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你對經濟適用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經濟適用房的法律相關知識。

  

  經濟適用房屬於保障性住房的一種。保障性住房是相對於商品房的一種住房形式。因此在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時候會享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相應的優惠政策。

  例如,實行土地出讓金免收、各種審批費用減半、出售價格按保微利的優惠政策。國家關於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極大的減輕了購房者的負擔,因此申請購買經濟適用的群體都是中低收入家庭。為了最大程度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負擔,在購買經適房的時候,國家也相應的降低了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所交稅費。


  購買經濟適用房享有的具體優惠政策有:

  1.免徵城市基礎相關配套費用和商業網點建設費、契稅。

  2.水電費、增容費減半徵收。

  3.土地有當地政府劃撥,優先審批。

  4.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管理費用只限於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購買經濟適用房所需繳納的相關稅費: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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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房的申購辦理流程

  申購步驟解說

  第1步:辦理申購登記

  以後經濟適用住房將由政府組織統一的公開銷售,而每一次銷售之前,有關部門都會發布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公告。如果公告的房源有適合你需要的,而且你又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購條件,那你就可以在公告中註明的購買期限內,帶著你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戶口簿、身份證、住房情況證明、年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到有關部門辦理申購手續。

  相應職能部門會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對你的年收入、住房條件等材料的審查,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公示。這一點是為了保證申購人的具體住房和收入情況的真實性,因為在公示其間,如果有人認為你的材料有虛假成分,均可舉報,並由有關部門進一步核實。

  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對於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市住宅發展中心將核發《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則發放《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

  第2步:按住房困難程度排序

  為了確保住房最困難的人可以優先購買到經濟適用住房,市住宅發展中心將依據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標準,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排序,並將排序名單予以公示。

  第3步:確定入圍和候補名單

  所有符合購買條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參加搖號資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後動工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時,將先確定入圍名單和候補名單,然後才搖號確定選房順序。

  所以,當申請人數量大於房源數量時,市住宅發展中心將按照前一環節的排序順序分別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申請人數量按照房源實際數量確定,候補入圍申請人數量原則上按照不低於房源數量的20%確定。在按排序確定入圍申請人名單時,如果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相同的申請人數量多於排序後剩餘房源數量,這時市住宅發展中心會採取搖號等公開方式來確定誰入圍。

  第4步:搖號確定選房順序

  入圍名單確定以後,有關部門將以公開搖號的方式分別確定正式入圍申請人的選房順序號和候補入圍申請人的選房順序號。公開搖號將在公證部門、市監察部門及入圍市民代表的監督下進行,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第5步:核發購房證明

  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確定後,市住宅發展中心將對結果進行第三次公示,在無異議的情況下,申請人應該在5日內持身份證明、《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到市住宅發展中心辦理購房證明。逾期未辦理購房證明的,視作棄權。

  第6步:按順序輪流選房

  正式入圍的申請人持選房順序號及市住宅發展中心開具的購房證明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開發建設單位按順序選房。正式入圍申請人放棄選擇的房源,由候補入圍申請人按順序遞補選房。

  一處選房和購房結束後,本次購房中取得的各種證明和通知書將作廢,新的經濟適用住房樓盤銷售時,符合申購條件的人員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環節,再次參與購買。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是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實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劃撥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准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按保微利的原則確定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釋出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