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歷史成本原則是什麼

  歷史成本原則***principle of historical cost***亦稱原始成本或實際成本原則,指對會計要素的記錄,應以經濟業務發生時的取得成本為標準進行計量計價。按照會計要素的這一計量要求,資產的取得、耗費和轉換都應按照取得資產時的實際支出進行計量計價和記錄;負債的取得和償還都按取得負債的實際支出進行計量計價和記錄。資產減負債訴所有者權益自然也是歷史成本計價的,有別於報表日的重置價值、變現價值和市價。 採用歷史成本原則的初衷是認為資產負債表的目的不在於以市場價格表示企業資產的現狀,而在於通過資本投入與資產形成的對比來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這種對比需以歷史成本為基礎。

  歷史成本原則又稱實標成本原則,是指企業的各種資產應當按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對價,而且即使物價變動,一般也不進行調整。

  其主要內容是:企業取得的各種財產物資,"應以其購進或建造時發生的原始成本即實際成本人賬,並以此作為分攤和轉作費用成本的依據。當物價變動時,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調整其賬面價值。按實際成本計價,能防止隨意性,使會計資訊真實可靠,便於瞭解和比較。

  實際成本原則主要用以確定財產物資的入賬金額。

  例如,企業5年前購買一棟辦公樓,共耗資金500萬元。那麼記賬時,該大樓按其實際發生的支出500萬元入賬。 假設,目前該大樓的市價已達1000萬元,此時,仍不對其原來入賬的價值進行調整,而在賬面上仍為原來取得該樓的實際成本***也即歷史成本***。應注意,按此原則,也並非絕對不能調整賬面價值。比如,該企業擬將該樓拍賣轉讓,因而要進行資產評估,此為特殊情況,可以調整。

  採用歷史成本原則有許多好處:

  第一,比較客觀。歷史成本或實際成本是買賣雙方通過正常交易確定的金額;

  第二,有原始依據。即發票等作證明,可隨時查證;

  第三,可避免企業或有關人員處於某種需要有意改動賬面記錄;
         第四,使會計核算手續簡化,不必經常調整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