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物料管理規定範文

  為了規範產品,物料出現超期後由上至下各部門都清楚,做到有單可查有據可依,便於跟進管理,因此要做好對超期物料的管理,現在就和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超期物料管理規定篇1

  1、 目的

  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庫存、呆滯、過期物料進行及時有效的預防控制和處理。降低庫存物資積壓,提高物料儲存能力、提高存貨週轉率,促進公司物資的良性運作。

  2、庫存、呆滯、過期物料定義

  是指儲存期限超過一定時限仍未使用過的物料,或一年內有使用但存量過多、用量極少、庫存週轉率極低的物料,以及超過可儲存期限的物料。

  3、範圍

  適用原材料、包裝物、低值品、半成品、在製品及成品呆滯、過期物料的處理。

  4、職責

  4.1生產部:負責定期對車間的物料進行盤點、清理、退庫工作,同時實施返工返修工作。

  4.2 品質部:負責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質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結果可分為:合格、返工返修、報廢、回收利用等。

  4.3技術部:因客戶產品改變、產品優化,技術變更包括更改原材料、更改配件、工藝單變更、品質變更、成本優化等引起的變更,技術部應在變更發生後一天內通知採購部並給予相關指引,以防止庫存、呆滯、過期物料的產生。已造成呆滯、過期物料情況發生的,應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4.4 業務部:因銷售訂單取消或變更、市場需求預測變化,業務部應在變更發生後一天內通知採購和生產部並給予相關指引,以防止庫存、呆滯、過期物料的產生。對造成呆滯、過期物料情況發生的,由採購部的安排,參與評審,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4.5 倉庫:負責定期對在倉的庫存、呆滯、過期物料進行盤點、清理、退庫工作,並接受採購部安排,參與呆滯、過期物料的評審和處理工作。

  4.6 生產部:負責生產過程中呆滯、過期物料產生的預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滯、過期物料處理申請,判定呆滯、過期物料產生的原因,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審工作,對評審結果提交相應的部門進行處理,並對評審工作做出結論上報公司領導。

  4.7倉庫:負責呆滯、過期物料的接收、儲存管理工作;負責提供庫存、呆滯、過期物料統計清單;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處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滯、過期物料的更換以及物料產生的呆滯、過期物料返工返修或處理、配合採購部退換等聯絡工作。

  4.8後勤部:負責呆滯、過期物料的變賣等處理工作,並在接到報廢通知起兩週內按環保體系的要求處理廢品。

  4.9 財務部:負責對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處置過程的監控、核價、評估及賬務處理等工作

  4.10 總經理:根據此規定的許可權對呆滯、過期物料的處置進行審批。

  5、庫存、呆滯、過期物料處置程式

  5.1 呆滯、過期物料處置每一年組織一次盤點清理工作。

  5.2 採購部在接到清單後兩天內提出處理申請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呆滯、過期物料處置評審工作,相關部門在兩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5.3 技術部、生產部及品質部同時對提報的呆滯、過期物料清單及申請在兩天內進行判定,作出評審意見。

  5.4 評審意見完成次日,倉庫將相關處理報告和清單提交財務部,財務部在三天內完成核價工作,作出稽核意見並報送總經理審批。

  5.5 後勤部根據最終的審批意見,在收到審批意見後一週內進行一一處理。

  5.6 倉庫負責配合呆滯、過期物料現場處理工作。

  5.7 後勤部將處理的相關單據移交財務進行銷帳處理

  6、相關檔案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式》

  超期物料管理規定篇2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儲存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裝材料的儲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職責:

  2.1.倉庫:負責物品的標識、超期物品的報檢,庫存不能使用物料的報廢。

  2.2.品質:負責超期物品的抽檢。

  2.3.生產部:配合倉庫和品質對物料進行全檢。

  3. 管理規定:

  3.1物品的儲存期限以原材料或產品標籤上註明的日期計算。

  3.2 倉管員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須標識出來,填寫《報檢單》備註送檢原因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3.庫存超過1個月的成品,在出貨前,生產須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4 檢驗後應做好相應的標識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相應的檢驗記錄單中。

  3.5 倉庫對超期或重新送檢不合格者,經判定不能使用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於《報廢清單》中。

  超期物料管理規定篇3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儲存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裝材料的儲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職責:

  2.1.倉庫:負責物品的標識、超期物品的報檢,庫存不能使用物料的報廢。

  2.2.品質:負責超期物品的抽檢。

  2.3.生產部:配合倉庫和品質對物料進行全檢。

  3.管理規定:

  3.1物品的儲存期限見附件以原材料或產品標籤上註明的日期計算。

  3.2 倉管員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須標識出來,填寫《報檢單》備註送檢原因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3.庫存超過1個月的成品,在出貨前,生產須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4 檢驗後應做好相應的標識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相應的檢驗記錄單中。

  3.5 倉庫對超期或重新送檢不合格者,經判定不能使用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於《報廢清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