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與預防

  交通事故,是指汽車等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造成的人員死、傷或物損事件。交通事故在廣義上還可包括鐵路機車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你對變通事故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交通事故的相關法律知識。

  交通事故的原因與預防

  交通事故,是一個人人都不想提及的詞語。但是我國每年又真的有很多的人因為各種的交通事故而失去原有的健康,甚至喪失自己年輕的生命。很多的家庭因為親人的離去而支離破碎,親人們更是痛心疾首、不敢去面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但是交通事故的原因又有哪些呢?我們該從哪些方面做好預防工作呢?


  根據我們國家相關部門的有效統計,發現在我國的交通事故當中,高達百分之七十五的都是因為駕駛員本身或者行人的人為因素造成的。很多人可能感覺不太敢相信,而事實真的就是如此。同時這也說明了我們在平時的駕駛和出行當中多多注意的話,將會大幅度的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其中在這些交通事故當中最為重要的原因是無證駕駛和酒後駕車。無證駕駛因為駕駛員的技術不過關而盲目的上路非常容易產生危險。而酒後駕車更是因為駕駛員在酒精的作用下不夠靈活,頭腦不清晰從而產生事故。

  除了這兩種,就像超載、超速駕駛還有疲勞駕駛以及強行超車等等都是產生事故非常多見的原因,而這些都是因為不遵守基本的交通規則而造成的。

  還有就是很多的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橫穿馬路等等也是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我們在外一定要記得寧可多等十分鐘,不可搶那一分鐘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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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賠償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未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於相應的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各方的過錯通常通過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未申請複核或者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進行舉證。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次責任,同等責任。每種責任具體的承擔比例無全國統一的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自己的實施意見時作出了不同的規定,需參照當地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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