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農村醫保報銷有什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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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流程

  隨著我國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的不斷髮展,農村醫療保險也進一步完善,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相關問題是很多人十分關注的。包括農村合作醫療怎麼報銷,合作醫療報銷比例是多少,下面小編特整理出關於江西省新農合報銷比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流程的相關資訊,僅供參考,如有異議,最終還是以國家相關資訊為準。

  根據《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規定,2015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120元部分的補助標準不變,對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準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 30元,全國平均個人繳費標準達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積極探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狀況相適應的籌資機制,逐步縮小城鄉基本醫保制度籌資水平差距。

  城市案例

  河南省新農合繳費標準是多少?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的相關檔案已經下發。根據檔案規定,河南省參加新農合人員,個人繳費提高至120元。《通知》明確, 年度全省參合人員個人繳費標準提高至120元。進一步調整、完善度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的統籌補償政策,加強門診與住院補償方案的銜接,合理設定住院起付線或低費用段報銷政策,適當提高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和封頂線,適時擴大門診費用報銷覆蓋範圍,探索逐步將縣級醫療機構部分慢性病門診費用納入報銷範圍,充分發揮門診家庭賬戶和門診統籌基金效益,在有效控制門診轉住院等不規範行為的同時,進一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引導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到基層就診。

  廣西新農合繳費標準是多少?

  根據自治區有關檔案精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了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辦法,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年每人120元,較上一年提高了30元,籌資以農村居民為物件、家庭為單位、自願為原則,力爭做到應保盡保。

  江西省新農合繳費標準是多少?

  省衛計委草擬了《江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積極探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居民收入狀況相適應的籌資機制。按照國家衛計委、財政部《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5〕4號***,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新農合基金每年籌集一次,按自然年度執行。每年第四季度開始收繳次年參合自繳費用,年底基本完成,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個人參合費用收繳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至春節前後,但不得超過次年的2月底。

  各地要積極探索符合當地情況,農村居民易於接受,簡便易行的新農合個人繳費方式。可以採取農村居民定時定點交納、委託鄉鎮財稅所等機構代收、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由村民委員會代收或經農村居民同意後由金融機構通過農村居民的儲蓄或結算賬戶代繳等方式,逐步變上門收繳為引導農村居民主動繳納,降低籌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不論何種繳費方式,在收繳農村居民個人參合自繳費用後,應以村委會或以參合農民家庭為單位開具規定的收費收據。

  擴充套件閱讀:

  什麼叫新農合?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今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由我國農民***農業戶口***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在1974年5月的第27屆世界衛生大會上,第三世界國家普遍表示熱情關注和極大興趣。聯合國婦女兒童基金會在1980~1981年年報中指出,中國的“赤腳醫生”制度在落後的農村地區提供了初級護理,為不發達國家提高醫療衛生水平提供了樣本。世界銀行和世界衛生組織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稱為“發展中國家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典範”。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於農村合作社體制的逐步解體,隨農村內的“工分制”瓦解,赤腳醫生無法通過從事醫療活動來換取工分進而獲得糧食等其他生活資料,赤腳醫生便完全喪失了外出行醫的動力。另外,由於合作社的瓦解無法再為村內衛生所的正常執行提供資金來源,導致村內的公共衛生機構無法繼續支撐而瓦解。所以從赤腳醫生和村內衛生所這兩方面來看,自從合作社體制瓦解以後,農村內的公共醫療機制基本上呈現著真空的狀態。合作醫療在將近50 年的發展歷程中,先後經歷了20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50年代的初創階段、60~70年代的發展與鼎盛階段、80年代的解體階段和90年代以來的恢復和發展階段。面對傳統合作醫療中遇到的問題,衛生部組織專家與地方衛生機構進行了一系列的專題研究,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衛生工作會議,***同志在講話中指出:“現在許多農村發展合作醫療,深得人心,人民群眾把它稱為“民心工程”和“德政””。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全域性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已表明,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0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

  江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為了提高參合患者保障水平,鞏固完善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根據國家衛計委、財政部《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5〕4號***和省衛計委、省財政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跨省就醫即時結報和費用核查的實施意見》***贛衛基層字〔2015〕17號***要求,經廣泛徵求意見,現就我省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參合管理

  堅持政府組織、以家庭為單位自願參加原則,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持有農業戶口的公民應在戶籍所在地以家庭***戶口簿上的人數***為單位參加新農合。中小學生隨父母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在任職期間列入參合物件。實行戶籍制度改革的地區,在農村居住的居民可自願選擇參加新農合。統籌地區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可以選擇參加新農合。

  新生兒出生當年,其父母等家庭成員已按規定參合的,憑出生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免費辦理參合手續並享受新農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規定繳納參合費用。農村低保、五保供養物件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參合***保***人員不得重複參加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重複享受待遇。

  二、基金籌集

  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積極探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居民收入狀況相適應的籌資機制。按照國家衛計委、財政部《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5〕4號***,2015年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已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新農合個人繳費先按120元收取,中央如有提高籌資標準要求另行調整。

  新農合基金每年籌集一次,按自然年度執行。每年第四季度開始收繳次年參合自繳費用,年底基本完成,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個人參合費用收繳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至春節前後,但不得超過次年的2月底。

  各地要積極探索符合當地情況、農村居民易於接受、簡便易行的新農合個人繳費方式。可以採取農村居民定時定點交納、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由村民委員會代收或經農村居民同意後由金融機構通過農村居民的儲蓄或結算賬戶代繳等方式,逐步變上門收繳為引導農村居民主動繳納,降低籌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不論何種繳費方式,在收繳農村居民個人參合自繳費用後,應以村委會或以參合農民家庭為單位開具規定的收費收據。

  三、補償管理

  ***一***門診統籌。

  1.門診統籌補償。

  ***1***補償比例。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同一補償比例。參合人員在鄉、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單次門診費用補償比例為65%,各統籌地區可根據情況上下浮動5%。參合人員在本縣中醫院門診接受中醫藥治療納入門診統籌範圍,其醫藥費用按40%比例補償。門診統籌補償不設起付線。

  ***2***封頂線。參合人員在鄉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不受封頂線限制,即鄉級門診統籌補償不設封頂線。通過門診統籌總額預付、設定單次費用最高限額等控制鄉級門診統籌基金超支風險。參合人員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和本縣中醫院門診接受中醫藥治療的補償可設定封頂線,具體由統籌地區確定。

  2.一般診療費支付標準。新農合門診統籌定點的鄉鎮衛生院和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一般診療費每次新農合基金支付8元,患者個人自付2元;新農合門診統籌定點的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和社群衛生服務站,一般診療費每次新農合基金支付8元,患者個人自付1元。

  一般診療費按參合人員年人均門診2.0—2.5次和新農合基金支付標準核算年度總額,採用門診總額預付的方式,經新農合經辦機構考核後,與門診醫藥費用的補償部分一起按月按規定支付給門診統籌鄉、村級定點醫療機構。

  3.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門診診查費補償。參合人員在開展綜合改革試點的縣級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門診診查費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每次新農合基金補償13元,補償金額不受封頂線限制。參合人員憑新農合卡***證***和身份證到縣級公立醫院就診、補償。縣級公立醫院墊付的門診診查費補償款實行按月結算,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應在1個月內予以撥付。

  ***二***住院補償。

  1.住院補償比例。鄉級定點醫療機構單次住院實行分段累加補償,不設起付線,可報費用0元至800元部分按鄉級門診統籌補償比例報銷,800元以上部分補償比例為90%。農村低保物件、五保供養物件住院可報費用不設起付線直接按90%進行補償。

  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為80%。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為50%,有條件的設區市可提高至55%。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為50%。非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為35%。在計算參合農民的實際補償金額時,應用可報費用減去起付線金額後,再按規定的補償比補償。

  省外即時結報住院費用在扣除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專案後,按當次住院實際發生的總費用減去起付線800元后的35%或30%進行補償。

  2.住院起付線。按定點醫療機構設立三級起付線,縣***市、區***級定點醫療機構400元,縣外定點醫療機構600元,非定點醫療機構800元。起付線以下為個人自付部分,參合人員每次住院均須按醫療機構級別扣除相應的起付線。下轉患者憑上級醫療機構開具的向下轉診證明書,取消下轉當次的住院起付線,可報費用直接按比例補償。農村低保物件、五保供養物件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可報費用不設起付線直接按比例補償。

  3.住院補償封頂線。住院補償封頂線為10萬元,以當年內實際獲得補償金額累計計算。

  4.縣外住院實行最低補償。參合農民按規定辦理了縣外就醫轉診備案手續,在縣外定點或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其費用按規定進行報銷補償,當報銷補償金額小於住院總費用減去起付線後的25%時,按住院總費用減去起付線後的25%進行最低補償。

  5.將日間手術納入住院補償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