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的情節較重
很多人都應該聽說過,在審理案件時,對於犯罪情節的輕重認定會導致最終的審判結果,那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裡“情節較重”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相關資料。
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情節較重的情況
一、擾亂單位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較重”:
***一***多次擾亂單位秩序的;
***二***擾亂單位秩序過程中故意損毀辦公用具、設施,或者損毀重要檔案、檔案材料,無法彌補的;
***三***無理推拉、糾纏、辱罵、圍攻他人,造成一定後果或者惡劣影響,或者有毆打他人行為的;
***四***圍堵、封閉單位的主要出入通道,造成通道長時間堵塞的;
***五***佔據工作場所,時間較長,不聽勸阻的;
***六***其他情節較重的。
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較重”:
***一***多次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
***二***擾亂政府機關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周邊公共秩序,不聽勸阻的;
***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造成交通堵塞、人員受傷、財物受損、秩序混亂等後果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
三、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較重”:
***一***多次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二***違反公共交通工具的有關管理規定,無理取鬧,不聽勸阻,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工具正常執行的;
***三***在公共交通工具內滋事打鬧,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工具執行秩序和行車安全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
四、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較重”:
***一***多次非法攔截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二***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列車、航空器,影響正常行駛的;
***三***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其他交通工具,時間較長或者造成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人員受傷或者財產損失等後果的;
***四***在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或者城市主幹道上非法攔截交通工具的;
***五***其他情節較重的。
五、破壞選舉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較重”:
***一***組織、煽動、策劃破壞選舉秩序的;
***二***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擾他人選舉的;
***三***損毀選舉公告、選票、票箱等物品,干擾選舉秩序的;
***四***其他故意擾亂選舉工作秩序,造成選舉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六、強行進入大型活動場內,違規在大型活動場內燃放物品,在大型活動場內展示侮辱性物品,圍攻大型活動工作人員,向大型活動場內投擲雜物,其他擾亂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
***一***組織、策劃、煽動他人實施或者結夥實施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物受損、秩序混亂、活動中斷或者其他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有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脅等手段的;
***四***不聽制止,多次實施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
七、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投放虛假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較輕”:
***一***主動糾正,社會影響較小的;
***二***採取積極措施,尚未引起社會恐慌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