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同業競爭案例

  作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新渠道,新三板掛牌對企業來說機遇和挑戰並存。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篇1:

  公司與另一重要股東——騰達樓宇在經營範圍上有兩處相近,其一是“計算機及外圍裝置、建築材料批發兼零售”;其二是“計算機網路系統整合服務。”最近兩年,公司與騰達樓宇在經營計算機及外圍裝置、建築材料批發兼零售業務時, 主要客戶物件不交叉重疊,沒有發生事實上的同業競爭情況,同時騰達樓宇在最近兩年沒有經營過系統整合業務,因而與天房科技在系統整合領域沒有發生事實上的同業競爭情況。

  為避免將來發生同業競爭行為的可能,騰達樓宇作出如下承諾:“本公司將不在中國境內外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參與任何在商業上對天房科技構成競爭的業務及活動;將不直接或間接開展對天房科技有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活動或擁有與天房科技存在同業競爭關係的任何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權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該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控制權;本公司將在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框架內,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以股東身份謀求不正當利益;將於 2013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我公司經營範圍的修改, 減少與天房科技相近的經營範圍,即減去“計算機及外圍裝置、建築材料批發兼 零售”、減去“計算機網路系統整合服務”。自 201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3 年 5月 30 日不會在上述經營範圍內發生與天房科技同業競爭的行為;若違反上述承 諾,本公司將對由此給天房科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面、及時和足額的賠償。”

  2013 年 5 月 17 日,騰達樓宇變更經營範圍事項獲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騰達樓宇變更後經營範圍為“自動化裝置、計算機產品開發、技術諮詢 ***不含中介***服務;辦公用品及裝置、裝飾材料批發兼零售。***以上經營範圍涉 及行業許可的憑許可證件,在有效期限內經營,國家有專項專營規定的按規定辦 理。***” 騰達樓宇變更後經營範圍與天房科技不存在相同或相近之處。

  篇2:

  報告期內,科勝石油***股份程式碼:430284,掛牌日期:2013年8月8日***的實際控制人冷傳波除投資控股該公司外,還控制有博達技術、科勝博達、勝利四維、科勝投資、香港博達科技、博達吉泰等企業,其中,博達技術、科勝博達、勝利四維、科勝投資、博達吉泰曾從事與公司相同的業務。為避免同業競爭,博達技術、科勝博達已變更了經營範圍,將客戶資源及商業機會轉移至公司,並停止開展業務;勝利四維、科勝投資、博達吉泰將客戶資源及商業機會轉移至公司,並停止開展業務,且已開始辦理登出手續;香港博達科技全部股權已轉讓給無關聯第三方。同時,為避免產生新的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實際控制人亦出具了相關的避免同業競爭承諾。上述情形與IPO過程中普遍遇到的同業競爭情形基本相同,且解決思路及方式亦大致相同。

  篇3:

  上海嶸石技術實業技術有限公司的前身為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原股東為石康明、洪代文,經營範圍變更後與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再相同,之前的經營範圍同公司存在一定程度上類似。2013年5月27日,石康明與周豔豔、洪代文與安婷婷分別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石康明將其所持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80%的股權作價80萬元轉讓給周豔豔;洪代文將其所持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20%的股份作價20萬元轉讓給安婷婷。此次轉讓行為真實合法,周豔豔為石康明的外甥女,雙方沒有其他協議或利益安排。

  上海奧雪高分子奈米材料有限公司原股東為石康明、李吉琴,經營範圍同公司並不類似,在實際經營過程中也未從事同派爾科化工相同或類似的業務活動。2013年 5 月 16 日,石康明與安婷婷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石康明將其所持上海奧雪高分子奈米材料有限公司50%的股權作價25萬元轉讓給安婷婷。此次股權轉讓行為真實合法,安婷婷為石康明配偶金宗蓮的外甥女,雙方沒有其他協議或利益安排。

  上述股權轉讓各方均出於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且上述股權轉讓事宜業已履行必要程式,股權轉讓價款已實際支付,且已辦妥股權轉讓的工商登記手續。上述股權轉讓後,嶸石技術和奧雪高分子不屬於派爾科化工的關聯法人,但報告期內由石康明實際控制,故報告期內嶸石技術和奧雪高分子是派爾科化工的關聯企業。公司實際控制人石康明不再以任何方式繼續控制嶸石技術、奧雪高分子,兩家公司與派爾科化工在業務、資產、人員、財務、機構等方面均相互獨立。

  故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石康明沒有從事與公司構成同業競爭的行為。公司與其他股東、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控制的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