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在組織的勞動關係中,薪酬是最主要的問題之一,勞動爭議也往往是由薪酬問題引起的,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1: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實施日期:

  1.目的規範公司工資管理,融洽勞資關係,激勵員工士氣,有利於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以配合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需要,特參照國家勞動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本制度。

  2. 薪資方案說明

  2.1薪資管理原則

  2.1.1業績優先

  在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要貫徹“業績優先”原則。也就是注重工資的激勵作用。

  1對於結構工資,應加強其中績效工資的比重,以加強績效工資的調節力度。

  2對於計件工資或類似的銷售工資,應認真核定計件單價,計件工資可考慮在工程維護和施工崗位推行。

  3對有重大貢獻者要給予重獎。

  4對工資水平固定的計時工資月薪,在工作者優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務後,結合公司效益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上述績效工資及獎勵,人力資源部計劃在結構工資中確定一定比例作為績效考核工資,並和績效獎金一起發放。有關規定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1.2分享利益

  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員工應當分享企業發展的部分利益。這體現為獎金髮放、年終發紅、工資升級等方面。應當認識到,這種“分享”的支出,會換取員工很大的工作動力,可能帶來相當高的經濟回報,尤其是優異地完成經營目標任務,對公司做出傑出貢獻的高階經營管理人員和營銷精英,更應當獲得一定的利潤分享,其物件及分享形式與水平,由董事會稽核、批准,人力資源部具體實施。

  2.1.3目標管理

  目標管理主要體現在高層經營管理人員的年薪制業績目標和分部門經營管理者的工作任務承包上。其實質是管理人員對企業經營的責任承包,並得到合理的經濟回報,從而調動經營者創造效益的才能,達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2.1.4合法性

  合乎勞動法規

  2.2工資要素的內容

  根據工資的基本作用,並從工資制度目標和薪酬原則的角度出發,可以將工資劃分以下要素:

  1工作能力要素:這是員工任不同職別、獲得不同工資的前提條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從學歷、職業資歷、創造力、影響力等方面來考慮,其反映形式為基本工資。

  2職務要素:這是工資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包括監督管理的目標和跨度、解決問題的難度和承擔的風險、工作的複雜程度和困難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職務工資上。

  3勞動條件要素:這主要是指工作場所的物質環境因素。該要素在薪酬體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資和相關福利話費、降溫費、工傷保險費等上。

  4個人貢獻要素:這也是工資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內容。該要素反映在績效工資獎金以及公司工齡工資。前者反映員工個人現在對公司的貢獻,後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員工個人過去對公司的貢獻。公司福利的一些專案,也具有對個人貢獻的回報和激勵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員工工資水平高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反映了工資的保障作用,福利專案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補貼、有薪假等。

  2.3工資的基本結構

  上述工資要素可以歸結為基準內、基準外兩個部分:

  個人工資額=基準內工資+基準外工資

  這種結構在一般等級維工資制度中,是最常見的工資結構。在有些情況下,這兩個部分可能不作區分而混在一起,如計件工資和銷售提成工資。

  2.3.1基準內工資:

  基準內工資為公司薪資標準表中的各個專案,每一專案又分為若干等級,單位為每月**元。

  1職等和級次。依公司組織結構設計的職務分8個職等,每一職等分為10個級次或級別,依現行的各崗位起薪點為依據確定了各級次的具體標準,以保證工資改革後各崗位與薪資標準的對應關係及其一致性,並利於工資晉級和職務升等的實際操作。

  2基本工資。即基礎工資或底薪。為了將“死工資”變成“活工資”,從強化員工工作績效出發,這部分工資將實行部分浮動的形式發放。

  3職務工資。依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及其責任輕重來設定。職務不同反映在職等及職務工資中其標準也不一樣。但在同一個職等內職務工資基本是一樣的,即在職務未升的情況下,職務工資也不升。

  4加班工資。為了保障工資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設定標準時按基本工資的40%設定了加班工資,約高於法定2個百分點。

  5工齡工資。以十足工齡計算,每年50元。

  6計件工資。對個人勞動付出與工作績效有緊密聯絡的崗位實行計件工資制。人力資源部擬在工程崗位設定計件工資,具體方案由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擬定。

  7提成工資。對市場開發崗位員工實行與其銷售業績相聯絡的工資形式。具體方案由業務部門擬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3.2基準外工資。

  基準外工資是公司等級表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獎金。其他獎勵、各種補貼和其他一些福利,具體見《福利專案》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3.3工資開支渠道

  基準內工資和基準外工資中的部分專案如福利費、補貼等專案是屬於經常性開支的生產費用,因此作為生產成本開支專案。而年終獎金等專案因與企業的整個盈利情況相關聯,應從稅前利潤中開支,具體操作由財務部門把握。

  2.3.4幾個具體問題

  1為激勵員工士氣,調動其積極性,並結合物價上漲等因素,員工的基本工資部分可在一定時期後按級次晉級。

  2公司對業績優秀、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管理人員為其交納個人所得稅。

  3公司對有重大貢獻的員工,可根據各自的工作特點與需要和個人意願,安排其休假、商務考察、培訓、參加研討會、旅遊等。

  4公司設立合理化建議獎和技術創新獎,對於在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進意見的員工給予一定獎勵。

  3.實施內容

  3.1本公司員工工資的基本類別,分為結構工資制、計件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

  基本工資

  職務工資

  加班工資

  工齡工資

  計件工資

  提成工資

  績效獎金

  單項獎金

  福利費

  其他

  基準內工資

  基準外工資

  工資

  3.2結構工資分為基準內工資與基準外工資兩個部分,包括若干專案,以職務等級為中心。結構工資的專案結構為:xxx

  2:公司薪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佔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佔月工資的30%。

  1.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範圍,在此範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 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2. 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於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 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 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後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範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並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於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幹。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於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 因試用期合格後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 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後工資調整的;

  3 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准的。

  第二條 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彙總,交公司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稽核彙總。調動核准程式按檔案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 錄用不滿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 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 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 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 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准,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另調他職;

  2. 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 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3: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

  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面試網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專案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