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菸宣傳促銷物料管理規定

  江蘇省菸草公司鹽城市公司關於印發捲菸宣傳促銷物料管理辦法的通知,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促銷物料管理規定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捲菸宣傳促銷物料管理,規範“收、發、存”工作流程,明確宣傳促銷物料的裝卸、儲存和發放要求,保證宣傳促銷物料及時、準確到位,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宣傳促銷物料發貨前協商

  捲菸營銷中心品牌管理員***以下簡稱品牌管理員***將工業企業發貨資訊***品種、數量***傳遞給捲菸物流配送中心送貨部***以下簡稱送貨部***,送貨部根據庫容等情況及時與工業企業駐鹽代表***以下簡稱工業代表***協商確定具體到貨時間、批次等內容。

  第三條 宣傳促銷物料的入庫

  工業企業根據協商好的時間節點等內容,傳送宣傳促銷物料。對於到庫的宣傳促銷物料,由送貨部和捲菸營銷中心客戶服務部***簡稱客服部***共同查驗簽收,由送貨部負責填寫《2015年送貨部宣傳促銷物料收、發、存明細表》並及時傳遞一份給品牌管理員存檔。

  第四條 宣傳促銷活動需求物料數量統計

  宣傳促銷活動結束後,各單位根據宣傳促銷方案中的相關要求,認真統計填寫《宣傳促銷物料兌換明細表》,經相關負責人稽核把關後,及時上報品牌管理員。品牌管理員根據各單位上報的《宣傳促銷物料兌換明細表》,彙總制定《宣傳促銷物料兌換匯總表》,並及時傳遞至工業代表和送貨部。

  第五條 宣傳促銷物料發放前期準備

  送貨部根據《宣傳促銷物料兌換明細表》制定《宣傳促銷物料送貨交接單》和《宣傳促銷物料發放簽收單》;根據《宣傳促銷物料兌換匯總表》制定《宣傳促銷物料中轉請示報告單》和《宣傳促銷物料中轉簽收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