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併購商譽初始計量問題論文

  併購的內涵非常廣泛,一般是指兼併***Merger***和收購***Acquisition***。兼併 —又稱吸收合併,即兩種不同事物,因故合併成一體。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併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佔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以下是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淺議併購商譽初始計量問題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淺議併購商譽初始計量問題全文如下: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加劇.資源在全球內配置已成大勢所趨,與此同時,非同一控制的併購現象也越來越普遍併購商譽無論相對額還是絕對額相當大的情況屢見不鮮,併購商譽初始計量的公允性是否可靠,可靠性是否合理等問題引起了業界廣泛的關注,本文就併購商譽的初始計量問題做一些探討,以期拋磚引玉。

  一、現行併購商譽的計量辦法

  ***一***我國併購商譽計量的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企業合併》***CAS***第13條規定:購買方對合併成本大於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

  第14條指出,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是指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及或有負債公允價值後的餘額:

  合併成本第11條規定如下: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併,合併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併,合併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

  根據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CFS33***》,分步併購商譽等於原持有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與合併日應支付對價之和減去購買日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二***存在問題

  合併商譽體現了母公司理論的要求與合併財務報表實體理論的要求不相一致二採用部分商譽法確認商譽,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不包括在內,而按照合併財務報表的實體理論,無論母公司取得的子公司股權份額是否為100070 ,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子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均按公允價值報告二這就意味著,在母公司非100`7控股的情況下,合併報表中少數股東權益中包含的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也按其公允價值報告,少數股東權益列作合併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少數股東損益列作合併淨利潤的一部分,這一切都體現了實體理論的要求:但對合並商譽的計量卻體現了母公司理論的要求,從而少數股東權益的計量介於實體理論和母公司理論之間。

  二、改進併購商譽初始計量的建議

  關於多次交易合併商譽計算的規定,統一按CFS33的口徑計算商譽.二.因為按照購買方在購買日確認的商譽等於每一單項交易產生的商譽之和進行會計處理,不符合我國喊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分中關於“資產”的確定條件及計量原則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併,在購買日之前的各次交易中、購買方還不能對被購買方實施控制,也就不能對被購買方在購買日之前的商譽進行控制,購買方不能進行控制的資源不符合資產的確認條件,不應確認商譽;多次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併購,只有在購買方能夠對被購買方進行控制的購買日,購買方才能對包括商譽在內的被購買方各項資源實施控制、從而達到獲得未來經濟利益流入的權力,即企業併購商譽應在購買日***控制日***確認。

  採用全部商譽法替代現行的部分商譽法,使合併商譽反映合併報表實體理論的要求,即母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是一個統一的經濟實體.對其所控制的資產全額計量,以反映企業整體完整的財務資訊:因此,實施併購後購買方控制的“外購商譽”應當與被併購企業其他資產一樣採用“全部商譽法”進行確認和計量.

  二.既包括歸屬於母公司的商譽,也包括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二這樣就使得商譽與被併購企業其他資產的初始計量原則保持了一致同時,也避免了將部分商譽排除在外,資產回報率偏高失真的問題,有助於提高集團合併報表的資訊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