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基督徒的死

  無論是否基督徒,我們每個人都會生病、都會死亡.會死是因為我們都是罪人,而罪的工價就是死,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一

  基督徒對死的態度

  “我聽見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14:13。

  “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5:6-8

  “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5:1

  保羅在他老年的時候寫著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今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6-8。

  死亡不能威脅真基督徒。他視死為今世與來生的分界線,為他的救主所經過準備道路的門戶,也是他的必經之路。他是已經準備好了,警醒等候,知道他的得救是確定的,當主來的時候,他要被接到榮耀裡,得享他的產業。事實上,他死的日子成為他榮耀的日子,意思就是脫離罪惡與愁苦,悲痛與失望的世界,而進入聖潔與有福,喜樂與自由的世界,與神直接有交通。要比現今的世界,那將來永遠的世界是值得我們選擇的,其實,屬世的生命與屬天的生命之間的對比不可以道理計算。

  保羅說的叫我們很得安慰,“離開身體,與主同住”,似乎死是從肉身地上的帳棚遷入屬天的居所,死對耶穌來說是回到父那裡去:“現今我往差我來的父那裡去。”約16:5。所以死並不是生命的終結,乃是更奇妙的,更榮耀永存的開始。墳墓不再被視為阻擋人生程序的死巷,乃是進入更美世界的通路。他不再在死人中找活人,不再想死去的親人是睡臥墳墓裡,乃是完全脫離老肉體而永遠活著。

  論到以上所引證保羅對提摩太的話,有位葛拉斯哥博士***Dr. Samuel Mcp. Glasgow***說:“保羅在他臨終之時所抱的人生觀,是何等的自若。偉大與光榮!在他的背後存在著無可比擬活躍的生命——奔走,犧牲,講論,服事,受苦。他現今身受纏累。他感到生之盡頭已迫眉睫。在他看來,死亡對他毫無威脅。在這些環境之下,我們聽到這位長者對生命之訓諭,並他對年終之評價。”

  基督徒對於死的兩方面必要保持平衡。一方面,死亡被基督的救贖改變,它的毒鉤已被除去,它不過是地上最後的管教,預備他承受擺在面前的。多次死亡使受苦者有所準備,而且甘心離開這現今的世界。藉著基督所預備的救贖,信徒得到比在亞當墮落中所失掉的更多,因為在道成肉身上,人性與神性結合,所以神人之間的關係,比神與天使之間的關係更密。因為這個關係,人的生命比亞當墮落前更豐富,更圓滿,甚至他的肉身最終還能改變為基督榮耀的身體。保羅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約翰一書3:2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另一方面,死的本身從來並沒有賜福的意思。除了在基督身上,死被治服成為人的好處以外,它乃是人的仇敵,給人們帶來了無限的愁苦與悲傷。死是強暴地,非自然地把靈魂與身體分開。若非為了刑罰罪的緣故,死是不能進入世界的。聖經對於死說的很坦白,死就是罪的刑罰,死對人類的影響乃是大災禍。聖經說:“盡未了……的仇敵,就是死。”***林前15:26***。當靈魂從身體中被剝奪的時候,一切的溫情於甜蜜的聯誼即時毀滅,就是聖潔敬虔的人也不能不以驚奇,不可思議的感覺面向此神祕的改變。有靈魂而無肉體是為不完全。

  這是舊新約所披露的見解。舊約的聖徒多次向神呼籲抵擋死。大衛說到“死蔭的幽谷”。保羅把死描寫為帶毒鉤的可怕的仇敵。他又說:“我們……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死是人的仇敵,因它是仇敵***撒但***的工作。死是惡勢力侵入神的創造之工,是與神性完全相反的。基督自己站在祂朋友拉撒路墓前,目睹親友之悲傷,而悽然淚下,在祂自己的靈魂中,也感覺到人類大仇敵工作的可怕。雖然如此,但卻有補救之法,這補救是從神而來的,並非由人而來的;因基督已為祂的百姓付上贖價,現在有治服此大災禍——死——的能力。

  死雖然不再為基督徒所恐懼,但仍存在著可怕的經歷。保羅說到身體失去靈魂時有如在赤身的境況中,他在林後5:1-4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勞苦,並非如此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

  保羅在這裡所關心的乃是進入靈魂與身體脫離的境況。他似乎說,如果我們能夠立刻得到復活的身體***那就是說免去靈魂與身體脫離的形態,或言靈魂的赤身狀態***那麼這種改變是值得歡迎的。無論如何,在保羅的教訓中,不但是靈魂,連肉體也都是救贖的物件,對於救主,對於信徒都是寶貴的。現今有些人教訓只有靈魂復活的異端。保羅從來沒有這樣教訓過。

  保羅在本章第八節說:“情願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換言之,死之本身雖然是惡的,但進到主面前是如此榮耀,如此吸引人,無論何時,我們都情願離開身體,與主同在。

  保羅渴望脫離生命的重負。正如華飛德博士所說:“來世對於他是如此榮美,他不但甘心,而且情願進入赤身之境——他喜歡脫離身體,歸家見主。

  “此脫離屬世生活的渴望是屢次在羅馬書7:25中提到。保羅說自然界都在此渴慕中一同嘆息。世界的終局,身體得贖時,不但給基督的兒女們***就是有聖靈初結果子的***帶來解救,就是宇宙萬物也同沾拯救之恩。”

  保羅更進一步的宣告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現在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腓1:23,24***。根據我們這種對死的態度,只要我們一息尚存,我們就甘願在今世活著,盡力完成天國事業,並追求自己在恩典中的長進,但當我們的時候來到,我們便欣然就道,視死如歸。固守崗位的忠勇士兵,抵抗所有勸誘他離去的企圖,直等他使命達成。但當他完成任務之後,受到歸營的命令,他就歡喜服從。從前去緬甸的浸信會宣教師賈德遜***Adoniram Judson***說:“我並不厭煩我的工作,我也不厭煩世界;但當基督召我還家的時候,我就像小學生放學高興回家一樣。死對於我並不是突如其來的驚恐;我在基督裡為大丈夫。”

  過去的美國總統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一日正逢八十誕辰,漫遊于波斯頓街頭,忽遇其友,語之曰:“約翰亞當斯今日如何?”亞氏以慈祥溫柔的口氣答曰:“多謝君,約翰亞當斯今日甚好,多謝,惟彼現寓之居所行將坍塌,經年累月,使其傾廢,屋頂不堪風雨之襲,牆壁搖搖欲墜,老房戶不堪居此,約翰亞當斯不久即作遷移之計,惟其本人甚善,甚善,祈釋錦注。”語畢,此可尊可敬的政治家,仍依其杖,慢步揚長而去!

  另外還有個比喻說明死對基督徒究有何義。

  “餘佇立海岸,見一船隻,揚帆航向碧綠海洋。伊為美與力之物件,餘凝視之直至海天相接觸,成為白雲一片。餘旁有人曰:“伊去矣!”伊何往?只離餘視線耳。伊之帆、槳、舵之大小,一如在餘身邊馳過時之大小,毫未改變,適任所載之量,抵達目的地。伊之身量縮減在餘,不在伊;些時在餘身旁之人曰;“伊已去矣!”熟不知在彼岸,尚有多人歡迎,“伊至矣,”——此即死之意義也。

  誠然,假如我們是基督徒,那麼為何還懼怕死呢?為何懼怕見我們的救主,***祂愛我們,為我們成就的遠超過世界上任何人***而進入高尚生活與服事的方式?不幸得很,就是在平常對喪家的談話中,許多基督徒都表現了這種對死的恐懼,他們對死者的境況與來世的生命都模糊不清。其實我們是不應當懼怕的。我們已經有了特別的應許:“我雖然經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其實,死不過是生命從一個方向到另一個新方向的轉移。死並不是標明終結,乃是豐盛生命的起頭。雖然我們現在怕死,但由於別人的經歷告訴我們,當臨終的時候,如果我真是基督徒,我們就視死如歸。

  “我們是天上的國民,”***腓3:20***。天堂是我們的家。今世的生活不過是一所預備學校,訓練我們適應擺在我們前面的更偉大,更豐盛的生活。神不願意我們以今世為滿足。為了達成這個目的,祂也給我們適量的憂愁,困苦與失望,以致叫我們更渴慕,更欣賞那屬天的生活。

  二

  一個基督徒的死

  “如今可以......釋放僕人安然去世。”路加福音2:29

  沒有一個人能說他已準備好安然去世,直到他看見了基督。當他見到基督之後,他也不需要再為死作什麼準備了。他可能沒有見到這個世界上的任何奇觀;他也不必這樣做,如果他看見了神的羔羊。他可能沒有完成他平生的大志,也沒有成就什麼大事和美事。但無論如何----他平時最大的成就就是看見了耶穌。當我們真的看見耶穌時,死就再沒有什麼可怕的了,他已經拔去了死的毒鉤,戰勝了死亡。

  基督徒在他死的時候有一個平安的軟枕可以靠著安歇。基督已經從他的靈魂裡除去了咒詛,使死作為進入榮耀之路。他自己為他的子民嘗過了死味,對他們來說,現在再沒有死留給他們。耶穌在拉撒路的墳墓前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意思是說,那些因基督得救的人,死對他們沒有恐懼,沒有黑暗,死也決不能傷害他們,這只是經過一種經歷,好像經過一座美麗的大廳,進入到永生裡去。

  這裡“可以......釋放僕人安然去世”暗示我們所謂的生活好像“被囚之鷹”。我們所說的在見到基督之後的死,是蒙福的,是光榮的釋放。這對死是何等美麗的想法!有一個小孩子的墓碑上寫著“出黑暗入奇妙的光明!”那麼我們所需要的就是在死以前真的見到基督。當他使我們脫去罪惡的詛咒並將他自己聖潔的生命進入我們的靈魂時,在這世界上我們已經進入天堂之門;死只是進去與基督面對面永遠相見的途徑。

  三

  基督徒的死亡觀

  基督徒可以肯定,他死亡的日子已記在耶穌的日記簿上:當約定的日子來臨時,救主就會在那裡把他的僕人帶進更接近他自己的榮光中,有更親密的契合。因此,無論死亡從肉身的角度看是多麼悲痛,卻是一個進入喜樂的旅程。——巴刻

  既然死亡救我們脫離火蛇,且把我們擺在天使之中,難道它有害處嗎?給我們穿上永恆長袍的死亡對我們有害處嗎?難道一個人的麻布被脫下來,讓他穿上金線繡的衣服,他被得罪了嗎?不要懼怕死亡,因為死亡是得生命的惟一必經之路。——湯姆華森

  想起並相信他已經勝過死亡,再也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大大克服死亡的苦毒和懼怕了。——巴克斯特

  既然我們應當為主而活併為主而死,我們就當將我們何時離世的決定交付給神,且同時既熱切地期待死亡,也經常默想永世。而且,在將今世與永世比較時,我們就當輕看今世,並因罪的捆綁,渴慕在神喜悅的時候離世。——約翰·加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