要依據,同時加入班級德育量化考核內容;三、開會***例會***要求

  ***一***要隨時留意通知欄上的通知,按照要求準時參加

  ***二***每次開會必須提前5——10分鐘趕到會場,以便清查人數。凡超過規定的時間才到者,一律作遲到處理。

  ***三***每次開會須帶好紙和筆***專用的會議記錄本***,對每次開會的內容都要做好記錄,會長將不定期對每位幹事的會議記錄進行檢查。

  ***四***開會時,必須嚴格遵守會場紀律,禁止在會場隨意走動和說話,禁止帶任何小吃進入會場。

  四、機構設定:

  1、理事長一名,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兩名***視情況而定***。

  2、協會下設:理事會,文祕部,外聯部,文宣部,服務部,資訊部。各部門配合的同時實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門職責:

  ***一***理事會:

  1、表決通過協會重大決策。

  2、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

  3、確定本會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的設立及各機構負責人;

  4、定期對會員進行考察;

  5、提出下屆理事會的候選人;

  6、建立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7、理事會監督會費的使用;

  8、負責協會日常事務;

  ***二***文祕部:

  1、負責起草檔案及工作計劃的安排。

  2、傳達會議通知;

  3、負責各類檔案、檔案、資料的歸類儲存和管理;

  4、做好會議和各項活動的記錄;

  5、向理事會提交詳細活動方案,做好活動總結及簡報;

  6、管理會費;

  ***三***外聯部:

  1、籌措協會經費:

  2、加強社群服務公關,擴充套件志願服務的範圍和空間,不斷開闢新的戰場:

  3、協調各校青年志願者活動的組織安排

  4、鞏固和協調各部門的關係

  ***四***文宣部

  1、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

  2、收集各種有關協會的資訊和材料。

  3、負責與各大報紙,媒體的聯絡工作。

  4、負責協會各項通知的起草,書寫,張貼工作。

  ***五***服務部:

  1、負責協會服務活動的執行。

  2、組織和協助各部門開展工作

  ***六***資訊部:

  1、負責打理校青協網站

  2、檔案的電子處理,以及影音的記錄。

  六、幹部職責:

  1、理事長:

  向學生處團委彙報工作,召開理事會,傳達上級工作精神,監督協會各項活動。

  2、會長:

  全面負責協會各項工作,負責與外校進行的禮儀、交流性質的外聯活動,負責行動計劃的制訂、實施。

  3、副會長:

  協助會長安排協會具體工作,並監督工作的完成。

  4、常務理事:

  討論通過協會的重大決定,監督成員工作,在特殊情況下推選出代理理事長,臨時負責工作。

  5、部長:

  具體安排本部各項工作,定時向理事會彙報工作,總結經驗,每學期開始,交學期工作計劃。

  七、內部管理:

  為加強協會的內部管理,使協會宗旨落實到實處,順利的開展各項活動,充分發揮會員的能動性、積極性,特制定以下規則:

  1、協會實行責任制,理事長對團委和協會負責,會長對協會和理事長負責,常務理事對理事長負責,副會長對會長負責,部長對副會長負責,其他部內成員對部長負責。

  2、各部領導經推薦,參加競選評選而出;

  3、協會幹部要求:

  ***1***有一定組織能力。

  ***2***認真負責。

  ***3***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4、對錶現突出者,協會給予表彰獎勵;

  5、會員要以協會利益為重,服從安排;

  6、凡協會組織活動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累計三次者,取消會員資格;

  7、活動中表現不積極和擅離崗位者,給予警告;產生惡劣影響者,取消會員資格;

  8、個人不得以協會名義搞社會活動;

  9、根據活動表現和工作能力對人員進行適當調整和撤換;

  10、於違反國家法規和校紀、校規者,取消其會員資格;

  八獎勵制度獎勵:

  ***一***協會每學期按協會成員的綜合考評成績評選出“優秀青年志願者”;

  ***二***參選人由協會各部、各基層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提名;

  ***三***參選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提供志願服務時間不少於全體的60%;

  2、學期期末無不及格科目;

  3、在提供志願服務時表現突出、任勞任怨;

  4、無學校及協會處分者;

  5、綜合考評成績不低於85分;

  ***四***提名人將參選人的資料以書面形式上交到會員管理中心,經協會理事會協商一致。核實無誤後,評選“優秀青年志願者”經公示,報共青團房地產學院委員會批准,頒發榮譽證書。

  處罰:

  分為口頭警告、警告、降級、勸退、除名。

  ***一***口頭警告:參與各種工作、會議、活動兩次缺席;工作、活動時擅離崗位、怠工;不服從統一安排,私自行動。

  ***二***警告:對工作分配到的任務草率敷衍、弄虛作假,工作嚴重失誤、導致不良後果、兩次口頭警告;

  ***三***降級:無故曠會或早退以及曠值班的次數達到兩次以上的自動降為流動志願者;

  ***四***勸退:假借協會名義謀取私利、私自向服務物件索取酬金,各類工作會議、活動五次無故遲到、三次無故缺席、受到***院***系通報以上處分。

  ***五***除名:嚴重違反學校及協會規定,屢教不改,影響嚴重,予以除名。

  九、入會與退會:

  1、交個人申請、個人簡歷,經協會考查,理事會批准後確定其會員資格。

  2、交個人申請經協會批准後,方可退會。入會一年以上,申請退會者發給“青年志願者協會”證書;入會不足一年申請退會者及由於其他原因被協會取消會員資格者不發給此證書。

  3、會員入會,退會均要通知其所在班級。

  志願者協會管理制度範本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全名為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是從事社會公益活動的校內學生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政策和校內管理條例。倡導團結友愛,助人為樂,無私奉獻的新風和正氣。弘揚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本協會的宗旨是:“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實現自我”,奉行“自願、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

  第四條 本協會指導我院青年志願者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推動我院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使志願者在服務社會、幫助他人的過程中提

  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樹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社會公德意識、義務觀念。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上級志願者組織和院團委的雙重領導及監督。

  第二章 服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義務服務範圍主要是:

  1.倡導良好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為我院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2.培養我院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我院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3.為有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人或單位提供無償服務。

  4.為市區綠化、扶貧開發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

  5.承擔臨時性、突擊性的志願服務任務***如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等***。

  6.組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協調全院青年服志願者開展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協會會員的招募是在每年開學之初,新生軍訓期間。

  第八條 本協會實行入會和退會自願的原則。

  第九條 申請入會的會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響應協會的號召,擁護本協會的章程及管理,自願服務的青年。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並自願接受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3.自願為需要服務、幫助的人和事,提供力所能及的無償服務。

  4.自願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一定時間量或次數的無償服務。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1.自願加入者在協會納新點登記資訊***如:姓名、年齡、班級、電話***。

  2.填寫會員納新表***附照片***。

  3.參加我協會組織的面試。

  4.協會將通過面試的名單進行統計,並正式在協會人員名單上登記。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活動並獨立開展工作權利。

  2.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本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4.請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

  5.有向本協會推薦成員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及管理,擁護並執行本協會決議,宣傳和推廣青年志願者活動。

  2.承擔青年志願者的工作任務並參加協會活動。

  3.維護協會合法權益、聲譽及形象的義務。

  4.向協會報告工作情況。

  5.接受協會的統一管理。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院的協會章程或有

  損協會聲譽的行為,經討論後予以退會並給予適當處罰。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協會最高機構為常務會,由協會主席團及各部部長組成。

  第十五條 常務會的職權是:

  1.制定修改協會章程。

  2.審議協會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

  3.領導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4.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協會主席及部長要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號召力,在協會內有一定影響力。

  3.身體素質好,能正常工作。

  4.接受院團委等領導的管理。

  5.對工作態度,嚴謹認真,責任心強。

  6.在活動中能以身作責,起帶頭作用。

  7.有創新思想,團結意識。

  8.在校內無違紀現象。

  第十七條 主席團的職能

  1.開展日常工作和具體活動。

  2.決定分會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3. 制定、修改分會章程。

  4. 調整機構設定、人員分配。

  第十八條 協會祕書處的職能

  1.負責招募中統計工作。

  2.根據協會章程和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3.記錄每次的活動,總結工作及其它日常事務。

  4.起草有關檔案、報告等。

  第十九條 協會策劃第一文庫網部的職能

  1. 活動前起草策劃書及相關檔案。

  2. 部門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條 組織部的職能

  1. 領取和保管活動所需物品。

  2. 組織活動並佈置會場。

  3. 維持會場紀律。

  第二十一條 宣傳部的職能

  1.前後期的宣傳工作。

  2.宣傳和推廣青年志願者活動。

  3.整理相關活動資料遞交祕書處。

  第二十二條 外聯部的職能

  1. 活動前期,聯絡社會公益人士或集團對活動的贊助。

  2. 搞好學院其他社團的聯絡工作。

  第二十三條 文藝部的職能

  1. 協助其他部門的工作。

  2. 在活動前,準備好所需節目並遞交祕書處。

  協會管理

  第一章 例會制度

  1.每週召開一次常務會議和全體大會,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2.大會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傳達學院指示、決議,討論決定協會工作的重大問題,並安排工作。

  3.開會時,成員應提前5分鐘到場,實行簽到制度,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者,應提前請假,並在開會後及時瞭解會議內容,學習會議精神。

  4.嚴格遵守會議紀律,維持會場秩序,積極發言,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5.協會全體會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表決時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表決時必須有4/5的會員到場,且有2/3以上贊成則通過該決議。

  6.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對有關會議內容必須保密。

  7.協會會議由祕書處記錄,做好存檔材料,以便總結經驗,指導工作。

  8.各部負責人做好所在部門相應的記錄,以便指導內部工作。

  9.志願者協會的主要幹部負責人定期召開常務會議,總結開展活動的經驗及不足,討論研究下一步工作計劃,任務合理分工,責任到

  人,形成共同決議後,在協會全體會議上宣佈。

  10.發現問題後,能解決的應予以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上報協會主要領導或協會指導老師。

  第二章:活動制度

  1.協會全體成員,應有組織有紀律的開展活動。發揚“立足學院,服務社會,鍛鍊自我”的活動宗旨。

  2.協會全體成員應統一調遣,自覺服從協會的指示,確保協會活動準時高效、有序的完成。

  3.協會全體成員應遵照學院的領導、團委的安排,協調好學院其他組織、社團之間的關係,為學院的建設積極努力工作。

  4.協會組織活動前應寫出詳細的策劃、人員安排,交由團委或學生處審批。

  5.各位成員也可利用自身的條件,發揮個人特長,積極主動的走向社會聯絡一些有保障性、有意義的活動。

  6.活動的準備工作:

  ***1***對於每一件具有可實施性的工作,須由協會的幹部集體商議。討論通過後,方可上報團委批准,然後制定詳細的策劃。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會員公佈實施。

  ***2***對於協會全體成員參與的活動,由策劃部擬定出詳細的計劃方案,全體幹部經研究劃分好各自的職責和承擔的工作進行合理的分派。

  ***3***申請活動所需的場地、器材、經費進行合理的利用。所有物

  品由組織部負責。

  ***4***協會宣傳部應充分做好活動前後期宣傳工作,宣傳資料由協會宣傳部負責自行收集整理,交於主席團稽核修正後,方可見報,必須每次活動一宣傳,保證以板報形式出現,也可以網站、報紙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

  7.活動的實施階段:

  ***1***在活動實施過程中主要負責人應盡心盡力,各司其職,帶動全體成員,認真、高效的開展工作。

  ***2***參加活動的協會成員應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協會的紀律,不得私自離隊,如有特殊情況者,須向協會負責人申請後方可離開。

  ***3***在活動中,如果發現有異常情況,須及時向協會負責人報告,以求妥善處理,不允許私自行動。

  ***4***在活動中嚴禁頂替協會人員名額,參加協會所組織的各種活動,違反者將嚴肅處理,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5***在活動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確的前提下,不得頂撞負責人,須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務,並幫助其他隊員共同協作完成任務。

  8.活動完工階段:

  ***1***按照要求,根據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務後,不得自行走動。

  ***2***協會成員集合後,各部長負責清點人數,祕書處做最終的情況統計。

  ***3***各部部長負責收齊本小隊活動中所領取的帽子、隊旗、臂章等物品,點清件數以交回組織部保管。

  ***4***各部按照原來路線,整齊列隊,直到順利返回學校。

  ***5***活動結束後,祕書處負責書寫工作總結及新聞稿。如單獨開展的工作,負責人要寫一份全面的工作總結上交祕書處存檔。並及時將材料遞交院團委,所有報送材料需經祕書處及主席團嚴格稽核。

  ***6***活動結束後召開常務會議總結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9.活動中的應急措施:

  ***1***協會成員之間應相互團結,相互友愛,相互理解,虛心接受別人的批評建議,避免內部成員之間發生矛盾和摩擦。

  ***2***嚴禁在值勤或活動中與其他組織社團或外界發生衝突,如遇特殊情況,及時與負責人聯絡,以免衝突擴大。

  ***3***在特殊情況下,應以協會的利益為重,並以注意維護全體隊員的安全為首要條件。

  10.經費

  ***1***經費主要來源於社會捐贈、 政府資助,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本會的經費使用範圍:維持本協會正常工作運轉;符合本協會宗旨的青年志願者活動;在社會公益及社會保障範圍內的特殊資助。

  ***2***本協會財務歸祕書處管理,其他部門對其進行監督。

  ***3***任何活動一週前,活動負責人都須將活動經費預算交院團委稽核;各部門活動財務預算經稽核批准,活動結束後,預先支付的經費需有正式發票憑據,並在發票背面註明用途及經手人,由主席簽字證明後方可到祕書處報銷。

  ***4***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5***各項活動均要求厲行節約,活動支出必須嚴格按照預算,超過預算的部分需說明理由。

  ***6***社團資金支出分為“日常支出”和“專案支出”。“日常支出”包括辦公用品等日常支出。“專案支出”指用於具體活動的費用。日常支出和專案支出應當分開記錄,“日常支出”可在規定的報銷時間內隨時報銷,“專案支出”需在活動結束後報銷,如大型活動可以分期報銷,但每個活動都須獨立記賬。

  第三章:考勤制度

  1.協會成員,在參加內部組織的活動以及協會統一組織的例會、中,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須請假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則必須告知各部部長,並及時補寫請假條。

  2.有事請假者,必須持有假條經主席或部長簽名方可生效,並交祕書處備案。

  3.如沒有請假條,而主席或部長不知其詳細去向者,按缺勤處理。

  4.協會活動期間不得無故離開,如有需要須向部長或負責人,請示獲得允許後方可離開,歸隊後應及時銷假。

  5.在會議活動正式開始後,不再簽到,後到者視為遲到,活動會議開始二十分鐘後再到者視為缺勤。

  6.凡在活動中私自離隊者,給予大會警告處分。

  7.協會考勤以百分制記

  ***1***每次例會點名簽到。幹事每遲到一次扣1分,請假扣2分,不到扣3分。幹部每遲到一次扣2分,請假扣3分,不到扣4分。

  ***2***總負責人遲到5分鐘,幹部、幹事可散會,負責人下次例會做出檢討。

  ***3***活動考勤中,幹事每遲到一次扣2分,請假扣3分,不到扣4分。幹部每遲到一次扣3分,請假扣4分,不到扣5分。

  ***4***每次活動組織部提前20—30分鐘安排現場,祕書處調配人員做好籤到工作,其他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現場進行交流。

  8.全體成員參加的活動考勤由祕書處人員負責記錄存檔。作為今後獎懲先進的考核專案。

  第四章: 獎勵

  1.在例會和活動中沒有缺勤現象的,工作認真積極表現者,優先考慮評優資格。

  2.協助協會額外完成除本職工作以外的工作者,優先考慮評優資格。

  3.對在協會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成員,根據活動評選要求,與活動結束後評選,祕書處寫申請書報團委批准後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或通報表揚。

  4.取得評優資格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如:榮譽證書***和通報表揚。

  附則: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本章程由院團委稽核、通過並生效。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

  青年志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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