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料管理規定範文3篇
公司資料管理規定旨在防止資料的非法生成、變更、洩漏、丟失與被破壞,確保電腦資料的有據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保密性。下面是公司資料管理細則,歡迎參閱。
公司資料管理規定範文1
公司資料備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1 目的
為規範公司資料備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儲存歷史資料及保證資料的安全性,防止因硬體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資料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資料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物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有電腦使用許可權的員工
第二章 備份制度和要求
2.1 根據公司情況備份的資料分為一般資料和重要資料兩種: 一般資料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資訊及辦公文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資料等;
重要資料主要包括:財務資料、伺服器資料等;
2.2 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把電腦內的不可外洩的資料進行加密,設定10位以上的密碼,密碼3個月要進行更換;
2.3 除臨時的檔案外,其他檔案要用資料夾的形式分類存放,即先建立好資料夾,然後把相應的檔案放到不同的資料夾中;
2.4 網路管理員將在伺服器上為每個有電腦的員工建立資料夾,並分配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每人都有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員工在自己電腦上通過網路,輸入自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即可看到屬於自己的資料夾,開啟此資料夾後把自己電腦內整理出的資料夾全部拷貝到此檔案中,拷貝的週期是每週至少一次;
2.5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等,將進行嚴肅處理;
2.6 網路管理員會抽查員工備份資料的日期,如發現一週以上未上傳資料將進行警告,一個月未上傳資料的將進行問責; 網路管理員把員工上傳的資料進行備份,備份到另外介質,如硬碟、行動硬碟、光碟等;
2.7 系統工程師負責ERP、OA資料的每日備份,備份資料的副本會儲存到安全介質中;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資訊部。如有未盡事宜,報請公司總經理後執行。
根據公司要求:
所有員工電腦內重要的檔案都要進行備份,
公司資料管理規定範文2
為規範備份管理工作,合理儲存歷史資料及保證資料的安全性,防止因硬體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資料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智慧財產權利益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 所有伺服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裝置均由企業管理部負責資料管理和備份。
二. 根據公司情況將資料分為一般資料和重要資料兩種。一般資料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資訊及辦公文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資料等。重要資料主要包括:財務資料、技術部門圖紙、商務部標書、伺服器資料等。
三. 一般資料由各部門每月自行備份,部門經理負責整理歸檔後刻盤,系統管理員每半年對一般資料資料進行選擇性收集歸檔。
四. 重要資料由系統管理員負責,具體細則如下:
1. 財務部每月底將當月電子帳、表格等資料統一整理,系統管理員負責刻盤,由財務部儲存。
2. 技術部門已定稿的圖紙、商務部標書須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上傳至PDM系統,由系統管理員做備份儲存。
3. 伺服器的ERP、PDM、CRM等資料由系統管理員在硬碟做每日備份,並在每週六下午統一刻盤儲存。
五. 當伺服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裝置配置更新變動,以及伺服器應用系統、軟體修改後均要在改動當天進行備份。
六. 備份資料所使用的燒錄機、光碟均由系統管理員儲存,當燒錄機故障或光碟不足時應及時聯絡維修或購買,確保備份工作的正常進行。
七. 所有資料備份工作由系統管理員進行詳實記錄,並建立檔案。
八. 如遇網路攻擊或病毒感染等突發事件,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系統管理員進行處理,同時將集體情況記錄到備份檔案中。
九.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或沒有及時執行備份任務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公司資料管理規定範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集團資訊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資料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資訊合理、有序流動和資訊保安,確保集團資訊化建設快速協調有序安全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集團資訊保安管理辦法》***中平„2013‟188號***、等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室,直屬和特設機構、專業化公司、事業部、區域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二章 管理範圍
第三條 本辦法管理範圍包括:各單位與生產、經營、辦公、安全等相關的應用系統和資料,以及為其提供支撐的基礎設施資源、計算儲存資源和辦公終端資源等。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第四條 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是集團資料資源管理體系的最高層,負責審定集團有關資料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負責稽核有關標準、規範、重要需求等。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集團資訊辦***負責集團資料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指導集團資料管理工作,查處危害集團資料安全的事件。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資料的採集、傳輸、使用、安防、備份等管理
工作。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平頂山資訊通訊技術開發公司***以下簡稱信通公司***作為技術支撐及運維部門,負責集團資料中心的運維和運營工作。
第四章 資料分級管理
第五條 根據資料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照集團級應用系統和資料、廠礦級應用系統和資料、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資料分別制定管理標準。
第六條 集團級應用系統和資料,技術管理由集團資訊辦負責,業務管理由相關業務處室負責,運維管理由信通公司負責。廠礦級應用系統和資料由各單位資訊管理部門管理,集團需要利用的管理資料和生產資料要同步上傳到集團資料中心。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資料由各單位資訊管理部門管理和維護。
第五章 資料標準管理
第七條 集團資訊辦負責集團資料編碼和介面標準的統一規劃和標準制定,負責對集團及各單位應用系統的資料標準管理進行引導和考核。各單位新建應用系統應嚴格執行集團下發的資料編碼和介面標準,在用應用系統應根據自身實際逐步按照集團標準進行完善。
第八條 資料編碼和介面標準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資料編碼應能夠保證同一個物件編碼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規範的一致性;
***二***介面應實現對外部系統的接入提供企業級的支援,在系統的高併發和大容量的基礎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提供完善的資料安全機制,以實現對資料的全面保護,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防止大量訪問,以及大量佔用資源的情況發生,保證系統的健壯性;
***四***提供有效的系統可監控機制,使得介面的執行情況可監控,便於及時發現錯誤並排除故障;
***五***保證在充分利用系統資源的前提下,實現系統平滑的移植和擴充套件,同時在系統併發增加時提供系統資源的動態擴充套件,以保證系統的穩定性;
***六***在進行擴容、新業務擴充套件時,應能提供快速、方便和準確的實現方式。
第六章 資料資源管理
第九條 基礎設施資源集中管理。為了避免資訊機房等基礎設施資源重複投資建設,造成資金浪費、設施利用率低等問題,各單位應充分利用集團資料中心資源,集團資訊辦負責統一協調集團及各單位的基礎設施資源。
***一***各單位未經集團批准不得私自新建、改建、擴建資訊機房。
***二***集團資料中心要按照《集團機房建設技術規範》建設,滿足各單位應用系統及資料統一到集團資料中心所需的各項使用要求。
***三***各單位現有機房自行管理、統一管控。各級資訊管理部門作為主要責任部門,要保證資訊機房各項執行指標達到集團要求。
第十條 計算儲存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消除“資訊孤島”,實現集團資料共享和整合,提升資料安全防護等級,各單位所需計算和儲存資源,要統一使用集團資料中心的雲端計算資源,做到資源集中、高效利用。
***一***現有的集團級應用系統及資料***安全監測系統除外***、各單位應用系統及資料***直接用於生產安全、自動化控制和監測監控的系統除外***要按照在用伺服器、儲存的服務年限和系統生命週期科學制定遷移到集團資料中心的計劃和方案,並報集團資訊辦批准後實施。
***二***新建應用系統原則上不再購臵新的伺服器和儲存,所需計算和儲存資源應使用集團資料中心的雲端計算資源。各單位如有特殊生產要求,確需購臵伺服器或儲存的,需報請集團領導批准,由集團資訊辦備案後,按集團採購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三***對於當前集團網路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可向集團提出申請建設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並根據建設進度制定應用系統和資料遷移計劃。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建成後,新建系統需要集中部署、分級管理。
第十一條 辦公終端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實現節能降耗,集團級應用系統要統一使用集團資料中心雲桌面,並在廠礦和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中逐步實現全面使用。
***一***各單位新建系統所需計算機和新增辦公用計算機要使用集團資料中心雲桌面。
***二***原有集團推廣的應用系統所使用的計算機,以及各單位在用的計算機,分別由應用系統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按年度提出雲桌面更換計劃,逐步完成雲桌面更換工作;集團資訊辦負責協調和監督。
***三***各單位申請雲桌面使用,應與信通公司簽訂租用協議,由信通公司負責雲桌面運維,各單位資訊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雲桌面管理。
***四***對於當前集團網路不具備實施雲桌面替換條件的單位,應協同集團相關部門接入集團網路或建設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在網路接入後或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建成後,按計劃完成雲桌面的部署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使用資源應按集團規定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章 資料分析管理
第十三條 資料分析是採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利用現代資訊科技手段,對計算機應用系統生成的資料進行分析,充分發掘資料中蘊涵的資訊,用資料描述現狀,預測趨勢,規範生產行為,優化管理流程,加強經營監管,提供決策支援。
第十四條 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各單位資料分析的指導,鼓勵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大資料”技術,自行組織開發業務選題和資料模型,組織經驗交流,提高分析水平。集團資訊辦要做好資料分析引導和管理工作,為集團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服務。基層各單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現有資料資源,不斷探索和創新資料分析方法,規範資料分析程式,提高資料分析質量,做好本單位各項應用的資料分析工作。
第十五條 集團級資料分析、處室級資料分析和廠礦級資料分析分別由集團資訊辦、相關業務處室和各基層單位負責策劃和實施,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和考核。
第八章 資料應用管理
第十六條 資料應用是指利用資料分析的成果,查詢存在問題,開展業務運轉狀況評估,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規避管理風險。
第十七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應加強資料應用。集團資訊辦負責代表集團對各單位以及單位之間資料共享應用的統一規劃並制定標準。各單位要嚴格按部門、按層級落實資料應用工作,對資料進行科學統計、分析、挖掘和應用,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第九章 資料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應建立資料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措施,主要包括:資料訪問的身份驗證、許可權管理及資料的加密、保密、日誌管理、網路安全、容災備份等。
第十九條 為統一規範操作許可權,各單位應明確工作人員的錄入許可權、訪問許可權及維護許可權的管理部門,任何人不得擅自設立、變更和登出。
第二十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系統資料及介質資料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強資料庫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明確管理員使用者和資料查詢使用者的操作許可權及規程。
第二十一條 對資料的各項操作至少要建立執行日誌,嚴格監控操作過程,對發現的資料安全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管理員應掌握和運用資料庫訪問審計技術,實現對資料庫操作的監測和追溯。
第二十二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要加強使用者身份驗證管理、網路安全管理,採取嚴格措施,做好計算機病毒的預防、檢測、清除工作,建立針對網路攻擊的防範措施,保證資料傳輸和儲存安全。
第二十三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要加強資料的容災備份工作,建立資料容災備份機制,保障系統應急恢復和資料溯源。重要資料要上傳至集團資料中心備份。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本文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