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行政區劃簡介

  周朝實行的是典型的封建制。周王朝把王畿以外之地分封給同姓、功臣和先代後裔,授以不同的爵位,建立大大小小的諸侯國以拱衛王室。下面是有,歡迎參閱。

  第一次周朝行政區劃

  周武王實行第一次封建,原因有三:首先是為了安撫殷民,同時加以監視;其次是進行武裝移民,藉此擴充套件勢力;還有就是籠絡人心,以鞏固周朝的統治。

  封建實際上是分封諸侯,即將土地分給諸侯去建立他們的管轄範圍。周初第一次封建的經過和內容,主要有以下數項:

  武王克殷後,自動退出殷都,封紂王的兒子武庚到那裡,繼續管理商的遺民; 武王在殷的附近,分封自己的三個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目的是監視武庚,稱為「三監」; 武王定都於鎬京後,又分封親屬和功臣為諸侯,這些封國大多數集中於黃河南岸。

  西周建立兩年,周武王就死了。他的兒子周成王年幼繼位,由武王的弟弟周公旦代理政事,這種做法稱為「攝政」。三監不滿,便散佈謠言,說周公會對成王不利,又慫恿武庚共同起來叛亂,史稱「三監之亂」。

  周公親自領兵東征對付三監,用了三年的時間,才把亂事平定下來。後來他在洛邑***今河南洛陽***營建東都,並將其作為統治東部地區的政治和軍事中心。又把參加武庚叛亂的「殷頑民」遷到那裡,且派駐重兵加以監管。周公又制定禮樂制度,藉以維繫國家和社會的秩序。

  第二次周朝行政區劃

  周公平定了三監之亂,實行第二次封建。目的有三:

  分化殷地遺民,防止殷民再次起來叛變; 鞏固周朝的統治,作為王室的屏藩; 擴大統治範圍,加強對地方的控制。

  第二次封建的情況

  周初第二次封建的內容主要包括:

  把殷人舊地分封為宋、衛二國,以方便統治; 大封親屬和功臣,作為王室的屏藩; 周公特意把第一次封建的一些封國向東移,部分更遠至東方海邊,藉此擴大統治範圍,並將殷人的封國包圍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亂。 其中如將姜尚之子呂伋封在山東的齊,召公奭之子於燕,加強對東方的控制。

  分封諸侯的作用

  周武王和周公總共分封71國[1],其中姓姬的諸侯佔了53個,可見周初兩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諸侯多數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在封建制度下,周王又稱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權威,分封諸侯的作用,就是要他們作為中央的屏藩。

  此外,諸侯的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等五等。諸侯必須服從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納貢品,定期朝見天子,並帶兵隨天子作戰。

  徐智認為:“西周的封建自是因周室征服中國,分遣其人眾一控御四方,但封建制度的建立,並不與生產工具的改變相伴隨。……是以周人封建制度的本意,是為了軍事與政治的目的,頗不必用經濟發展的理論當作歷史演化過程中必經的一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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