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民族樂器古箏的認識

  古箏是一件古老的漢族民族樂器,一共10級,它的結構由面板、雁柱、琴絃、前嶽山、弦釘、調音盒、琴足、後嶽山、側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組成。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古箏的介紹

  古箏又名漢箏、秦箏、瑤箏、鸞箏,是中國民族傳統樂器中的箏樂器,屬於彈撥樂器。它是中國獨特的、重要的民族樂器之一。它的音色優美,音域寬廣、演奏技巧豐富,具有相當強的表現力,因此它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現在也出現了小古箏、行動式古箏、迷你古箏、半箏、新箏、十二平均律轉調箏。古箏是一件伴隨中國悠久文化,在這肥沃的黃土地上土生土長的古老民族樂器。屬彈撥樂器,結構由面板、雁柱***一些地段也稱之為箏碼***、琴絃、前嶽山、弦釘、調音盒、琴足、後嶽山、側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組成。箏的形制為長方形木質音箱,弦架“箏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動,一弦一音,按五聲音階排列,最早以25弦箏為最多***分瑟為箏***,唐宋時有弦十三根,後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一弦等,目前最常用的規格為二十一弦;通常古箏的型號前用S163-21,S代表S形嶽山,是王巽之與繆金林共同發明,163代表古箏長度是163釐米左右,21代表古箏弦數21根。

  箏的形制為長方形木質音箱,弦架“箏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動,一弦一音,按五聲音階排列,最早以25弦箏為最多***分瑟為箏***,唐宋時有弦十三根,後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一弦等,目前最常用的規格為二十一弦;通常古箏的型號前用S163-21,S代表S形嶽山,是王巽之與繆金林共同發明,163代表古箏長度是163釐米左右,21代表古箏弦數21根。

  早在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3世紀的戰國時代,就在當時的秦國***現陝西***一帶廣泛流傳,又名秦箏。算起來,它已經有2500年以上的歷史了。

  漢代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絃,築身也。今並、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制度應為“五絃,築身”,但是當時“並***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並有附註說:“今清樂箏並十有二絃,他樂肯十有三絃。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餘,以代指。”

  應邵《風俗通》說,箏乃“五絃、築身”。但“築”是什麼樣式,歷代文獻都語焉不詳。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具漢築明器。這具築之所以說他是明器,是因為該器雖然髹以黑漆,卻是用獨木雕成。實心,不利於共鳴,若用來演奏,無法獲得足夠的音量。此外,該器通長約34釐米,用來演奏顯然太短小,而《同典》載,唐代的築長四尺三寸,漢築演變至唐代雖然有異,但相差也不至於如此懸殊。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它是明器,該器猶如有柄的小瑟,築面首位各釘以橫排竹釘,一排五個,這就與《風俗通》的記載相符。這具明器築的樣式與瑟相同,似乎又說明瑟、築、箏的樣式是極其相似的。

  古穩的結構圖

>

  古穩的基本構造

  箏是由一個龐大的共鳴箱構成的一個良好的發音體,它由面板、底板、箏頭、箏尾、嶽山、雁住***琴馬***、絃軸、出音孔等部位組成。

  面板:面板與底板、邊板***框架板***組成一個完整的區鳴體,面板是發音的振動面,它的材質與厚度是決定箏的音質好壞、音量大小的重要因素。面板一般採用梧桐木製成,以經過放置年數較長的自然時效處理和人工速成相結合的方法,取幹而鬆的木質做最佳。

  底板:底板作為振動的折射面,一般採用整塊的梧桐木或松木製成。底板的兩邊開有出音孔。

  邊板:用較厚的木板做成邊框,和麵板及底板組成長方形的共鳴箱體。

  音樑:音樑也叫嶽山,它鑲嵌在箏面板的箏頭和箏尾,是共鳴箱面板與底板的支撐結構,以增強面板的抗壓效能,使音質清晰、圓潤。泡桐或樺木均可用來製作作音樑。

  雁住:也叫琴馬。琴絃的振動就是通過琴馬傳導給面板,併產生共振。因此琴馬的材料與質量、高低與厚薄都將直接影響音質,一般採用紅木及牛骨或象牙等硬質材料製作。

  絃軸:用金屬材料製成,起拴弦、調絃作用。

  琴絃:箏是一弦一柱的彈撥樂器,從高音至低音,弦的粗細、長短有一定的比例。傳統的箏弦採用絲絃或鋼絲絃,現在大多已採用尼龍鋼絲纏弦,這種琴絃具有鋼絲絃和絲絃相結合的優點,音色清晰明亮,富於彈性,並擴大了音量,較之傳統弦有更大的發展潛力。

  琴的上弦,通常是將琴絃的一端通過箏尾的穿弦固定琴絃,另一端通過箏頭琴釘孔穿入絃軸,用調音扳手將弦上緊,然後將琴馬按弦的張所需放在琴絃下。以S型二十一弦箏為例,通常按正常人臂長,最高音有效弦長***指高音部位的第一弦琴馬至前嶽山弦的長度***約十六公分左右;最低音有效弦長***低音部位的第二十一弦琴馬至前嶽山弦的長度***約八十公分左右。琴馬應儘量放在前嶽山、後嶽山置弦的兩點所構成的直線上,這樣可避免弦歪或者琴馬跳動,導致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