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會計問題論文

  跨入新世紀,環境汙染逐漸發展到空前嚴重的程度,並引起了一系列的經濟、社會問題,環境會計開始成為國際會計界最熱門也是最具挑戰性的課題之一。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議環境會計發展問題

  摘要:由於世界經濟的迅速發展,環境也成為了人們越來越關注的問題了。最近,由於我國中東部好多城市出現了大範圍霧霾,使得全國人民對我國的環境產生了進一步的擔憂。人們希望在良好的環境中生活、學習和工作。針對目前出現的環境問題,我認為有必要對環境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從環境會計方面進行分析,以促使企業可持續的發展以及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環境會計;研究現狀;問題及建議一、環境會計基本理論

  隨著當前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環境因素對企業產生的影響也越來越重要,公眾現在希望企業的財務報表能夠反映考慮了環境影響後的財務資料,已達到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有更全面的瞭解。因此,環境會計應運而生。

  1.1環境會計內涵

  環境會計也稱為綠色會計,是由環境經濟學、發展經濟學、環境學和會計學相結合產生的。總的來說,它是指以自然資源耗費如何補償為中心而展開的,把改善資源環境當作目的,把環境工程學、環境經濟學等學科與會計學特有的方法相結合起來,用實物單位計量、貨幣計量或者用文字說明方式對人力資源、土地、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方面進行報告、考核其價值的經濟管理活動。

  1.2環境會計分類

  從總體上看,環境會計包含巨集觀和微觀兩個部分。對於巨集觀環境會計,它考慮的是生態資源與環境保護的補償機制如何建立,如何在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納入環境核算;而微觀環境會計是從企業的角度出發來解決環境會計問題,所以它考慮的是企業的相關行為對外界環境帶來的影響。

  1.3環境會計基本假設

  傳統會計學的基本假設在環境會計中仍然適用,但環境會計也有其新的假設:

  可持續發展假設。可持續發展假設是指當環境惡化時,作為環境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受到影響從而提出的一種制約條件,是指在保證生態環境不降級、自然資源不枯竭的前提條件下,依然可以持續進行社會經濟活動的環境會計核算。

  2.多元計量假設。它是指環境會計的計量可以用定性計量和定量計量相結合、計量的精確性和模糊性相相容的等多方面、多層次的辦法,使環境會計資訊使用者能夠更為客觀真實地認知環境會計物件中的質和量這兩個方面的規定。

  二、我國環境會計理論的發展

  對我國環境會計的發展提供動力的是《環境會計專題》,它是“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在2001年底舉行的第一次專門研討會中發表出來的。其中“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是中國會計學會在2001年6月成立的。

  我國對於環境會計的研究開始於葛家澍教授。1992年,他與李若山共同發表的《九十年代西方會計理論的一個新思潮――綠色會計理論》一文可以算是我國有關環境會計研究的序幕。該文章對環境會計的產生、興起及其原因,以及國際上有關環境會計的發展都做了相關的介紹,提出了一些對環境會計發展的問題,同時也提到了我國要根據自己的國情,研究探索出一套完整的帶有中國特色的會計理論與方法。

  孟凡利在《環境會計的概念與本質》一文中提出環境會計的概念與本質問題;在中國會計學會環境會計專題研討會綜述這篇文章中提出了關於我國環境會計研究的意義與現狀、分類、建議等等。許家林和蔡傳裡發表的文章――《在中國環境會計研究回顧與展望》中指出國外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研究環境會計,而且逐漸形成了一個新的會計分支,然而我國在環境會計這一方面的研究基本上是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才開始。總的說來,到目前為止,當國外的環境會計研究已經處於完善發展環境會計準則和制度等階段的時候,我國有關環境會計的研究仍然還在起步探索期,還沒有形成完善的理論體系以及固定的實踐模式。總結我國環境會計研究過去的十年研究,並對未來的環境會計的發展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建議。

  三、環境會計發展問題

  第一,環境會計理論體系的問題。從目前來看,環境會計理論體系雖然有一定的成果出現,但是因為起步晚,所以還是無法提出具有適用性、操作性的理論體系。新興的環境會計無法在有關環境問題上提出自己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關於環境會計的確認和計量,沒有統一的標準與規範,同時其理論的缺乏,導致了環境會計的實務操作缺乏依據,更多憑藉主觀判斷,缺乏可靠性和可比性。

  第二,有關的法律法規問題。我國雖然已經建立起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核心的相對完善的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體系,但是關於企業環境會計的法律法規比較少。許多的企業只是依照環境保護法進行簡單的環境會計核算,有些企業甚至不參考這些法律,不進行有關汙染的核算。相關法律政策的不健全,在客觀上阻礙了我國環境會計的發展,降低了企業建立、推行環境會計的主動性。

  第三,監督體系問題。一方面,環保執法力度不夠,使得環境保護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基本法律制度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另一方面,環境審計僅限於對一些強汙染性行業的上市公司,對其進行區域性的審計,至於環境會計審計的專案都不涉及在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中,以至於企業公佈的環境報告書證明力不足,與環境利益相關人也無法進行相關的決策。

  第四,環保意識形態問題。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比較弱。由於他們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的環境汙染並不瞭解,只有在環境問題變得非常嚴重,自身利益受到切實損害的時候才會察覺到其嚴重性,然而這種滯後的補救與賠償無法起到徹底解決環境問題的作用。

  第五,環境會計資訊披露問題。現在,我國會計實務界也沒有一些與環境會計資訊披露制度的規定。《企業會計準則》中也沒有明確指出環境會計資訊應該如何披露以及披露形式是怎樣的,從而使得企業在披露環境資訊的時候存在非常多的問題。例如,為了不對企業造成太大的影響,在披露時企業或多或少都會對一些不利於自己的資訊進行隱瞞或只披露一小部分等。

  四、促進環境會計發展的建議

  第一,參考國外經驗,聯絡我國國情,努力加強環境會計理論的研究。我們首先應該明確研究的主要方向。其次將理論研究應用到實踐中去。制定相應的環境會計、環境審計等方面的準則;保證環境會計準則和環境標準有效的實施。

  第二,完善環境法律法規。在我國,企業的環境會計資訊披露框架需要建立在國家一系列強制性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除了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會計法律法規外,還應該建立起專門的環境會計資訊披露法規,將會計和環境保護有機的連線起來,從而提升環境會計的發展空間。

  第三,健全我國環境監督體系。完善環境會計監管體系包括開展專項環境審計和加強行政管理與監督。加強對環境的執法力度,發揮政府部門在環境會計資訊披露中的作用,強制企業意識到環境問題對企業的經營所帶來的風險。

  第四,規範環境會計報告形式,編制獨立的環境會計報告。在編制獨立的傳統會計報告的基礎上,增加環境會計的報告,詳細系統的披露企業的環境會計資訊;另對現行會計報告涵蓋不了的部分予以單獨披露。

  第五,加強環境保護的教育和宣傳。政府應該採取相應的措施來提升公眾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危機感。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動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注重環境保護,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汙染和對自然資源的浪費。

  參考文獻:

  [1]葛家澍,李若山.九十年代西方會計理論的一個新思潮-綠色會計理論[J].會計研究.1992年7月.

  [2]孟凡利.環境會計的概念與本質[J].會計研究.1997年12月.

  [3]唐洋,陽秋林.環境會計研究的現狀與未來[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9年1月.

  [4]許家林,蔡傳裡.中國環境會計研究回顧與展望[J].會計研究.2004年4月.

  [5]中國會計學會環境會計專題研討會綜述[J].會計研究.2002年1月.

  [6]周守華,陶春華.環境會計:理論綜述與啟示[J].會計研究.2012年2月.

  篇2

  淺析環境會計問題研究

  一、環境會計的基本內容及發展現狀

  1.環境會計的概念

  環境會計又叫綠色會計,是計量、記錄並披露環境汙染、汙染防治、開發及利用的成本費用,評估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影響的一門新興會計學科,為企業內外部有關的會計資訊使用者進行決策提供數量化和其他形式的資訊的一種管理資訊系統。

  2.環境會計的性質與職能

  由於環境汙染的加劇、政府及社會公眾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重視,迫使企業在實現其產權利益的生產經營過程中關注並採取各種措施來減少它們對環境所形成的“負外部性”,這本身就是產權制度變遷所導致的產權關係的變化,是新形勢下企業對其產權的權利與義務的一種平衡或“配比”,因此環境會計的性質就是要反映與監督企業等單位對這種產權關係及其變化的處理過程與結果。

  環境會計的基本職能應是:一方面要真實地反映企業為減少其對環境的“負外部性效應”所實施的活動及其投入的成本,並據此對該過程進行控制與監督;另一方面應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中實現的“環境績效”並對此進行評價,以便於其後的環境管理活動的控制與監督。前一個職能主要是“環境的財務會計”職責,而後一個職能主要是“環境的管理會計”的職責,它們相互分工與協作地構成環境會計的基本體系。

  3.我國環境會計的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環境會計的研究尚處於起步階段,雖然現有的會計準則體現了環境會計的處理思想,但我國還未制定獨立的環境會計準則,導致環境會計無法充分發揮有效的職能。企業環境會計資訊的披露也只限於披露一些簡單地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會計資訊,完善的企業環境會計資訊披露,需要更具體、合理、有效的環境會計理論體系及配套的實踐模式相支援。

  二、我國環境會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環境會計理論體系不完善

  現階段,我國還沒有建立完善的環境會計理論體系,環境會計實務操作沒有可遵循的理論依據,環境會計事項的核算比較混亂,具體表現在同一事項所用的會計科目不統一,導致會計資訊缺乏可比性。近幾年,雖然我國已經頒佈了《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等法規,但許多企業都在想方設法逃避和降低治理環境所付出的成本,不願意將環境會計資訊披露出來,原因所在就是因為我國法律對環境汙染的犯罪沒有明確和較重的處罰條款,導致環境汙染違法行為處罰沒有較強的威懾力。

  2.缺乏對環境會計的整體意識

  我國對環境保護意識不強,一直以“重經濟輕環境、先汙染後治理”思想為主導,多數企業只顧利益最大化,不願意增加治理環境成本來降低利潤,有些企業甚至不採用環境會計核算,導致環境會計不能順利實施。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觀大大影響環境保護建設的發展,官員都想在任職期間將經濟發展上去,環境汙染問題卻視而不見,環境會計得不到有效的重視,這些都影響環境會計核算工作的有效發揮。

  3.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脫節

  我國的環境會計理論在實務操作上運用的很不充分,具體操作遇到的問題不能及時反饋給理論研究者,理論研究只能停留在假設和模型之間,而沒有根據適合我國國情的需要來設計環境會計理論。同時,實務中環境會計要素界定模糊、環境會計要素計量模式多樣化、環境會計披露無明確規定等問題不斷顯現,沒有統一的可執行參照標準。

  4.缺乏環境會計的專業人員

  環境會計是一門涉及環境學、環境經濟學、會計學等多學科交叉的應用型學科,從事環境會計核算的人員應具備環境學、會計學等學科的知識技能,同時還能幫助企業操作環境會計的專業複合型人才,但我國會計人員對環境會計專業知識掌握很少,因為會計學科裡沒有設定環境會計專業,因此從事環境會計的專業會計人員非常匱乏,這就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環境會計的有效發展。

  三、完善我國環境會計的對策

  1.建立健全環境會計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應儘快建立健全環境會計準則,明確規定環境會計的會計要素、確認計量方法、披露方式,使得環境會計的核算操作更加統一化、規範化,提高企業對外披露的環境資訊的質量,使得各個企業所披露的環境資訊具有可比性。同時,環境會計準則的執行需要國家出臺更加細緻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充分發揮法律應有的效力,從國家強制力方面迫使企業意識到環境問題的重要性和嚴重性,迫使企業改變自身對環境問題的消極態度,積極進行環境保護、披露環境資訊,從實踐方面促進環境會計的發展。

  2.加強政府、企業、公眾的環保意識

  政府要加強環境保護意識的宣傳與引導,培養公眾的環保理念,使公眾意識到,環保應從小事做起、從自身做起。政府官員應杜絕一味強調經濟發展而忽視環境的政績觀,樹立科學的政績觀和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建立企業績效與環境績效相掛鉤的長效機制,使企業意識到造成環境汙染就要受到處罰,加大處罰力度,使企業望而生畏,同時利用公眾輿論,樹立環保企業典型,在公眾心中留下良好的形象,有利企業長遠的發展,不利的企業典型,則影響其銷售業績,被公眾所排斥,必將退出市場。

  3.加強環境會計理論體系研究

  我國環境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晚,政府應邀請環境學、環境經濟學、發展經濟學、會計學等方面專家,組建環境會計理論研究小組,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借鑑國外先進理論與經驗,研究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會計理論,尤其在計量、記錄、披露等環節要有所突破,成為當前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運用相結合的理論支點。

  4.培養環境會計專業人才

  由於會計人員在環境會計有效實施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應該大力加強環境會計人員知識水平、技術能力的培養,開展環境會計專業繼續教育培訓,使會計人員全面、系統地學習環境會計理論及實務操作。同時,應該邀請外國專家現場傳授國外先進的環境會計理論和經驗,培養出更加優秀的環境會計適用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